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国庆节升旗仪式是海昌郡的一大盛事。
因为当天整个海昌郡的人上午都会停止一切活动,聚集到郡城的中心广场来参加升旗典礼。
尽管郡城的广场装不下那么多人,但百姓们还是会跑出来,顺着街道站也要加入。
届时海昌郡被人海淹没,大家齐齐望着冉冉升起的旗帜郑重宣誓画面堪称盛状。
每年国庆节不止当天热闹,在前一个月就开始了气氛。
为了迎接这种盛大的节日,海昌郡城的所有商铺都会响应进行搞各种各样关于国庆的优惠活动。
家家户户门口也都挂上缩小版的赵国旗帜,迎风飘扬。
海昌的国庆升旗仪式前夕,黄七带着人哪里都没去,每天就在郡城里闲逛。
虽然传闻海昌的乐园是海昌郡最好玩的地方,但是郡城内也非常有趣,临近节日的郡城内更是热闹非凡,各种表演喜庆。
越是逛得越多,黄七一行人就发现海昌郡的确城如其名,是个好地方。xiumb.com
这里的民风淳朴热情,城中管理有序,出行便捷,生活富足,日子真是快乐幸福无比。
更重要的是,在霍承毅多年的引导下,百姓们对郡城爵爷推崇,对朝廷也百般拥护。
不像有些封地的百姓只知道当地的土皇帝,而不知晓远在京城的帝王。
“陛下是个好陛下,爵爷说,都是陛下的扶持圣旨,咱们百姓的日子才好过。”
“当初陛下让咱们背井离乡迁来海昌郡,我还怨呢,真是太要不得了,陛下让走那么到这里定居是为咱们好呢。”
“都是陛下英明,都是爵爷仁心干实事,才有现在的好生活……”
不管京城的几位贵客向谁打听,百姓的口供都是如出一辙。
虽然大家提起霍承毅是百般赞美,但是对朝廷的口碑也十分好,这让微服私访的帝王心里疑虑忌讳慢慢消了不少。
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会相信自己亲眼所见和亲耳所闻的事物。
无论这些年霍承毅做再多的事情表达自己的忠心,诉说自己不是威胁,作为多虑的帝王都不会完全相信。
想要帝王的彻底信任,就要让帝王像寻宝一样,自己去发现并且挖掘他想要的结果。
如今海昌郡百姓的反应十分得微服帝王的心意。
国庆升旗仪式这天,黄七带着人早早的去了郡城的中心广场。
哪怕已经从百姓口中听闻这天的盛状,但真正看到和体会的时候京城的几个贵客还是不免震惊。
那种万人肃静,齐望国旗冉冉升起,庄严神圣。
那种万人齐齐宣誓的震耳欲聋,撼动人心。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充满着无比的凝聚力,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迎风飘扬的旗帜,是希望的寄托和象征。
黑色金龙赵国国旗在上,红色五星商盟红旗在下。
“走,明日启程回京,从明年开始,国庆必举国大祝,祭祖上香,迎风升旗!”
望着海昌郡城中心广场上的旗帜,黄七负手,露出欣然笑容。
赵国三百二十年,玄武帝下令遣派朝中官员分批前往海昌,观摩史记千古名城,为后来的玄武盛世揭开序幕。
……
京城几位贵客的到来和离开对海昌郡来说并无任何波澜的影响。
不管什么样的大人物来走一遭,海昌郡的商铺依旧正常营业、街上的行人依旧热闹喧哗,郡城百姓的生活依旧富足安好。
比起紧挨边境的黄溪村,海昌的地理位置十分的好。
北靠荒野原始的深林,南靠无边无际的大海,只要不是自然灾害,任何人祸都涉及不到海昌郡城。
天下安定,各国扶持商人通商,南北东西调货运转,天下经济飞速发展。
在所有人都不知道情况下,来往在各国行商的商户私底下已经渐渐跑出国籍的思想。
而各国都相继成立商盟,但却没人知道这些不同名字的商盟的掌舵人每年都会悄悄到海昌郡汇集。
天下所有商人们开始慢慢将商盟当成他们的‘国度’,将商盟的红旗当成精神深处的目标和寄托。
无论各国关系如何变化,势力如何合并,华夏商盟始终屹立不变。
商盟不参与任何纷争,任何权利,只谈经商。
霍承毅五十岁的时候,赵国已经收服六国,结束六国并列时代,天下统一,迎来历史上的千古名谈盛世。
不过这些他可管不着,天下统一对他们商盟来说更好,没了战乱社会经济的发展会更快。
到了这个年纪,他俩孩子也长大了,老大小强更是可以独当一面,掌握大局。
好不容易盼到这个时候,五十岁生辰一过完,他就立马把商盟交到了儿子手上。
然后带着小白跑回黄溪村养老,舒舒服服享受他们的二人世界。
.
