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极为狭窄,每个路人都是一脸的凶悍之色,如果靠近就会发现,这些人的身上,都别着武器,有的武器上甚至还染着血污。
这就是长安的地下城,也是长安最为阴暗的角落。
穿过巷道,在地下城的中心,有一处高大的石砌建筑,这里就是地下城的中心,也是地下城实际上的统治者——孙老的居所。
高大的石室之中,墙壁两侧点着十几盏长明灯,借着昏暗的火光,可以看到石室的最前方是几级暗红色的台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那台阶的暗红,竟然是因为沾染了太多的人血才形成的颜色。
台阶之上,放着一把巨大的椅子,却见这椅子金光闪闪,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椅子竟然是用珍贵的紫金所打造。
紫金虽没有黄金贵重,但也价格不菲,比黄金要硬,这么巨大的紫金椅子,最少也要上百斤紫金才能打造出来,只这把紫金椅,就是无价之宝。
此时,紫金椅上坐着一个身形削弱,约有六十多岁的男子,然而仔细看去,这男子的相貌完全不同于唐人,特别是那身黝黑的皮肤,显现他异域人的血统。
这男子正是地下城的王者——孙老。
孙老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唐人,准确的说,他是一个昆仑奴。
唐朝的时候,很多人会将非洲的黑人贩卖到大唐做奴隶,从中赚取钱财,一时之间,蓄养昆仑奴甚至成为了大唐上层社会的一种时尚。
孙老就是一个昆仑奴,他生长于非洲一片大沙漠的南面,十几岁的时候,在部落冲突中被另一个部落所俘获,随后漂洋过海,被贩卖到了大唐。
在大唐,孙老成为了一个黑道老大的昆仑奴,长期奴隶的生活让他养成了畸形的心态,他比普通人更能隐忍,从而取得了主人的信任,将他训练为一个杀手。
他也比普通人更加心狠手辣,成为杀手之后,杀人如麻,手上沾满了鲜血。
他也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追求,在一个雨夜,孙老突然发难,杀了主人一家三十六口,将主人积聚了数十年的财富纳为己有,收服了主人原有的部众,成为了黑道枭雄,最后凭着自己出众的能力与狠辣的性格一点点成为了长安黑道的王者,建立了长安的地下城。
孙老的发迹史,就是一部血腥史,他控制长安地下城长达二十年,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
孙老不好女色,不好宝刀,也不好名马,他只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对钱财的渴望,这二十年来,孙老积聚了大量的财富,在这长安城中,怕是没有人比他更有钱。
就在辩机带着大量的玻璃进入长安城的前一天,有人找到孙老,要与孙老合作,请孙老劫了这这批玻璃,同时杀了辩机。
孙老虽然爱钱,但能叱咤黑道二十年,只凭武力是远远不够的,孙老有着超出常人的智慧。
如果与来人合作,劫了玻璃,杀了辩机,也许自己可以得到一笔财富,但是,辩机是皇上派去建设玻璃工坊的,他若是死,皇上必然震怒。
自己之所以能生长安城生存二十年,其中一条处事原则就是,永远不要激怒朝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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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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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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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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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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