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耀四方>第151节 动员令
  最终张新答应王纯悟,如果他死,会为他收尸,排位进张家祖祠,享香火供奉。

  离开莲花茎关卡,张新脑子里还在回想王纯悟脸上露出的轻松,发自内心的感激。

  原来,真的有人不怕死,而且还挺多。

  张新知道,所有第四队队员皆不怕死,不惧死,包括赵进也是。

  内心深处,张新认为,这样的人可敬,可爱,如果有可能,希望王纯悟可以不死。

  “师父,”郑芝龙打断张新走神,拍拍坐下马颈道,“这马真好,比我见过的所有马都要好,您是从那买来的?”

  张新笑笑,能不好吗?

  看数据。

  一种全新品种战马,每胎2~5只,怀孕时间150天,90天断奶,180天即有繁殖能能,使役年龄13个月~15岁,正常寿命25~28岁。

  成年体重范围:1100~1400公斤;成年身高范围:170~200厘米;成年体长范围180~210厘米。

  以赤兔为基础:智力+10%,嗅觉+15%,速度+20%,力量+25%,耐力+30%。

  不提变态属性,单看生育属性,如果不能掌握种马,如果让它们在草源上自行繁育,有可能会泛滥成灾。

  不用仔细分析,此马非地球物种。

  张新骑在马背上慢慢往前晃,撇一眼郑芝龙,忽地联想到,现在已经1618年9月中旬,还有3~4个月时间,按历史进程,他十六岁时应该去倭国。

  不为别的,一定要把猛将生下来。

  张新有时感觉自己已经疯魔,每天想着六级名将,其实心里知道,这不是无故多想,也不是追求过度,实在是名将太重要。

  举例。

  永乐期1409年4月,鞑靼(dada都是第二声),这个年代也称蒙古族一部,也就是东蒙古。

  杀害明朝使节郭骥,别人能不能忍不知道,朱棣不能忍。

  他先是援助中蒙古部落瓦刺,削弱鞑靼。

  之后为一次解决问题,朱棣决定派大军远征,兵力为十万,并亲自拟定作战计划,但在最重要的问题上,他犹豫了。

  没错,这就是指挥官人选,朱棣常年用兵,十分清楚打仗不是儿戏,必须要有丰富战争经验的人,才能胜任这一职务。

  按理说,明朝不缺名将,但因为老朱时期杀的太凶,唯数不多几个已经垂垂老已。

  最后矮子里面选将军,挑中一个叫‘邱福’的老年将军,这人是谁张新不知道,反正不出名,但他是朱棣当时的唯一选择。

  无奈之下,朱棣把十万人交给邱福。

  临行前,朱棣和张新一样,就跟女儿出门似的,那真是操碎心,千叮万嘱千万不可轻敌,要谨慎用兵,看准时机再与敌人决战

  芭啦芭啦一大堆,犹如碎碎念。

  邱福表示‘老夫一定谨记’。

  不算完,大军走后一天,朱棣还是不放心,总感觉像丢魂似的。

  于是又派人骑马追上大军,派人告诉邱福,‘如果有人说敌人很容易战胜,你千万不要相信(军中有言敌易取者,勿信之!)。’

  邱福收到皇帝指示,表示一事实上不会辜负圣上信任和期望。

  总的来说,朱棣做为一个优秀的军事家,第六感还是很敏锐的,他意识到这次出征最大问题是轻敌冒进,是主将不太牢靠。

  所以一遍又遍叮嘱,在军队出发后,甚至还派人专程赶去传达指示,用心不可谓不良苦。

  后来事实也证明,朱棣分析的全都对,堪称料事如神,犹如这场战争剧本是朱棣亲自编写的。

  而邱福确实不牢靠,这是一个左耳进,右耳出的家伙,遇到这样的主师,派头听话的猪过去都许都比他干的好。

  最后结果是——全军覆没。

  十万精兵啊,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看看,永乐时期堪称大明最高光时刻,就这也缺名将。

  最后,身为皇帝,朱棣不得不出亲自出马,穿上战甲,拎起战刀,他亲自指挥大军把鞑靼打到所剩无几,永不翻身。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张新现在不培养名将,难到以后也要自己披甲上阵吗?

  张新不反对亲力亲为,可是他的目标可不止北方。

  即要北上,也要南下,还要东出,又要西进,如此,把张新劈八瓣也不够用啊。

  无论怎么看,张新至少需要六级名将3~5人,五级名将7~10人,四级名将15~35人。

  总共需要25~50名四至六级名将,目前来看,还任重道远!

  心里想法丰富,张新侧头看向郑芝龙,“芝龙,明年我打算送你去倭国。”

  “师父,”郑芝龙好奇,“是有任务吗?”

  “没有具体任务,”骑行在树荫下,张新语气轻松聊道,“去拆腾,去抢劫,去发展,去扩张,具体如何做,全由你决断,补给会尽量满足你,还有,多娶几个倭女,多生几个儿子。”

  郑芝龙眼睛明亮。

  他知道师父正常情况下很信任弟子和手下,没想到可以信任到如此地步,这发挥空间简直比天高,比海阔。

  不过,生儿子是什么鬼?难不成师父想抱孙子?

  张新不知道郑芝龙又在思想开小差,否则会请他吃粟子壳。

  骑马比慢悠悠的牛车快,但没有牛车那种慢节奏的生活气息。

  约半小时后,张新来到南湾湖北岸,原三司衙门驻地,找到吴思。

  吴思现在兼着濠镜澳管理委员会首席的位置,严格来说,尚可喜属于他手下。

  “老吴,”张新自来熟,走到他的梨花木书桌对面坐下,“吴俊义在苏州....”

  长话短说,张新把吴俊义受伤,杀死天使经过介绍一遍。

  吴俊义胸口被刀劈开,剔除腐肉后,现在依然生死未卜,有必要让吴思知道实际情况,万一真发生什么,也好有心理准备。

  听完,吴思放下手里的线装古籍,神情略带悲伤,喃喃道:“这孩子从小就命苦,一直多灾多难。”

  “人已经尽力抢救,如果能活过今晚,就能重新站起来,”话锋一转张新又道,“现在发布动员令,在半岛四周要点抢修工事,砖石不够优先拆除上水街的豪宅大院。”

  吴思从书桌后面站起来,立即召来其他十位委员,分配任务,发布动员令。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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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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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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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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