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她还有耐心撒娇,孩子气地嘟着嘴,抓着他的手臂摇来晃去他一言不发,换了一只手写字;后来,不知是否恳求了半天,都没能得到回应,她忽然发起了脾气,坐在地上使劲蹬他的椅子,一边蹬一边骂他,然后趴在地毯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她哭的时候,那只脚还在蹬他的椅子,几乎把他的椅子蹬移了位:“你不爱我了!”她呜咽着控诉说,“你肯定在外面有女人了,不然不会连我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你说,你是不是爱上其他人了!”m.χIùmЬ.CǒM
他本想硬着心肠不理她,但她的哭声哀婉又可怜,像小孩子一样极具穿透力。他的心完全被她哭乱了,钢笔一动不动,笔尖在五线谱的稿纸上浸出一团丑陋的墨迹。
她哭得眼睛红肿,耳朵涨红,还在蹬他的椅子。终于,他忍不住说道:“我没有爱上其他人。”
“我不信!”她抽泣着说,“除非你教我唱歌。你会那么多,教我一下唱歌怎么了,难不成你怕我抢了你的饭碗?
“不是。”
“那是什么?”她抽抽噎噎地站了起来,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痕,又气又急地跺脚,“求你了,教我唱歌,教我唱歌……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都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了!以后你碰见一个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还不得把我踹了。求你啦,求求你了,你要是爱我的话,就教我唱歌好不好……我想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人。”说着,她又发起脾气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继续蹬他的椅子,“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教我唱歌,气死我了!”
他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学唱歌。
如果说,这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她要怎么用唱歌离开他?如果这不是她准备离开他的诡计,那她学唱歌干什么她可不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女人。相识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听见她哼过一首完整的歌,也没有见她对他正在创作的乐曲感兴趣。
他刚想继续拒绝她,对上她泪汪汪的、睫毛幽黑的大眼睛,又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随她去吧。”他单手撑着额头,有些倦怠地想。他已经尽最大的努力拒绝她了。要不是她那番情话过于虚假,引起了他的警惕,可能在她第一次恳求的时候,他就忍不住答应她了。
他真可怜,爱她爱得像只可怜虫。
她要是有她撒谎的一半那么爱他,他都会像个白痴一样狂喜,将她供奉在高高的神位上。别说教她唱歌,哪怕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甘之如饴被欺骗一次后,他就明白了真爱的可贵,同时也知道了像他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受到爱神的青睐。
他越想越烦闷,忽然攥紧拳头,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
“砰”的一声巨响,吓了切莉一大跳。
她泪眼朦胧地抬起头,还以为掐大腿假哭被发现了,见他并没有看她,又放下心来。
可怜的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气成这样。
她想了想,站起来,缓缓坐在了桌子上,一只脚踩在他的膝盖上,涂着红色趾甲油的脚趾头慢慢地、慢慢地朝着他逐渐紧绷的核心前进:“你是不是怕我会轻浮地对待音乐?不会的,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跟你学唱歌。如果我在这方面的确没有天赋,那我就去学别的,绝对、绝对不会糟蹋你喜欢的东西……别生气了,好不好?”她亲了一下他的头发,双手背到身后,解开了束腰的系带。束腰像蝴蝶翅膀一样从后往前张开,脱落到他的怀里。她的美丽一览无余。
她用两条光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坐在了他的腿上。他闭上眼,重重地攥住了椅子的扶手。她的亲吻甜蜜、柔滑、炙热。她的动作天真、热情、娴熟。她的手渐渐从他的脖子挪到了他的肩膀,像顽皮的孩子似的骑着他这匹勇猛的公马。
她如此美丽,如此邪恶,既玩弄了他的感情,又戏弄了他的欲望。可他仍然像一条忠诚的狗,盼望她偶尔施舍的抚爱。再没有比他爱得更难堪、更卑微的人了。
完毕以后,切莉从他的腿上跳下来,餍足地舔舔嘴:“怎么还拉着脸?”不等他回答,她轻快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不要不开心啦,我的小狗,你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勇猛的公马,其他男人连你一半能干都没有!”说完,她又说了几句下流话恭维他。他却在这种粗俗的恭维中越来越生气她在哪里学的这些肮脏的说辞?
他刚要发作,她就溜了,倒不是因为预测了他的怒火,而是因为晚餐吃太少,饿了。
切莉如愿以偿地开始学唱歌。
让埃里克没有想到的是,切莉的确在音乐方面有些天赋。她的声音清脆、纯净又灵活,轻轻松松就能飞到女高音的音域,又兼具女中音的圆润和饱满;假如再用一些催眠手段,跨入女低音的音域也不是不可能。
一曲完毕,她喜滋滋地问道:“我唱得好不好?”
