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一直跑啊跑,跑过了小溪,跑过了种着冬麦的田地与蔬菜园,一头扎入了傍水镇。
那里的人很奇怪为什么巴金斯家的小子一副气冲冲的样子,长青藤酒馆门外的老甘姆吉甚至还向他打了声招呼,但显然,弗罗多并没有留意到,他风一般的跑出了傍水镇。
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穿过了熟知的一切,来到了一道三岔路口。这里向北是傍水池塘和小河,向西是大洞镇,而向东则是蛙泽屯。
不过弗罗多想了想,都没有选择这三个方向,而是越过篱笆,跑向了南方的绿丘乡野。可能在他想来,只有那片依然绿意盎然的山脉与乡野才能让他心情变得轻松与平静吧。
彼时,阳光洒落在宁静祥和的乡野,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农夫。他们是塔克领图克家的人,一些人甚至和弗罗多是亲属关系。
所以弗罗多很高兴的和他们打着招呼。
图克家的人也很惊讶为什么一个巴金斯会出现在这,他们说:“弗罗多,别走太远。山里有时候会有狼。就算没有,一些小鹿小狐狸有时候也会让你倒霉。”
这时候弗罗多总会尽量用成年人的语气说道:“那么我的弹弓就有用处啦!”
然后就跑走了。
一路上,灌木丛下的兔子、树丛上的小鸟,和明媚的阳光确实让弗罗多的心情变得开心起来,他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了。
比尔博只是为他好,他明白这点。半兽人的危害他从比尔博的书里、从老人们闲时的谈资中有着清醒的认知。只是……
“他不该还把我当小孩。”弗罗多这样说。“关于野外的冒险,我知道的比他们以为的要多,毕竟我总归是一名巴金斯!”
此时,他已经来到了绿丘乡野南边的山脉。
看着那在夏尔附近算宏伟的大山,以及山中呼啸的寒风。弗罗多迟疑了。他并不想因为和大人的一些‘可笑’的争执,便进行一场鲁莽的冒险。他不是图克。
而此前那些农夫的警告也涌上心头。
弗罗多开始觉得这很蠢。于是他调转方向,不再往山脉的方向走,而是沿着大山的阴影,折向东,准备去林尾地看看。
东方的路还算平整,弗罗多赤着的脚板走在夏尔平静的野外,心情持续的高涨。
他走啊走啊,一直走到日头西沉、走到双腿无力,才发现目的地比他想象得要远的多。他累了,而且很饿,早上的那股兴奋劲彻底消失不见,这一刻他只想着有一桌美食和暖茶等着他,另外,他开始怀念袋底洞那温暖的床铺了。
不过心头的那口气在支撑着弗罗多,他觉得如果就这么调头回去,实在是太丢脸了。他强撑着,继续向前走。
“如果不算上比尔博的那次冒险,我已经走得比他还远了。”弗罗多想道,用这来安慰自己:“也许回去的时候,比尔博和甘道夫就不会再觉得我对野外一无所知了。”
这样想着,弗罗多确实有振奋了一点。终于,当他翻过一座小小的矮丘,一片绿色的森林骤然出现在他眼前。
“林尾地!”
