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隔壁的小书生>第 5 章 那女子(三)
  桃花镇是真的小巧可爱,内部相对繁华的也只有东西、南北各三条大型主干街道,分别按照方位被称为东道、中大道、西道,北街、中大街和南街,再往外,便与繁华无关,街道也细。

  小院儿位于桃花镇中央偏东的位置,夹在南街和东道中间,从西门入城后慢悠悠走约莫三刻钟就能看见了。

  周围全是格局相仿的住宅,大街小巷像任何一个北方城镇那样四通八达,不易守,但也难攻。四面几条街之内最高的建筑也不过那家两层的客栈兼酒楼,可以有效避免弓箭手埋伏;许多百姓家中都养了狗子,但凡有点动静,白星可以迅速选择的退路非常多。

  她对这个位置很满意。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琇書蛧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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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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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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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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