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乐队的盛夏叶未央>四百二十五章 许嵩和方文山之间差了几个花粥?
  「我寻你千百度,日出到迟暮」

  「一瓢江湖我沉浮」

  「我寻你千百度,又一岁荣枯」

  「可你从不在,灯火阑珊处」

  舞台上,叶未央已经唱到了副歌部分,火力全开,全神贯注,极具古韵的歌词与旋律,让现场不少观众都忍不住频频侧目。

  “好!”

  哪怕叶未央还在演唱,昆言也忍不住的和其他几位评鉴人说道:

  “从日出到迟暮,暗喻主人公从从年少到年长,用尽一生来找的那种执着!”

  “这个“一瓢”更是用的妙啊!”

  “我们常用“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来表达爱情专一的意思,一瓢江湖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江湖之大,但是寻得到的那一瓢才是我的江湖!”

  “用一瓢来形容江湖真乃神句,写出了江湖的酣快,也写出了主人公沉浮之间的潇洒与执着,最后却又一岁荣枯,代表着又一次的寻找落空。”

  “副歌的最后一句,显然化用了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当然,整首歌也脱胎于此,但叶未央把重点放在了寻上,而且是没有结果的寻,至少现在还没有结果。”

  “辛弃疾说“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叶未央却反其道而言之,“你从不在灯火阑珊处。”

  “若依辛弃疾的说法,苦苦寻找的那人会在不经意间出现,灯下回眸,莞尔一笑,这无疑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但是叶未央却觉得那人从未出现在灯火阑珊处。”

  “铁鞋踏破,江湖寻遍,那人却从未出现,只有夜色深沉,才悄然入梦,却又梦醒而去,终究给人落得虚空,梦醒后又奔波在寻找的路上。”

  “我想这就是叶未央这首《千百度》想要表达的情感,比起辛弃疾寻到了,叶未央选择了“寻不到”,这样两首歌的意境也就出现了天壤之差。”

  “写得很好!这是立足辛弃疾的原词之上,写出了自己的东西!”

  昆言一副大饱耳福的样子,不断摇头眯眼,赞叹不已。

  文学方面的东西,说实话,并不是每个观众都会那么认真的去逐句逐句的分析和感悟的,大部分观众都只是初略的听一遍词,感觉到词很有意境和味道,不会细细的去思量。

  其实很多中国风歌曲都是这样的,词给你一种很有意境,好像很有古人文言文的感觉,也就是不明觉厉。

  但是如果真的剖析一下,却发现很多所谓的国风歌曲的词全是狗屁不通,为了押韵硬堆叠出来的。

  比如叶未央前世突然爆火的《盗将行》,那歌词真的要逐句去看的话,确实很狗屁不通...

  随便举举例子,“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没头没尾,不知所云的词,下一句又立马接到“入巷间吃汤面,笑看窗边飞雪。”

  上一句还搁那想给你偷玉簪子呢,下一句就在巷口吃面,笑看窗边飞雪了,什么牛头不对马嘴之言啊。

  同样的歌,同样的表达方式,如果是真正会写词的人,应该怎么写?

  形容笑容,方文山写“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花粥写“你的笑像一条恶犬”。

  形容悲戚寂寥的场面,方文山写“斑驳的城门盘踞着老树根,石板上回荡的是再等。”花粥写“蜀中大雨连绵,关外横尸遍野。”

  写两人好景下对饮,方文山写“檐下窗棂斜映枝桠,与你席地对坐饮茶~”,花粥写“谈花饮月赋闲,这春宵艳阳天。”

  想形容我只要你一人,爱美人不爱江山,方文山写“任武林谁领风骚,我却只为你折腰。”,花粥写“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

  想形容两人美好结局,方文山写“过荒村野桥寻世外古道,远离人间尘嚣,柳絮飘执子之手逍遥。”,花粥写“入巷间吃汤面,笑看窗边飞雪。取腰间明珠弹山雀,立枇杷于庭前。”

  虽然说不强求所有音乐人都能做到方文山这个水平,但是差到花粥这个水平,也确实有些太过离谱了。

  为什么要取腰间的明珠来弹山雀?

  如果表示比较悠闲开心,心情很好,所以嬉戏玩耍的话,下一句为什么要接“立枇杷于庭前?”

  枇杷立于庭前,这可是出自《项脊轩志》的最后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人家古人可是用来追思亡妻的,直接接在如此欢快的一句词之后好吗...

  而且前后两句词真的没什么联系啊。

  一整首《盗将行》的歌词读完,甚至提炼不出这首歌到底想要讲一个什么故事,让人一脸懵逼。

  而像《盗将行》这种狗屁不通的国风歌曲,可不是一首两首,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娱乐圈都从来不缺这种“搬砖砌墙”造的国风歌曲。

  甚至这个世界因为没有出现方文山、许嵩等优秀中国风作词人的原因,这种情况还更加猖獗,都出现了一些写国风歌曲的通用模版了。

  青丝、白发、情深缘浅、似水流年、红尘、厮杀、白骨、孤城等被用烂了的词打碎重新组合一下,就可以写出一首“国风”歌曲。

  这种用通用模板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国风”歌曲,别说是昆言了,任何一个接受过高等大学教育的普通人,只要能用心看完一遍歌词,都会产生出自己的语文是不是白学了的感觉...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优秀的中国风音乐人,但是他们的优秀多是表现在编曲上,在作词方面,他们虽然不至于为了古风而硬“搬砖砌墙”,但是也通常都是用平常流行音乐的谱词方法来进行,没有太多的深入运用华夏古典诗词魅力。m.χIùmЬ.CǒM

  在叶未央出现之前,昆言已经听过太多太多歌词写得狗屁不通,用各种华丽的辞藻堆砌,又或者引用一些词不对意的典故强塞进歌词的“古风”歌曲。

  也听过很多编曲很优美,很有古风味道,但是歌词却太过通俗的优秀中国风歌曲。

  直到叶未央的出现!

  真正满足昆言对“中国风歌曲”期待的音乐,出现了!

  不管是《青花瓷》,还是现在这首《千百度》,昆言都喜欢的不得了!

  “今天能听到这首《千百度》,当浮一大白!”昆言脸颊上浮现出两朵红晕,好酒醉人,好歌同样也会醉人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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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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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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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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