其实霍承毅真的没什么大志向,财富权利对他来说还不及他小白的一根头发重要。
若不是这个时代被逼无奈,必须做点事情保护自己,他真不想那么操劳。
现在终于可以带着小白单独过二人生活了,霍承毅浑身都轻松。
黄溪村除了村民富裕了,其他的还是和他们当初走的时候一样。
他们那一代人都老了,儿女成群,村里跑的孩子换了一批,他们都不认识了。
不过村里人可都认得他们,黄溪村的祠堂有他们的画像,每年村里祭祖都能瞧见。
霍家的房子也都好好的保存在那里,留守村里的郑家人帮他们看顾得很好,时常打扫,拎包就能入住。
霍承毅乐呵呵的带着小白安顿下来。
然后在村里的书院里任职了份‘教授’的工作,就开始过日了舒舒服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小日子。
小白没跑学校去上课,每天优哉游哉的跟他好朋友阿布到村口逗逗小孩玩,去果园摘水果,研究下厨艺,然后做好饭给学校上课的他送送饭,潇洒得乐不思蜀。
唯一有点不好的就是小白那性子是半点没随着年纪增长成熟点,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整天咋咋呼呼,还特喜欢舞刀弄枪!
说是年轻时候跟着他一块儿做买卖埋没了自己的爱好,现在要好好消遣消遣,一把几十斤的关公长刀舞得霍承毅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阿布也跟着小白一块儿疯,寻找着少年时候那种潇洒快乐,把郑家一家人也惊得整天拍胸口。
好在这俩老顽童还知道轻重,没真疯出什么问题来,就是看着舞刀弄枪的吓人。
霍承毅知道他媳妇的性格,多吓几次淡然后,就随着媳妇胡闹了。
山上他们也常去玩。
除了果园去得最勤的就是当初刚穿越来,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山沟。
那山沟现在已经不是当初光秃秃的山沟了,霍承毅花银子在那里修了个小宅院,把地方圈起来,作为他们的秘密小基地。
两个人没事儿去那小宅院过周末。
吃吃水果,晒晒太阳,相拥喝着小酒,看着日落怀念年轻时候的一切别提多美好了,人生几何呐。
诗书里常说的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便是如此吧……
想想他们那是相遇多搞笑,小白被忽然醒来的他吓得像兔子般撒腿就跑。
那时候受惊的少年哪知道,那是自己将来的爱人。
那时候初到异世的男人哪里知道,那是自己未来心中最深的羁绊。
“……小白,我可记得老清楚了当时,你举起拳头又怕又装凶的模样像只小刺猬似的,我还以为你要给我来一拳头,结果你就跟兔子似的撒腿逃跑,那背影真好看。”
“那时候我不是真的被吓到了嘛,你的凶名赫赫呢,尤其是你那眼神儿,真把我镇住了,换别人我肯定不怕。”
“那是,你相公我以前可是特种兵,单枪匹马挑战千军万马,枪林弹雨浴血而出的勇士,我跟你说过的吧……”
“少嘚瑟,都说了八百遍的话当年了,最后还不是一颗子/弹结束,跑到这里来了。”
“那是命中注定,要不然我怎么娶你啊,我不来你哪来的相公?嘿嘿……”
“哼,你不来我也能找着相公,可多人喜欢我了,记得刘栓子不,就是钱婶的侄子,上回在田坎碰见,他说年轻时候要不是你抢先一步,娶我的就是他,他暗恋我很久呢……”
“什么?我说怎么回村后跑咱家来得最勤快的就是他!”
“不止呢,还有铁匠铺的那个老王,木匠的老张,对了,还有跟你一个办公室的那个老萧……”
小白掰着手指,举目望天瞎扯。
刺激得旁边的老霍吹胡子瞪眼,“这些老家伙明天砍了他们!”
小白侧头瞧见自家的表情,忍不住笑,心里像喝了一罐蜜糖。
如少年相恋时那般伸出双手,环住某个爱吃醋的男人脖子,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眸若星辰。
“可是,我就喜欢老霍呀……”
“这话喜欢听,那媳妇大人,给亲不?”
醋坛子老霍阴雨转晴,把人往怀里一搂,得意。
小白笑着主动凑上去,与爱人唇齿相缠,耳磨如斯,呼吸着这世间他最爱的气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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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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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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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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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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