弗罗多兴奋的大喊,只觉得满身的疲倦在这一刻通通消失不见了,力气重新回到他的身上。
他迈开脚步,从山丘上冲下来,兴奋得就向刚从霍比屯出发时一样。
这时,太阳已经快彻底落下了。最后一抹橙黄色的光把林尾地的那些高大的树木照射得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在冬季的寒风中不停的摇曳着,泛着波浪。
弗罗多只觉得这一趟冒险不虚了。他张开双臂,任凭风从他耳边吹过,又笑又跳。
不过,等到西边的太阳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上,一股阴冷骤然出现在阿尔达天地之间。某种力量开始蔓延,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没关系,林木厅就在林尾地的最东端,我可以去那里歇歇脚。”弗罗多又冷又饿,开始思考后果。“我记得老图克家的一个孙子住在那里,相信他不会拒绝一个可怜的巴金斯。”
这样想着,弗罗多开始迈开仿佛灌了铅的脚步,向林尾地的东面而去。
天越来越暗,瓦尔妲的星光开始闪烁。冰冷的风不断的吹过弗罗多的颈脖和大脚,林尾地中的倦鸟也纷纷回巢,天地变得寂静。
此时弗罗多又冷又饿,还累得不行,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乡野中的一条小路上,林尾地在他的右边——这时候他已经彻底后悔只是因为置气就跑出家的行径了。
他想道:“这种蠢事确实只有图克家族的人才做的出,但很不幸,我身上流着一部分老图克家族的血液。所以,是的,我就是那个最大的蠢货。”
突然。
某种源自生命的本能让弗罗多内心一跳。他飞快的看向了东面的路,弯曲蜿蜒的道路尽头,隐约的传来了沉闷的马蹄声。
两侧的树木仿佛变成了一头头阴森恐怖的山精鬼怪,而蜿蜒的道路尽头却成了一张恐怖的大嘴,正吞噬着一切。马蹄声就是一声声索命的咒语。
那一刻,弗罗多突然无比渴望躲藏起来,不叫骑马的人看见他。
然后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他迅速奔到左边,跃进了离路不远的一个小凹洞,卧倒在地。事实上,这个举动事后被证明是一个明智之举。
寂静的夜晚傍晚,一阵沉闷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一棵大树荫蔽着道路,他及时扑进树后的茂密草丛中,然后抬起头来,从一条粗树根后小心地窥探。
四匹黑马转过了拐弯处,向这边冲来。这不是霍比特人的小马,而是身高体健的大马。或者说,类似马的东西。
因为正常的马眼睛里不会冒出火焰。弗罗多只是看了一眼,就被那可怕的场景吓到了。
只见骑马的是些体型高大的人,似乎猫着腰坐在鞍上,全身裹在一件带兜帽的大黑斗篷里,只露出底下一双靴子踏在高高的马镫上。
他们是纳兹古尔(戒灵),游走于生死、阴影之中的怪物。他们受索伦所驱,前来霍比特人的故乡搜寻他的戒指。
弗罗多只觉得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怖从这些黑骑士的身上传来。他脸色一下子苍白起来,忍不住瑟瑟发抖。
这惊动了这些以恐惧为食的黑骑士,领头的那名骑士骤然拉停胯下坐骑,空洞的脸部望向了弗罗多的方向。
弗罗多的心脏骤然被某种力量紧紧的攥住了。他惊恐的张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为首的黑骑士驭马走到树下,就在跟弗罗多持平时停了下来。马上的人影纹丝不动地坐着,垂着头,仿佛在聆听。从兜帽下传来一种声音,就像有人在吸鼻子,想嗅出某种难以捉摸的气味。
弗罗多连气都不敢出,脸色憋得通红。
他仿佛听到有人下马了,这加剧了他的恐惧。弗罗多只觉得周围的黯影一下子涌了过来,把他压得喘不过气。
就在这时。
“嘿嘿咚!欢乐咚!敲响叮叮咚!
响叮咚!跳叮咚!柳树倒叮咚!
汤姆砰!开心砰!邦巴迪尔砰!”
一个歌词胡拼乱造、随心所欲、毫无意义的古怪歌声响起,打破了这阴森的氛围。这些黑骑士立即回转身体,发出了嘶哑尖锐的叫声。
弗罗多只觉得脑袋被塞进了无数的尖针,又胀又疼。他抱住头,可怜的在地上打着滚。xǐυmь.℃òm
唯一庆幸的是,他没有发出声响,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而且,黑骑士们这会儿也顾不得他了,他们所有人抽出腰间黑色的长剑,盯着他们来时的路,如临大敌。此前下马的那名黑骑士甚至急匆匆的登上坐骑,不安的转着圈子。
而在一长串胡言乱语(或者说听着像胡言乱语)的歌词后,一个嘹亮又清晰的声音骤然扬起,唱出了这样一首歌:
“嘿嘿咚!欢乐咚!
微风轻轻吹,小鸟轻轻飞,
太阳西沉啦,夜影来临啦,
远来的客人,家门为你开!
