秀书网>穿越小说>明耀四方>第170节 花听语
  人来人往的总督府门口。

  张新正在走神,一道撕裂空气的长鞭向他抽过来,凭着+3敏捷,一个侧身避开。

  看向来人,扬鞭人是一名威武不凡,身着劲装,乘马而行的少女,犹如花木兰一般的女将。

  不同的是,一看这就是有钱人,穿的是鱼鳞片铠甲,红色披风,精良牛皮靴,放在后世,这一身行头,没有十万,也有二十万。

  再看看旁边挑着沉重担子,一副不知所措的樵夫。

  原来,张新走神时,看着像是故意挡住可怜人的去路,然后被人家路见不平了。琇書網

  艹!

  换个情况,张新会将对自己挥鞭的人一枪轰成渣。

  眼下这种情况,明显是误会,张新虽然有神经病,却没疯到随意杀人,心里想法一闪而过,微微躬身,让开道路。

  见张新乖巧懂事,‘花木兰’骄傲地扬扬小脸,口气训斥道:“下次再敢欺负人,小心本姑娘的皮鞭!”

  “....”

  不知张新是不是太邪恶,感觉皮鞭和红烛挺配。

  心里这样想,一言未发,转身离开。

  目送张新走远,骑在马上的‘花听语’看向樵夫,“你的柴我买了,送去花府。”

  收下铜钱,樵夫感动,连声道谢。

  广州只有一个花府,也就是城内的现任布政司使,今年已经六十岁高龄的‘花可庆’老爷家,离这里很近。

  花听语本人不住城内,她早上进城,只为吃一笼她最爱的小包子。

  早饭后策马风风火火从东城门离开,行约六七里地,停在一栋占地约五六亩的多套进宅子跟前。

  六十岁的花可庆育有六子,皆已成年,自然不可能挤在一起住,分家后花听语的父母住在城外。

  把骏马交给家丁,把皮鞭往腰间一别,花听语骄傲像孔雀,“我爹我娘呢?”

  家丁不敢怠慢,恭敬回答道,“老爷和夫人今天没有出门。”

  绕过照壁,经过前院,花听语在二进院会客厅里找到正在喝茶聊天的父母。

  这是一对约三十岁出头的夫妻。

  男主人叫花开诚,女主人叫褚云红,对于女儿身穿铠甲,目光皆颇为无奈。

  “爹娘,”花听语脸上笑容灿烂,“我刚才在城里又做一件好事,一个可恶的读书人,故意不让樵夫卖柴。”

  “然后呢?”女主褚云红问。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花听语扬扬手里的专业皮鞭,“当然是抽他!”

  不知花听语回来之前,男主和女主聊些什么,只见男主人花开城如释重负道,“还是夫人有先见之明。”

  “爹娘,”花听语表情懵,“你们在聊什么?什么先见之明?”

  “听语,”花开诚一副无奈表情道,“你知道,这两三年我和你爷爷,一直在给你找夫家,希望你嫁的好一点。”

  提到夫家,花千语垂首丧气,她长的不算丑,可就是嫁不出去,同龄十七岁女孩,娃已经会跑,她还单身。

  没有一个愿意娶她,

  原因她心里知道,只是因为她从小不爱刺绣,爱武艺,喜欢路见不平,性格大大咧咧,没有别的女子温柔体贴。

  试想,有那么多温柔可爱的女子可娶,谁会娶一个女暴龙啊。

  “就在刚才,”花开诚如释重负道,“你娘跟我说,她在嫁进花家之前,曾经和好友有过约定,如果未来生子,女孩结拜为姐妹,男孩结拜成兄弟,如果一男一女则结为夫妻。”

  花千语眼睛瞬间明亮,兴奋之情难掩,看向褚云红,“娘,你怎么不早说?”

  今年三十三岁的褚云红叹息一声,回忆道。

  “那年我十三岁,我的好友十四岁,当时关系极好,聊天之间就有这么一个约定,可惜之后不久她家道中落,嫁给一个普通人,一年后生下一个儿子,比你大一岁。”

  停顿一两秒,褚云红又道,“这只是一个口头约定,娘希望你嫁的好一点,这事就一直没提。”

  “夫人,这是你不对,”人如其名,花开诚看上去诚实,“既然是约定好的事情,就是即成婚约,怎么嫌贫爱富?”

  褚云红心里翻白眼,如果不是女儿嫁不出去,男人肯定不会这样说。

  “娘,那家人现在在哪?”

  花听语一颗心如小鹿乱撞,她终于要嫁人了,耶!

  褚云红闺中密友自然是张四九老婆李海棠,早在张新迎娶陈晴儿之初,李海棠态度比较模糊,有点不太情愿。

  原因是她也记得与好友少年时期的约定。

  按大明律中的婚约篇规定,父母之言,等于婚约即成生效,如有违约,一方追究不放,违约方轻则罚银,严重可判充军。

  这事可大可小,李海棠担心被追责,连累张四九被贬,就一直拖着儿子和陈晴儿结婚。

  直到后来发生县令儿子强娶陈晴儿事件。

  没办法,李海棠被逼到墙角,生活在狮子村,如果不到陈家提亲,会被人戳脊梁骨。

  去陈家提亲前,她幻想着这事已经被褚云红遗忘。

  后来还是担心,恰好张四九被调到东北,她借口跟着一起走,虽然知道被褚云红追责概率不大,可什么事都怕万一。

  果然,万一就来了。

  “我那好友叫李海棠,嫁到香山县下面,一个叫狮子村的地方,她的夫家姓张。”

  “我儿子以后姓张....”

  花听语喃喃自语,已经在畅想未来。

  看着女儿走神恨嫁的样子,花开诚心态差点崩,人家都是傻儿子,他有一个傻女儿。

  “听语,”花开诚苦口婆劝,“要温柔,温柔懂不懂,小女儿姿态明白吗?”

  花听语摇头,“我要是温柔,早已经嫁为人妇,广州城谁不知道女儿眼里不揉沙?”

  “不一样,”花开诚劝道,“香山县离广州还有两百多里地,更何况是乡下,那里没有人知道你什么性格,哪怕是装,也忍到嫁人后。”

  “这不是骗人吗?”花听语反问。

  “不算骗人,”花开诚提醒,“你们是有婚约的,这事陛下来也不能拆散你们,但一定要装到拜堂后。”

  闻言,花听语清清嗓子,故作温柔地微微一个万福,嗲声嗲气道,“是,爹。”

  花开诚挥挥手,示意女儿滚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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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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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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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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