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姜带着秘书,上下打量。
不得不说,司夜爵品位极好。
整个办公室的装潢,都做到极致,奢华但很低调,给人一种安宁的感觉。
“沈小姐,你对这个办公室,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么?”秘书恭敬的道,“总裁吩咐了,一切按照你的习惯来改。”琇書蛧
“……”
“沈小姐,这个办公室,是总裁亲自设计的,他还是第一次,这么用心的装修一个办公室……”
“……”
“沈小姐,不知道您,还满意么?”
沈姜越是不出声,秘书就越是担心,生怕沈姜会不满意。
既然司夜爵如此重视沈姜,那么,沈姜的意见,就尤为重要。
“我觉得么……挺好的。”几乎挑不出刺来,沈姜端坐在大班椅上,转动了好几下。
“既然如此,沈小姐,你准备什么时候,把文件搬过来?”秘书试探的问。
沈姜却双手抱臂,嗤笑道,“我说,办公室装修的还不错,但没说,我现在就要过来工作吧?”
就算是休产假,也不至于,这么赶着来上班。
“沈小姐,您的意思是……”
“算了,我会找他当面说的。”沈姜也不想为难这个秘书。
“今天我给足你面子,当众人面,请你来公司……怎么样,你觉得很爽?”司夜爵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却意外,沈姜正在沉思着什么。
“嗯,我觉得挺有面子的,但没想到,你会这么大张旗鼓,我会尽快来公司报道,但是在此之前,我还要再休息几天,儿子还不能缺了我。”沈姜解释道。
“可以,你尽管来公司上班,如果家里……你有私事的话,你可以提前回去。”司夜爵并不规定,沈姜的工作时间。
沈姜顿觉轻松,她到时喜欢这种,有弹性的工作时间。
“哦对了,你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司夜爵指的,是装修风格。
“不会,我觉得挺好的,我个人很喜欢。”沈姜勾起嘴角,轻笑道,“真是,麻烦你了。”
“只要是我,想做到的事情,就不会觉得是麻烦。”司夜爵挑眉,“沈姜,你跟我太见外了。”
“总裁,你也该回你的办公室,去工作了吧?”沈姜歪过脑袋。
她不想跟司夜爵,有太多的时间单独相处。
时间久了,总会让外人误会。
“也好。”既然是逐客令,司夜爵也就不多留。
临走的时候,司夜爵却将项链,撂在办公桌上,“我不习惯,被人拒绝,尤其是女人,既然是我送出去的东西,你不喜欢,就直接扔了吧。”
说罢,男人轻巧的把门关上。
沈姜低头,盯着闪闪发亮的项链,若有所思的伸手,拿了起来!
“张秘书……”
“沈小姐你好。”
“这个项链,我送你了。”沈姜觉得,与其扔掉,还不如送人,总之,眼不见心不烦。
“这样真的好么?”张秘书定睛一看,恰好是她喜欢的款式,只是一直舍不得买。
想不到沈姜这么大方。
“其实才第一天相处,沈副总,你不用这么客气,你这么大方,我都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反正是我不想要的东西,送你正好。”沈姜按住眉心,“好了,你先下去工作吧。”
“多谢副总!”张秘书兴高采烈的,冲到洗手间佩戴上,十分欢喜。
司夜爵原本美好的心情,在看到张秘书脖子上的项链之后,顿时乌云密布。
他想也不想,直接走过去,一把扯下那项链。
“啊……”疼的要死,张秘书从司夜爵眼底的愤怒中,终于意识到,司夜爵的愤怒,是为何了。
都是因为沈姜!
张秘书气的咬牙切齿,甚至怀疑,沈姜就是故意害她出丑的!
“总裁,我真的不知道……是沈小姐,非要送给我的,我当时看了很喜欢,所以才会戴上的,如果我知道,是您送的,我肯定不会收下……”张秘书诚惶诚恐的解释。
“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司夜爵也不至于,将火气都撒在张秘书身上。
只是张秘书走到门外后,却还是委屈的哭了出来。
“沈副总,今天是你第一次回公司,我们几个准备了一个小型的欢迎会,副总你可一定要来啊!”
设计部的几个员工,很是热络。
“不了,我家里还有孩子要照顾,下次吧!”沈姜只想尽快回家!
“沈副总,只是吃个饭的功夫,不会耽误什么的,等下你可以先走!”
顾不上员工的热情,沈姜只好点头同意,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
但吃到一半的时候,沈姜就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儿子突然发烧!
沈姜着急买了单,就开车回了沈公馆!
沈家父母,早就将孩子,送去了医院!
沈姜回到家,反而扑了个空。
先前,沈家父母已经在电话里提醒沈姜,要直接去医院,她太着急,反而听岔了。
沈姜捏紧手臂,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
儿子只是发烧,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沈姜一路祈祷着,终于抵达医院!
她几乎是哭着下车,找到病房的!
此刻,小小的婴儿已经睡着,只是眼角夹杂着泪水,看样子,是大哭过一阵子的。
“还好及时送到医院,现在没什么问题了。”沈父脸色发白,刚才被吓得半死,“估计是受凉。”
沈姜无比自责,轻轻抱着儿子的小身子,如果她准时下班回家,就会及时给儿子加衣服,儿子就不会受凉了!
还好,儿子暂且没事。
“你第一天上班,他没为难你吧?”沈父起初,是不同意沈姜去公司的。
但总不能,一直都避不见,何况在公司,司夜爵也不敢做什么,沈父这才硬着头皮,同意让沈姜去公司的。
“他倒是不敢……”沈姜摇头,“而且,他最近忙着讨好我,都还来不及。”
司夜爵哪里,是真的对她上了心?
还不是担心自己会消失么?
他为了让自己留下,还真是费尽心思。
沈姜轻拍着儿子的脑袋,不断的在想……
与其让司夜爵留下,还不如,让那个男人活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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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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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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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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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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