他卑鄙地沉默着,递给她一张乐谱。那是他写了二十年的一部歌剧胜利的唐璜。唐璜是胜利的、风流的、讨人喜欢的,尽管作恶多端,却仍有许多女人投怀送抱。他并不崇拜这个人物,也不向往他的风流史,他只是不解,他和唐璜的经历何其相似都走遍了欧洲,都曾向土耳其的苏丹效力,为什么唐璜最终成为了传奇人物,而他沦为了一只无人问津的可怜虫。
他觉得自己受到命运的愚弄,将一生的境遇都融入了那部歌剧里。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它,也不打算将它公之于众。他本来准备孤独终老,与这部歌剧一起躺进棺材里,谁知遇到了切莉。
爱上切莉以后,他原以为自己卑屈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再也不是没人爱的魔鬼,但切莉毫不犹豫地逃离了他。他只好继续谱写唐璜的胜利曲。
那张乐谱是胜利的唐璜里最后一段,唐璜逃亡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贫穷的纯情少女。他们在嘈杂的酒馆里相遇,在幽暗的阁楼里相爱,肌肤相亲。一夜之后,少女离开了。他找了她很久,都没能找到,最后在一场沙龙上遇见了她。原来她并不是贫穷的纯情少女,而是一个富有而放.荡的交际花。
她穿着奢丽的无袖长裙,拢着长长的丝绸披肩,面带倦容地倚靠在沙发上。唐璜走到沙发的后面,隔着一层薄薄的披肩,似有若无地握住她的肩膀。两人的谈话就此展开。
切莉看得津津有味。她没想到埃里克这样沉默寡言,写起这种情节来,竟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情.色作家。要不是怕他害羞,她简直想放声大笑。
看完以后,她眯起眼睛,提出一个中肯的建议:既然交际花那么放.荡,那么再次见面的时候,为什么不让交际花去勾引唐璜呢?
“还有吗?”他问。
“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建议。”
“没了。”她笑嘻嘻地说,“你写得很好,比我看的那些小说写得好多了。早知道你写得那么好,我就不去看那些破烂货了。”
她如他想象的一样愚钝,丝毫没有看出这个角色是以她为蓝本创作的。
他开始教她五线谱和意大利语。她的耐心很差,记性也不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知识,要重复四五遍,外加三个意思相同的例子才能记住;她的头脑更是笨得他差点去测试她的智商他几分钟就能理解的一句话,她要整整三天才能彻底吃透其中的意思。
她如此愚蠢,却相当认真地在履行她的诺言,郑重地对待音乐,没有一丝一毫的轻浮。她那么懒惰的一个人,总是中午起床,却会背诵他讲解的要点到深夜。为了让体力跟得上歌声,她开始重新打网球和壁球,每天都大汗淋漓。一个月过去,她胳膊和大腿的肌肉变得越发结实,声音也越发清亮。
他不禁有些迷惑,难道她真的喜欢上音乐了吗?
如果不是因为热爱音乐,他想象不出还有什么理由,让一个如此愚钝、懒惰的人,变得如此勤奋。
切莉感觉她和埃里克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她见过埃里克指点其他人的样子,记得之前他还在歌剧院当指挥时,一个小提琴手因为拉弓慢了一秒钟,被他当场指了出来乐队一共有三十四位小提琴手,他精准地指出了是哪个小提琴手在哪个乐句上犯了错,令那位小提琴手无地自容。
后来,他不再担任乐队指挥,却仍然有作曲家和歌剧演员向他请教歌剧上的问题,而他不管求教者的名气有多高,回答一律冷漠又刻薄,说到他们创作或演唱的歌剧时,甚至会用上轻蔑的口气。
她虽然不懂音乐就算现在,也仅仅是入门,也不知道他在音乐方面的成就到底有多高,却能感受到他在这方面的自信她的小狗是一个极其自卑的人,唯独在音乐上自信到几近傲慢。
就是这样一个唯我独尊的天才,却会详尽地给她讲解再简单不过的音乐知识,反复解释一个浅显的理论。他对待她是如此特别。她爱极了他对其他人刻薄,却对她宽容的样子,仿佛回到了从前的时光,那些龃龉都消失了一般。
转眼间,又一个月过去了。这天,她收到一封沙龙的邀请函。
要是以前,她看也不会看这些邀请函一眼,因为她既不会弹琴,也不会唱歌,没办法像那些贵妇一样在沙龙上大放异彩;但最近她的歌喉越发优美,在花园里练歌时,甚至能吸引邻居驻足聆听,隔着草墙赞美她的歌声。
这事让她得意了很久,每隔两天就要翻出来回味一番。埃里克作为她的老师,却毫无喜悦之情,冷冷地命令园丁加固了草墙。
她想要在众人面前一展歌喉很久了,不仅是想炫耀这段时间苦练的成果,也想找个机会,跟过去一事无成的切莉告别。
除此之外,她还打算在沙龙上向埃里克告白,感谢他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切莉。
打定好主意后,她记下了沙龙举办的地址,将邀请函还给前来送函的仆人:“我不方便留下这封邀请函,但我一定会去的,你放心。”
仆人点头,收下邀请函离开了。
切莉这么做,是因为担心埃里克吃无名醋他最近总是吃醋,打算当天再跟他解释。她什么都想好了,唯独忘了看邀请函的主人:
维克多乔斯
她的第二任前男友。
作者有话要说:还差六十个作收到16000!!!求求小可爱们戳一下专栏收藏,我可盐可甜搔首弄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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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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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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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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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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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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