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百战长歌>第六十四章 追捕(上)
  两人开始的速度还不算快,他们要努力寻找黎文勇留在地上的痕迹,还要加快行动速度,毕竟现在离德坎中弹有一段时间了。

  因为这里是德坎的地盘,所以黎文勇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抹去自己行踪痕迹,他得先顾忌自己的安全,尽快离开这个区域,所以他的脚印无可避免的留了下来。

  云动和吴明勇现在就站在一枚脚印的旁边,地上的泥土很松软,脚印显得很清晰,他用脚在这枚脚印的旁边踩了一下,用的就是平时自己走路的力道,软软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深浅和那枚脚印一样的脚印,他伏下身子,仔细地比对着两枚脚印的区别,泥土的干燥度、色泽度、清晰度等。

  看了一会,他站起身对吴明勇说道:“他离我们大约二十多分钟的距离,现在我们只能用手语进行交流,以防他听到我们的声音,并且从现在开始,要时刻保持戒备,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吴明勇好奇地问道:“你怎么能算的那么准?”

  “这叫时间推位法,M国人发明的,从两枚脚印的区别上能推算出来,还有人数推算法,距离测算法等等。”云动随口解释了一下,但没时间说的更详细。

  说完他打了个手势,表示进入手语交流阶段,保持戒备,继续前进。wWW.ΧìǔΜЬ.CǒΜ

  他们放慢了脚步,利用树干做掩护,交替前行,脚下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甚至身体都尽量不去触碰周围植物身上的枝叶,不惊动藏在草窠丛中以及树上的飞鸟走兽。

  这莽莽的原始森林里寂静无声,他们都能听到没有挥发的晨露从树叶滑落到地上的声音,还有自己的心跳声。

  又是一枚脚印,看上去比刚才一枚更加清晰,云动观察了一会,然后用手势告诉吴明勇,他们离他大约还有十分钟的距离,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也就大约四百米多一点,并且对方还有可能埋伏下来,躲在某个角落等着他们。

  他们不能在冒然前进了,必须加倍小心,仔细观察四周的一举一动,在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前进。

  吴明勇打了个手势,示意等一下,他就地趴了下来,将自己的脸贴在地上,这是听踪术,是最早的也是非常有效的一种追踪术,吴明勇长期在雨林中作战,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他听了好一会,起身以后,冲着云动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发现。其实没有发现就是发现了,在这么安静的环境下,这种听踪术能听到很远的位置发出的脚步声,现在他没有听到声音,那么表示对方极有可能就在他们附近的某个位置藏匿起来了。

  吴明勇的心顿时开始紧张起来,对于他那个曾经的战友,现在的对手,他还是很了解的,黎文勇的父亲就是一名老军人,参加过安南南北战争和抗M救国战争,作战经验极其丰富,安南南北统一后回到了家乡,结婚生子,当黎文勇十几岁的时候,又把这个儿子送进了部队,也许是血统遗传的问题,黎文勇进了部队,就表现出一股天生的军人特质,他个头不高,却天生神力,两臂摇晃,有千钧之力,性格又狡诈似狐,与人动手势如猛虎,作战勇敢,头脑灵活,还善于观察,平素不喜欢说话,习惯躲在人的背后,用他那双阴鸷的眼神盯着周围的一切,有人说他的眼神永远充满着灰色,所以他的天空也是灰色的。

  他刻苦训练各种军事技能,深韵山地丛林作战的精髓,很快就从普通士兵中脱颖而出,加入了安南新组建的特战部队,成为一名安南军中最优秀的特种兵。

  但此人天性嗜血凶残,做事不择手段,为了完成任务,视其他人的性命如草芥,可又正因为每次都能出色的完成任务,所以才被阮成江看重,将其调到自己的身边,担任他的警卫队长,信赖倚重,委以重任。

  如果在没有遇到云动之前,有人问吴明勇谁是他见过的最好的特种兵,他会第一时间告诉那人,是黎文勇,但现在他不那么认为了,他现在被云动给彻底的征服了。

  如果说在北洲他还没有完全的见识到云动的强大,那么前段时间在货轮上与海盗们的激烈火爆的对抗让吴明勇奉其为天人,敬若神明。他可以肯定地说,云动比黎文勇强,并且还是强了一大截,并且他为人正直,主持正义,身上散发着一种非常舒适的亲和力,让人愿意向他靠近,信赖他,追随他,服从他。

