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乐队的盛夏叶未央>第六十二章 封建陋习
  《囍》

  这是一首利用中国传统乐曲唢呐和现代音乐元素结合的独特歌曲,整首歌充满了民族乐器与电音合成器的碰撞,五声音阶与钢琴离调的对抗。

  每一个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在听觉上产生强烈的对比和冲击。

  特别是这首歌副歌的唢呐部分响起来的时候,鸡皮疙瘩立马就起来了!

  但是说实话,在叶未央看来,这首歌唯一值得称赞和惊艳的地方,就是副歌部分的唢呐伴奏了,这段副歌,是整首歌的灵魂所在。

  至于这首歌的主歌,以及词,还有旋律上的衔接,以及原作者试图往里添加的方言和戏腔的元素,搭配的其实并不是很好,真的非常一般,甚至有些差强人意。

  但是!

  副歌部分实在太惊艳了!

  惊艳到仅凭这段副歌,就可以让听众容忍所有的缺点,爱上这首歌!

  这也是为什么叶未央在深思熟虑后,选择这首歌的原因。

  杨霄想要搞一首唢呐+摇滚风格的音乐。

  除了二手玫瑰的歌曲之外,《囍》已经是最好的了,没有再比《囍》将唢呐这个乐器演绎的更好的流行音乐了。

  至少叶未央前世是没听过。

  所以,在矮子里选高个,也只有《囍》符合标准了。

  说真的,要不是他唱不出梁龙的那股子骚劲,他还真想在舞台上吼两嗓子:“哎呀~我说~命运呐~~~”

  可惜,没那个嗓音条件,唱不出梁龙那个劲来。

  有些歌手就是这样,他们的歌曲都有浓厚的个人烙印,他们的歌只有自己唱才有那个味道,别人唱不出来,并且唱的也不会好听。

  叶未央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好几个人名,都是上辈子一些带有浓郁个人风格的歌手。

  这些歌手的歌,他就算抄了,估计也唱不好。

  “哇哦,这唢呐写的,绝了!”

  杨霄的惊呼声打乱了叶未央的思绪,他回过神来,看向了满脸惊喜的看着曲谱的杨霄。

  怎么说他也是以前学过一段时间唢呐的,只是单单看曲谱,他就已经在心里模拟了一下演奏出来会是什么感觉。

  赞啊!

  刚开始看的时候,主歌部分给杨霄的感觉其实是很平平无奇的,但是在曲谱进入副歌部分后,唢呐一入场,瞬间这首歌的味道就变了!

  感觉有了这个唢呐,整首歌的逼格都升高了。

  “这首歌歌名叫《囍》,从头到尾道的却都是一个悲字,明明是诉说着悲,节奏却并不哀怨而是十分明快,这矛盾感和冲突感简直了。”

  “再加上唢呐这种乐器特别能渲染情绪,尤其放在这首歌里更是给人一种悲怆感!”

  杨霄头头是道的点评着,语气中净是赞扬。

  布丁拿起词谱,认真的看了一遍歌词后,有些好奇的问道:“未央,你这个词里的故事感很浓,但是我怎么没看懂你写的是一个什么故事啊?”

  “而且歌词细品起来好渗人啊.......”

  “她笑着哭来着,你猜她怎么笑着哭来着,哭来着,你看她怎么哭着笑来着……”

  “还野猫都跟了几条街,上树脖子歪,让人瘆得慌。”

  “再配上唢呐,感觉好吓人啊..”

  布丁在看完词谱后,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但是,同时她心里也有一种心痒痒的感觉,非常想要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叶未央是怎么写出这首歌的,到底是讲的什么故事。

  她太好奇了!

  “是冥婚。”叶未央叹了口气,语气有些低沉的说道。

  “冥婚,顾名思义,跨越人鬼两界的婚姻。”

  “在旧习俗中,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一方死亡,父母须坚持为其完婚,也就是封建陋习中的冥婚。”

  “由于男多女少的人口状况,多数“冥婚”的情况是男方早亡或病逝,其家长便会委托“媒人”打听当地近期有无死去的黄花闺女,同时双方的体貌年龄、家境背景等情况都不能含糊。”

  “婚礼举办的具体时间需要双方协商,有时会选定一个“良辰吉日”。”

  “拜天地、拜高堂等该有的仪式也都会有,也会举行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参加。为告慰亡灵、勉励生者,会有专人在婚礼上带动气氛,有些“冥婚”的热闹程度不输生人婚礼。”

  “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冥婚催生了盗墓和谋杀。”

  “因为,符合要求可以配“冥婚”的女子,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甚至,在某些地方,一具“优质”的冥婚对象的聘礼已经高达20万以上,并且还有价无市。”

  “更令人如鲠在喉的是,男女双方家人在谈妥“价格”时,女孩往往还没有离世,但女方家属会向“买家”承诺,一旦女孩去世会立刻把尸体拉到男方家里。”

  “很难想象,在社会高度发达的21世纪,还会有如此令人作呕的封建陋习,居然还在盛行!”

  “甚至肆意买卖,还一尸难求!”

  “从现代文明社会的角度来看,所谓的“冥婚”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犯罪!”

  “从民间迷信为出发点来看,将两位素不相识的死者同穴而葬,这本身也是对亡灵的惊扰与亵渎!”

  “更何况,作为现代文明人,我们应该清楚的明白一个道理,结婚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非常自我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帮另一个人决定她该不该结婚,和谁结婚,更何况是“冥婚”!”

  “哪怕做出这个决定的人是父母,那也不行!”

  “结婚是权利,但是不是义务,为什么人都死了,还不能让她们入土为安呢。”

  “在我看来,冥婚这种散发着旧时代恶臭,以及侮辱女性,甚至侮辱人格的事情,早就应该彻底被扫入历史垃圾堆了!”

  “但是,现实却是,此类反人类的陋习仍会挣扎很久。”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这首《囍》的原因,我向来愿意相信人性的良善和历史的进步。”

  “只不过需要有人来唤醒人性中的良善,来揭露这些丑恶的事情,这些本该被历史的车轮碾碎的陋习,才会被曝光在阳光之下,被彻底消灭!”wWW.ΧìǔΜЬ.CǒΜ

  “冥婚,这个盘踞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中,时不时的卷土重来的难缠幽灵,是时候该被阳光所驱散了。”

  “从这首《囍》开始!吹响破除这个幽灵的号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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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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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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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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