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隔壁的小书生>第 104 章 第一百零四章
  情况么,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

  作为本地捕头,李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廖雁光明正大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进行私吞赃款的活动,而后者显然认为这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拒绝和平归还。

  老子凭本事搜刮的,凭啥上交?

  在同一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巨大分歧,继而进化为不可调和矛盾,于是直接在衙门口大打出手。

  据目击者事后回忆,当时就引来数十名衙役围观,骚乱现场一时热闹非常……

  李虎虽然比廖雁大了将近一轮,但后者毕竟是常年在江湖上厮杀,除了那些老前辈,单打独斗很少有人能胜过他。

  不过李虎有个优势:兄弟多……

  当天下午,白星和孟阳觉得一连两天没回家的廖雁也该回来了,谁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见,正疑惑时,外头来了个鼻青脸肿的衙役。

  虽然对方的面容已经近乎全非,但孟阳还是敏锐地分辨出,对方看自己和白星镖旗极其微妙,一张嘴说话时,隐约带着点咬牙切齿。

  原话如何不必赘述,反正大体意思就是:你们的小伙伴跑到衙门口砸场子,被我们群起而攻之,现在扣在大牢里,饭都干了三盆,识相的就他娘赶紧领回去!

  白星和孟阳同时发出一声名为叹为观止的低呼,显然非常震惊,并且极度疑惑对方究竟是怎么在短短数日内达成二进宫成就的。

  两人对视一眼,白星满面真诚对来人道:“人我们不要了。”

  来人:“……”

  来人瞪圆了乌青一圈眼睛,愤怒道:“我们也不想要啊!”

  虽说闹了一回事,可到底功大于过,衙门的人也不好怎么着他,关进牢房也不过警示一二,到了饭点也得管饭。

  谁知那小子看着瘦巴巴的,咋就那么能吃!

  这府城大了,人口就多,而人口一多吧,难免害群之马也多,所以牢房向来比较紧张,除了那些极度危险的杀人凶犯之外,大多是几人挤一间。

  反正宽敞嘛,也住得下。

  然后廖雁一进去,就“以德服人”,迅速成了那间牢房的老大,非但逼着人家给自己捏肩捶背,甚至还抢饭吃……

  狱卒都震惊了,纷纷委婉地表示,再这么下去,要么单独给这小子开辟个单间,要么……就眼睁睁看着同屋犯人们饿死吧。

  白星很有点恨铁不成钢:黑吃黑这种事兴致本身就注定了见不得光,不然早就改叫“白吃黑”了!你既然搜到赃款,自然要藏起来,大咧咧跑去衙门口卖弄……真当衙役们都眼瞎吗?

  看不见也就罢了,不成文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揭过去,可既然那么多人瞧见了,不跟你要就有鬼了。

  衙门摆明了不肯要,没奈何,白星和孟阳只好跟着去领人。

  他们都知道廖雁性格乖张,很有点无法无天的意思,但真没想到这厮敢在衙役窝里动手,还把人家好几扇门窗打破了!

  孟阳一看就肝儿颤,小心翼翼地问需不需要赔偿。

  李虎亲自出来接待,听了这话上下打量他和白星几眼。大约是见俩孩子都比较乖,至少看上去比较乖巧,就捎带点同情乐了,“他也算立了功,大人说功过相抵,但没有下回。”

  本地贼窝被捣毁算是件大事,当天就上报给郎文逸了,后者只知道是个桀骜不驯的少侠干的,考虑到江湖游侠素来野性难驯,能帮忙抓贼已是意外之喜,倒也没难为他。

  得亏着他因公务繁忙没细问,不然若知道闹事就是自家侄儿的伴当,必定要糟。

  两人去接廖雁时,就见他身上也颇多淤青,走起来略有点不自在,显然以少对多,也没占着大便宜。

  不过他倒是难得没发脾气,也没急着讨要赃款,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虎道:“你功夫倒不错,只是以多欺少胜之不武,算不得好汉。”

  他本人天赋极高,又惯爱把自己逼上绝境,功夫之高,在青年一辈中鲜有敌手。过去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是跟白星对打,只是两人交手时间太久,次数也太多,彼此太过熟悉,进步空间越来越小。

  谁知不久前跟李虎交手,发现这人虽然身披官皮,但一身功夫十分过硬,若不以性命搏杀,短时间内竟难以取胜。他也是被勾起兴致越打越疯,这才引得一干衙役以为自家头要遇害了,故而群起攻之……

  李虎咧了下还青肿着嘴,老神在在道:“公门中人,以尽快达到目的为己任,难不成若遇到那等罪行滔天的绝世高手也要跟他一对一来过吗?”

