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期间,切莉没怎么晒太阳,皮肤变白了不少,不由有些烦恼。她受裸.体运动影响颇深,坚信晒成赤褐色的皮肤比惨白的肤色要美丽太多。为了满足她晒黑的愿望,埃里克在城郊买下一幢带花园和游泳池的别墅,筑高围墙,让她尽情地沐浴在炽热的阳光下。
毫无疑问,切莉是一个在各方面都相当肤浅的女孩。她没看过几本书,不知道裸.体运动兴起于何处,也不知道弗拉戈纳尔的《秋千》为什么显得情.色,却能很快领略到它们的美,然后模仿出来。
她虽然无法理解弗拉戈纳尔笔触的高明之处,却会像画上的女郎一样,荡着秋千,轻佻而邪恶地踢掉脚上的凉鞋——这个行为,本身就比那些长篇大论的解读要高明太多。
即使是埃里克这样眼光极为苛刻的艺术家,也必须承认,切莉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艺术气质。
她粗野,懒惰,目光天真又世俗,还未跟随阿波罗的缪斯般放浪形骸;住进城郊的别墅后,就再也没有穿过裙撑和袜子,总是一袭单薄的晨衣,光着脚走来走去。为此,埃里克再也没有聘过男仆。
时下女性沐浴时,会穿一种遮住胳膊和大腿的连衣裙,切莉却从不肯穿那种裙子,嫌它太累赘,总是光溜溜地走进浴室,衣物扔得满地都是。
有一回,埃里克甚至在门口的地毯上捡到了她的束腰。想到家中女仆可能见过她赤身裸.体的样子,而她又不排斥与女性亲近,他整个人险些被狂烈的妒火钻个血窟窿。
当天晚上,切莉看完轻歌剧,哼着歌,步伐轻快地走进卧室,刚刚脱下长手套,就被埃里克推到了房门上。他的眼神阴郁而冰冷,一只手扣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粗暴地扯开了她背上的系带。珍珠坠落了一地,噼里啪啦。裙子从后面撕裂开来,露出她美丽的脊椎沟——她今天出门没穿束腰,这个发现差点让他眼前一黑。
“切莉!”他难得被她惹怒。
“不要这么死板嘛……”她抱怨说,“你不知道那束腰多勒,夏天穿那玩意儿能闷死人。”
所以,她干脆不穿内衣,只穿一条类似于晨衣的单薄长裙,就去看戏了。想到这里,他看向她的双脚,果然,脚上也没有袜子,只有一双古罗马风格的绑绳凉鞋。这种装扮曾在几十年前盛行,当时的高官夫人们都爱这种暴露的装扮,赤足或只穿带皮绳的凉鞋,即使在严冬也如此穿着,以至于后来纷纷患上肺结核去世。
几十年过去,这种暴露的装扮早已过时,现在的女性更愿意遵循天主教的指示,用帽子、束腰和手套把自己武装得密不透风。
他的切莉倒好,恨不得摘掉最后一片无花果树叶子①,光着身子上街,让所有人看到她未经束缚的细腰,拜倒在她柔滑白皙的足下。
嫉妒彻底烧毁了他的理智,他脑海中只剩下焦黑的愤怒的残垣。有那么一瞬间,他听不见任何声响,也感受不到任何反抗,等他反应过来时,切莉已在他的怀里。蛇的毒牙将柔嫩的花瓣刺穿。她痛苦地抽泣一声,用劲推开他的身体:“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呀……放开我,疼死我了……”
理智逐渐复苏,他意识到自己的莽撞和粗鲁,开始用轻柔的亲吻和抚摩安慰她,但无论他怎么安抚,她都“咝咝”喊疼。她蹙着眉毛离开了他的拥抱,一瘸一拐地走进浴室。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地走出来,在他的身边小心翼翼地坐下。
“太疼了,还好没流血。”她说,“你今天发什么疯?”
“我嫉妒了。对不起。”
切莉有些疑惑地看他一眼,似乎不明白他在嫉妒什么。她咬着下嘴唇的右半边,扬起一边眉毛,露出小孩子忍痛的怪相,缓慢地把两条腿挪到床上。做完这一切后,她吐出一口气,重重地仰靠在枕头上。然而这么一靠,不知牵扯到了体内什么地方,她倒抽一口冷气,又扬起那边已经放下的眉毛,快哭似的直起了身子。ωωω.χΙυΜЬ.Cǒm
看见她这样,他心中阴郁的妒火消失得一干二净。他沉默地靠过去,掀起她的裙子,在她的惊呼声中低声说道:“别紧张,我只是想看看受伤的地方。”
他其实对女性的身体构造一无所知,但因为过去常常受伤,所以勉强能应对眼前的情况。帮切莉处理好伤口后,他摩挲着她的膝盖,轻轻地吻着上面粗糙的纹路,一直吻到脚踝突起的关节。他握住她的脚掌,垂头吻了她的脚底,以及涂着鲜红趾甲油的脚趾头。
切莉原本不想这么轻易地原谅他,但他的眼神太可怜了,像一只落水后蹒跚跟着她的小狗。
她心软了,轻声说:“真的很疼。下次别这样了,好不好?”
“再也不会了,对不起。”
他从来没有对她食言过。她相信他的话,转移了话题:“那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刚才在嫉妒什么吗?”
他闭了闭眼,似乎眼中还有残留的妒火,必须要闭一下眼,才能彻底熄灭:“我在门口捡到了你的束腰。”
“所以?”
“我不想让其他人看见你的贴身衣物。”
“可是,”她有些迷茫,“家里只有你和我呀。”
“还有佣人。”
“佣人都是女的!”
是女的。他知道,但就算是女人也不行。
“疯子。”她嘀咕了一声,然后撑起身,扯住他的领结,把他的脸庞拽过来,撅起嘴,轻轻吻了一下,“我不喜欢女人,过去不喜欢,现在也不喜欢——至于那个红头发女孩,当时和她那样,只是因为好玩而已。我都快忘记她长什么样子了,别因为她伤害我,可以吗?”
“对不起。”他说。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那种事的,反正对我而言,那只是消遣。我认识几个交际花,她们小时候或多或少都和身边的女孩玩过这种亲密的小游戏,有个高官夫人甚至还养了几个漂亮的小情妇——当然,我不可能。”她俏皮地亲了亲自己两根手指,然后将那两根手指压在他的唇上,“别多想啦,对女人来说,这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而且,那个红头发女孩也不一定喜欢女人,说不定人家现在已经结婚生子了呢!”
这番话不仅没能安抚埃里克,反而让他的内心升起强烈的危机感——对女人来说,这事很稀松平常?
她究竟有过多少女人?或者说,不止女人?
“她是一个婊.子,给钱就能上的那种”,想到被他割掉嘴唇的男人的话,他的头脑第一次陷入了混乱。
他知道,切莉在那事儿上隐瞒了不少。他还知道,她的身体肯定已被过去的情夫蹂掠过。但他不在乎。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看过他真面目还留在他身边的女人。她不能离开他。他不在乎她的情史多么大红大绿,也不在乎她有过多少男人和女人,他只在乎她是否会留在他的身边。
他再清楚不过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她贪图快乐,享受快乐,没有见识,也没有学识;她既是高贵优雅的缪斯,也是荒唐无耻的荡.妇。但他爱她,深深地爱着她,爱她的优点,更爱她的缺点。
她有多荒唐,多无耻都没关系,他对她只有一个要求,不要离开他,永远都不要离开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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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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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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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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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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