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乐队的盛夏叶未央>五百九十章 叶未央:我全都要
  “生!是为了证明~”

  “爱!存在的痕迹~”

  “火~燃烧后更伟大的生命~”

  ...

  “杀,是为了歌颂~”

  “破灭前的壮丽~”

  “夜,是狼深邃眼睛~”

  “孤独等待黎明!”

  录音室内,布丁全身投入的正充满感情的对着价值几十万的话筒录音。

  一道玻璃墙之隔外,叶未央和杨霄四人正津津有味的听着她的演唱。

  “还别说,小布丁唱的真不赖。”

  杨霄砸吧了一下嘴,难得的夸赞道。

  平常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和布丁互呛打闹,很少会夸她的。

  也就这种布丁听不到的时候,他才会傲娇的夸上几句。

  “这首歌很好听啊,就是有些太流行了,没有摇滚那味。”吴大伟也罕见的点评道。

  叶未央心里暗笑。

  能不流行吗?

  现在布丁唱的版本,还是他根据原曲进行了乐队化改编的版本。

  如果是《杀破狼》原版,完完全全就是一首流行抒情歌,根本没有电吉他和贝斯什么事,各种电子合成器的效果音和弦乐,以及钢琴底声组成的编曲。

  不过这首歌本来就很适合乐队改编。

  前世也被很多校园乐队拿来翻唱。

  整首歌曲大气滂沱,高潮叠复,稍作改编一下,就能编出那种古代战场的厮杀感。

  再加上叶未央往里头添加了不少古萧和笛子的音色,更是还原了原曲凄清孤绝的那个味道。

  原曲这部分,是用尺八来演奏的。

  尺八这玩意,原本是发源于华夏的,但是却被日本人给发扬光大了。

  从隋唐时期传入日本后,就一直成为了日本传统音乐和释教的必备乐器。

  但是这玩意在华夏,其实早就被更新换代了。

  从宋代开始,来自民间的箫、笛等乐器就逐渐取代了用于宫廷乐的尺八地位。

  箫、南音洞箫、广东洞箫等箫、笛乐器,音色比尺八更加成熟,更加优秀。

  所以叶未央选择将原曲中的尺八换成了更具华夏特色韵味的箫、笛。

  还别说,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箫、笛两种脆如银铃,细腻如丝的音色,比起单一的尺八,更加丰富了《杀破狼》中想要表达的那种侠客孤傲,壮阔苍凉的意境。m.xiumb.com

  这也算是叶未央在不断的进行了音乐学习后,第一次尝试着进行音乐方面的制作改编。

  先拿布丁试试手嘛~

  而呈现出来的效果,叶未央还是很满意的。

  杨霄他们也觉得这个编曲很不错。

  嗯,就是有些太“流行”了。

  不过《杀破狼》本身就是流行抒情,硬要将其改成硬核摇滚,也没那味道啊。

  而且本来布丁这次的EP也没有走摇滚路线的意思。

  要的就是流行,通俗。

  在《杀破狼》之前,他们已经录好了《我们的爱》《千年之恋》《月牙湾》《你的微笑》四首歌。

  本着要薅就逮着一个人薅的思路。

  叶未央直接将飞儿乐团最知名、最经典的四首歌一起薅了过来,给布丁打造这张精选EP。

  叶未央出品,必属精品的这个排面还是要稳住的嘛!

  至于太流行了?

  反正又不是不打烊乐队的正式专辑,玩玩流行又有啥的。

  不打烊乐队放心飞,出事布丁背!

  “这次布丁的这张EP,算是一个尝试吧。”

  叶未央抱胸看着录音室里的布丁,淡淡的说道:“如果市场反响不错的话,以后乐队这边就分一分。”

  “偏硬核摇滚的歌,我来唱。”

  “流行摇滚、抒情流行之类的歌,让布丁来唱。”

  “流行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能不放弃就不放弃。”

  “而且本来我们就是唱流行起家的。”

  “当年参加《我是唱作人》的时候,唱的不都是流行歌嘛!”

  “至少国内这块的流行市场,还是要牢牢抓住的。”

  “我们在欧美乐坛的路线,还是要紧抓摇滚,毕竟现在世界乐坛确实很稀缺优秀的摇滚乐队。”

  “不然我们也不可能蹿火的这么快,不就是因为现在欧美摇滚乐队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阶段嘛。”

  “北美那边像流行的R&B和电子音乐或者民谣、POP等风格的超一线歌手一抓一大把。”

  “我们犯不着去和他们抢食吃,就深耕摇滚这一块的市场就行。”

  “但是国内这边的流行POP还是不能放弃的。”

  “不过我精力有限,而且我们发歌太频繁了也不适合。”

  “以后就适当的给布丁加加担子,让她来发我们乐队流行POP的歌曲。”

  “这样我和布丁交替着发专辑,也能让观众没那么的审美疲劳。”

  “毕竟我俩一男一女,也算是两个歌手了。”

  叶未央这番话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他真的考虑了许久。

  现在不打烊乐队走上国际后,需要兼顾的层面太多了。

  国内华夏市场,本来不打烊乐队就是靠流行POP起家的,最早的《倔强》是流行摇滚,后来参加《我是唱作人》里唱的大部分都是流行摇滚,或者根本连摇滚都不是,就是POP流行。

  而日本市场,不打烊乐队打出了名气,也不是那么容易说放弃就放弃的,至少也得保持一两年出一张专辑的速度。

  欧美市场就更别提了,这将会是不打烊乐队未来五到十年发展的重中之重。

  不过欧美市场这边,流行音乐已经太饱和了,各种超一线的天王歌后,还有新生代颇具影响力的青少年偶像层出不穷的。

  不打烊乐队主要应该还是以硬核摇滚的路线发展,兼具一些流行摇滚,不会掺和POP流行的风格。

  简单的说,就是像贾斯丁比伯那种风格的歌,不打烊乐队就没必要去做了。

  不过即便如此,不打烊乐队也需要发三语专辑!

  而且至少要保持两年一张的速度。

  算下来,就是每八个月,就需要出一张正式专辑。

  这可太累了。

  要是真全都让叶未央自己一个人来唱。

  还有肯定会面料的全球巡演等各种工作,那能把叶未央累死。

  这才是他想要推布丁成为第二主唱的原因!

  这是既可以减轻减轻自己的负担,同时也能尽量将所有市场都抓住不浪费的最好选择!

  所以别看叶未央对布丁这次的精选EP好像态度很随意的样子。

  但是其实他是非常重视的!

  这关系到未来不打烊乐队的发展路线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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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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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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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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