  廖雁琢磨了一会儿,竟然颇为认同点了点头,“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李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虽然混账了些,倒是个妙人。”

  廖雁哼哼几声,“有本事再来过!”

  自从入江湖以来,他鲜有败绩,此番又是被对方仗着人多势众打败的,自然不服。

  李虎笑了笑,很是爽快道:“随时恭候,不过不是今日。”

  接下来几天,廖雁罕见没有出去惹是生非,每天早中晚三遍雷打不动去衙门约战。

  恰巧李虎这几天当值,一再推脱,后来还是几个兄弟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主动帮他顶班,两人这才酣畅淋漓打了几回。

  廖雁练大半是杀人的功夫,多少回死生一线磨练出来的,一旦动起真格来,李虎就输多赢少。

  不过他生性洒脱,并未因输给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就恼羞成怒,或是一蹶不振,反而越战越勇,短短数日就有极大的进步。

  几天下来,两人交手了几十回,很有点不打不相识意思,偶尔也能说几句正经人话了。

  这天又下雨,外面满是泥泞,两人难得没有动手,而是相约去紫金山的小茶馆里喝酒。

  下雨上山的人少,老头老太太正百无聊赖编竹篮子玩,冷不丁见了廖雁很是欢喜,“你这小子,有日子没来啦!我们还以为你走了呢,快些进来烤烤火。”

  终究还没入夏,一旦下雨便阴冷潮湿,凉气拐着弯的往骨头缝里钻,不烤火很难熬。

  一边是寻常老弱,一边却是心黑手狠江湖刀客,偏凑在一处竟分外和谐。

  李虎满脸新奇地看着那两位老人像对待自家孙儿一样,拉着廖雁坐下,又是烫酒,又是备菜,十分殷勤。

  三人长得一点都不像,且老夫妇是本地口音,廖雁却是西北口音无疑,必然没有亲戚关系。

  可三人相处起来,却要比寻常祖孙更亲近一点似。

  “我竟不知这里还有好酒,”他去对面坐下,见状笑道,“倒不如你这个外来的了。”

  廖雁自斟自饮,闻言啧了声,“你这日子着实无趣,难得一身好功夫,却把身子投在公门,听人呼来喝去。何不去江湖上快意恩仇,来的潇洒自在?一个男人若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什么趣儿!”

  两人认识七、八天以来,他就发现李虎此人实在是块木头,每天不是回家就是去衙门,既不嫖也不赌,日子平淡简直像白开水一样!

  廖雁只是想了一下,想着如果让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这个念头只一冒出来,他就忍不住浑身发毛!

  若叫他过那样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了。

  外面的雨还在下,敲在茂密竹林中刷刷作响。

  绿色的竹林经过雨水冲刷,越加浓翠欲滴,仿佛是丹青圣手刚刚用沾满颜料笔墨画出来的一般。

  李虎盯着窗外竹林看了会儿,“人各有志,我倒觉得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廖雁将碗中酒水一饮而尽,身体微微前倾,斜着眼睛问:“你当真从未对江湖心生向往?”

  江湖那么大,那么精彩,那里有最烈马,最好的酒,最美的女人,最凌厉武功……他不信,不信有人真能抗拒这一切。

  李虎犹豫了下,才诚实点点头,“若说从未有过,那却是自欺欺人了。不过这世上哪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事呢?我家中有老父老母,身边又有妻儿,若我出去闯荡江湖,他们必定日夜悬心,正好以我一人之身令所有亲人都不得安宁。”

  但凡习武之人,血脉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噬血和冒险的成分,可有人被这些欲望掌控,有人却能反过来掌控这些欲望。

  恰好一阵凉风吹过,将窗外一竿翠竹压低,竟有一根枝条调皮地从窗口探了进来。

  李虎顺手摘了两片竹叶,一边仔细擦拭着上面的雨水,一边平静道:

  “如今我虽然不能在江湖肆意游荡,但我亲人知道我平安无事,我也知道他们健康安好,心中欢喜,便已十分满足。

  虽然赚不了大钱,可我在本地还略有几分薄面,足以让家人吃饱穿暖,安享太平。我爹娘知道他儿子每晚都会全须全尾回来,我妻子知道她的丈夫近在咫尺,我儿子知道他爹是个好人……这难道不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吗?”

  说完,他轻轻笑了下,将擦干净竹叶放在唇边,竟吹出一首小调来。

  那小调婉转悠扬,清冽又不失柔和,就这么穿透雨幕,掠过竹林,飘飘荡荡往外去了。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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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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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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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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