这里有美味的食物,可口的酒水,
只有一条,夏尔的大地,不迎黑色人!
这是汤姆·邦巴迪尔与银白君王的约定。”
然后一道明亮的光猛然从东边绽放,把林尾地到林木厅的这段小路照得如同白昼!光中有一个人影,他很矮,但又很高。他就像一名神祇,矗立在道路尽头。
黑骑士被这代表了希望的光刺痛了双眼,他们黑洞洞的面部处发出了极为刺耳的尖叫,似乎在惧怕,又仿佛在愤怒。
弗罗多只觉得脑袋差点没裂开。
为首的黑骑士尝试发出一枚爆裂的火球,但却被光中的人影挥手打散。
“走开。”
人影说,他的声音不再欢快,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轰鸣,就像是天边的雷霆:“黑暗的爪牙!这里不欢迎你们!永远离开,不准再回来。”
黑骑士们大为震惊。
他们黑暗的力量在光中人影这里几乎没有威力,而他们背后的主子也确实没料到,北方居然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于是,四名黑骑士调转马匹,狼狈的向北逃窜了。
当阴影彻底离去,光中的那个人影才现出真身。那是一个敦实的老头儿,他戴着一顶高高的破旧帽子,上面插着一根长长的蓝羽毛。粗壮的腿上穿着鲜黄色的大靴子,身上是一件蓝外套,留着长长的棕胡子。眼睛又蓝又亮,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却皱堆着上百道笑纹。
神秘人正是汤姆·邦巴迪尔。他走到弗罗多藏身的地方,弯下身子,打量着弗罗多,蓝色的眼睛里露出好奇与担心。
“唔,一个霍比特人。”说着他将手放到弗罗多的额头上,低声的念叨了几句隐涩难懂的咒语。
弗罗多只觉得一股暖流从老头儿的手传来,头痛欲裂顿时好了许多。他从地上爬起来,对汤姆·邦巴迪尔深深的鞠了一躬:“感谢您的援救,我差点以为我就要死啦!”
汤姆·邦巴迪尔立即笑了起来。他喜欢礼貌的人。
“你是谁?我是说:在这种时候跑到野外,可不明智,霍比特人,你是迷路了吗?”
弗罗多这才直起身,只见他的脸色依旧很白,不过精神已经比此前好多了:“我是弗罗多·巴金斯,我住在霍比屯。如果你听说过那,那你一定知道,我们那都是些善良又好客的人。至于我。”他叹气:“只是一个因为某个可笑的原因,赌气跑出家门,结果差点丢掉小命的白痴笨蛋可怜虫罢了。”
汤姆·邦巴迪尔更加欢乐了,他说:“遇上黑骑士确实很倒霉,但现在好了,你安全了。那些邪恶的爪牙被汤姆赶跑了。希望他们不会再在夏尔停留。不过,说实话,我怀疑这点。”汤姆叹气。
听到那些怪物居然还可能滞留野外不走,弗罗多又惊又怕。“他们是什么?”他问。“还有,您是谁?”
汤姆·邦巴迪尔发出了一阵响亮的笑声,他把帽子拿下来,眨了眨又蓝又亮的眼睛,说:“正如你所见,我是汤姆·邦巴迪尔。也许你听过我的名字,也许没有,但我就是我,我就是汤姆·邦巴迪尔。”
弗罗多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这个名字在霍比特人的传说中确实有所提及,传闻他是老林子的主人,雄鹿地那边的人有时候会在老林子附近见过他,但弗罗多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
“至于那些骑马的家伙。”汤姆·邦巴迪尔看了他一眼,说:“只是一些邪恶的家伙罢了。他们受命前来北方寻找一样东西,也许你见过。但那些不重要了,现在你更需要暖和的壁炉与可口的食物,他们的尖叫是死灵的嘶吼,虽然被驱散了,但阴影依然在你内心盘桓。”
汤姆·邦巴迪尔蓝色的眼睛里仿佛看穿了一切,他说:“也许林木厅里面有你需要的一切,这里距离霍比特人的村庄不远,你要过去吗?”
弗罗多茫然的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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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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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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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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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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