  最令他感动的是,在自己身逢绝境,无所依靠的时候,他挺身而出,帮着自己深入虎穴,去接他的家人,自己的家遭逢大难,痛失双亲之际,他站在自己的身边,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给予他信心和力量,带着自己踏上了复仇之路,这些都让他感激涕零,深感无以为报,因此追随其后,以效犬马之劳了。

  两人剪步侧行,交叉换位,互为警戒,就这样,又前进了二十多米,突然前面的云动刚移动到一棵树的背后,突然身子一侧,闪到树的背后,手上做了个停止前进隐蔽的手势,吴明勇赶紧缩到了另一棵树的后面,慢慢地蹲下身子,屏住呼吸,等待着云动的指示,这个时候云动作为前哨,如果不给出明确的指示,他是不敢露头的,因为他不能确定前方发生了什么。

  云动的身体贴着树干,也蹲了下来,一动不动,整个人像静止了一样,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的过去,就在这样的沉静中,整个雨林也变得充满诡异,令人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又等了一会,前方云动将手慢慢的背到背后,连续地做了几个手势。

  “前方两点钟方向,有异常,等待。”吴明勇心里默默地读着他手势包含的意思,知道云动一定是发觉了什么。

  做完这些手势,云动动了,他的身子开始缓慢地向下,一点一点的趴了下去,最后完成了匍匐的动作,枪身也贴近地面,而枪口一直指着两点钟方向,等他整个人全部趴在地上之后,枪管也隐没入地上的草丛中了,本身他的狙击步枪也是做了伪装的,没入草丛之后,就更不易被发觉了。

  他把眼睛凑到狙击镜边,向那边观察着,整个人像似变成了一块冰冷的石头,静静地趴窝在雨林的草丛之中。

  就这样,他趴在那里将近有十分钟作用,突然扭过头来,冲着吴明勇又打了几个手势。

  “伪装的狙击阵位,没有人,故布疑阵,人已经离开了。”

  接着云动站了起来,冲着吴明勇一挥手,两人朝着两点钟的方向摸了过去,他们小心翼翼,提防对方布下诡雷,每一步前进的都非常小心。

  没有出乎他的意外,在两棵相隔很近的大树中间的深及脚踝的草丛中,对方设置了一颗绊雷,是用手雷改装的,手雷被埋在泥土里,保险销已经被拔掉了,一根透明的像蜘蛛丝样的细线绑住了撞针杆,而丝线埋没在草丛之间,如果被莽撞的人触碰到丝线,撞针会击发炸药,手雷就会爆炸。

  各种布雷的方法云动都知道,而他布雷的方法别人不一定知道,他懂得解除的方法,但云动没有动手去解除它,而是绕开了,并且云动一路搜来,发现对方只埋设了一颗绊雷,虽然只有一颗,但却能有效的阻止他们的步伐,在没有确定之前,谁也不知道他埋设了几颗诡雷。

  当两人看到灌木中伪装的假狙击阵位时,发现发现对方仅仅只用了一根很直的用刀修整过的圆木棍插在灌木丛中,装作枪管的模样,就阻挡了他们足足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云动冷哼了一声,对方果然非常狡猾,他在用这些小伎俩在为自己争取时间,逃跑的时间,或者是设置一个更加具有威胁的狙击阵位,在前方等着他们。

  云动抬头看了看天空,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了,雨林中的光线很暗,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漏下几缕斑驳的光亮,正前方大约六百米的距离,也能看到一些光线,那是这片雨林的边缘,他们快要穿过这片山头和雨林了。

  他转过身来,对着吴明勇比划了两下,吴明勇看懂了他的意思,躲到了几颗大树的背后,云动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块,走出几步,也将身体隐蔽好,然后将石块扔向了那颗诡雷,石块砸断了那根透明的丝线。

  “轰”的一声,手雷炸开了,翻起一团火光和浓烟。

  爆炸过后,他走到吴明勇的身边,低低地声音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吴明勇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端起手中的狙击步枪,向着他们左侧方向摸了过去,不一会,他的身影消失在雨林之中。

  吴明勇离开之后,云动向着正前方位置,雨林的边缘,迈步走了过去,不大的工夫,就到了林子的边缘,他靠着一棵树的背后向外张望。

  林子的外面是一道山崖,不是很陡,却是崎岖难行,到处都是嶙峋的奇石,要想下去,得沿着这些石头向下攀岩,然后再爬上对面的山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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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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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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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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