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四,是大楚国风俗中,年前大扫除的日子,也是沈秋母亲丘氏的忌日。
这天早上沈秋起个大早,先是把屋里洒扫一番,然后就背着前天晚上准备好的物品上山了,背篓里带了要烧给母亲和父亲的纸钱、干粮和水,还有一张虎皮,她还斜挎了一个小布包,包里装的是石子和弹弓,这是她父亲给她做的,已经跟了她十年了,腰间挂了一把比普通匕首稍长一点的匕首。
沈秋打算,给父母亲上过坟后,就去父亲留下的捕猎坑里瞧瞧,看看有没有捕到野味儿,马上过年了,拿给里正爷爷,让他们家小孙孙解解馋!
父亲过世后,要不是里正爷爷照拂着,她和娘亲孤儿寡母,母亲又是一个很柔弱的女子,后来母亲也跟着父亲去了,留她一个孤女,还不知道被这村里人欺负成什么样子呢,所以,她很感激里正一家!
沈秋在上过坟后,先吃了些干粮,喝了些水,垫吧垫吧肚子,找了虎皮出来,披在身上。
现在是寒冬,虽然清水村靠近南方,可是这寒冬腊月,也是冷的厉害。
要在太阳下山之前下山,捕猎坑离村里是有些距离的,所以她没敢逗留太久。
到中午的时候,沈秋就找到了捕猎坑,里面还真是有些收获,有两条兔子,还活着呢,看来是刚掉进去不久。
沈秋找到埋在土里的绳子,然后用力一扯,捕猎坑里的网,就起来了,并且慢慢收紧口子。
沈秋绑好兔子,放进背篓里,又把网重新布置好,正准备回家的时候,“扑通”一声,沈秋吓的猛一转身,可是啥也没看到,紧接着她就转过身来,拔腿就跑,跑了一会儿,自己靠在树边喘气,然后向身后看看,看见没有东西跟着自己,她深吸一口气。
“我跑什么呢”
“当然要跑了,万一是什么猛兽呢,你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对,应该跑”
沈秋自言自语了一会儿,慢慢的镇定下来了。
“刚刚那是什么东西啊?”
“去看看?”
“去看看吧,万一是什么动物从旁边的山崖上掉下来呢?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沈秋又是一阵自言自语之后,便打定主意去看看,她拔出腰间的匕首,小心翼翼的从原路返回到捕猎坑附近。
沈秋走到捕猎坑附近时,已经出了满身冷汗,可是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她的好奇心就是特别强烈,就是想看看,弄出这声响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她一边回忆着刚才声响发出来的方向,一边猫着腰挪动着自己的脚,不让自己发出声响。
就这样走了两刻钟,愣是啥也没看到,慢慢的她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咦……”刚直起腰,她就看到她的左前方有一块儿黑布,那黑布搭在地上的灌木上。
慢慢的,她向那块黑布靠近,她顺手拿起一根长干木棍,用那根木棍挑那黑布,想把那块儿黑布给挑起来,可是试了两次都没成功。
她大起胆子走过去,抓起那块布就扯,还是没扯动,可是感觉手上黏糊糊的,她一看手,便是一惊,她满手的血。
沈秋深吸一口气,大着胆子扒开灌木丛去看,只看到一个身穿玄色铠甲的人,趴在灌木丛里。
“喂,你还好吗?”沈秋对着那人喊了一声,没有回应。
“喂,你……你还活着吗?”问完这句话,沈秋就打了一下自己嘴巴,然后对自己说:“有你这么问人的吗?再说了,他要是死了回答你,你敢听吗?”
说完,沈秋就双手合十拜起来,“对不住啊,我不是故意的,你别介意,既然我作死过来了,看到了,那就好事做到底,把你埋了吧。勿怪啊!”
说完,沈秋就伸手去拖那个人,那个人很高大,沈秋小小的,试了几次都没能让那个人动一丝一毫,沈秋又深吸一口气,把那个人给翻了个身,翻过身后,沈秋就倒吸一口冷气。
只见这个人,嘴角在慢慢的流血,胸前有好几处伤口,看着就触目惊心。
沈秋看着他嘴角的血,伸出手指放到那个人的鼻子下方,感觉到有一丝丝的气息。
“你居然还活着?……恩……我不是那个意思啊,你别见怪……哎,既然遇见了,也不能不管你,那就把你带回去吧。”
沈秋把那人身上的铠甲,一点一点的扒下来,
“这铠甲还真是重,难怪刚刚费那么大劲儿都拖不动你。”沈秋一边给那人脱铠甲,一边感叹。
沈秋脱完铠甲之后,拿出背篓里的那张虎皮,她把虎皮盖在那人身上,然后拿起匕首,去砍竹子和藤蔓。
沈秋用竹子和藤蔓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做好后,又如法炮制,把那人给翻到担架上,盖上虎皮,把铠甲上的那块黑布扯下来,撕成条,把那人严严实实的绑在了担架上,要拉担架,就背不了背篓了,沈秋把兔子掉在担架杆儿上,扔了背篓拉着担架,就吃力的往回走。
走到捕猎坑边时,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放下担架,走回到那堆铠甲边,抱起铠甲就拿到捕猎坑,给扔了进去,然后又把捕猎坑盖好!这才又拉着那人往清水村走。
虽然退掉了铠甲,可是那人还是很重,他个子高,所以做的担架也大,沈秋拉着很是吃力,她爹留下的捕猎坑,距离清水村虽然不算远,但是绝对不近。
十几里的山路,平时沈秋一个时辰也能走回去,可是这一次,沈秋走回去整整用了三个时辰,等到沈秋拖着那个人回村的时候,村里的人几乎都睡下了。
好在,沈秋家的院子就在山脚下,她不用惊动任何人。
沈秋到家之后,来不及休息。点了油灯后,把兔子从担架上解下来,找出一个篓子,把两个兔子放进去,又拿了两个红薯切块儿放进去,最后找了东西盖着篓子。然后看着担架上的人,“得想个办法,把他弄到床上去!”沈秋腹诽着。
她拉着担架进了房间,并没有把那人从担架上解下来,而是先把她拉的那一头,担到床头,然后又去抬另一头,等到担架都放到床上后,沈秋才把那人解开,又是一个翻身,把那人翻的爬到床上,把担架拿下去,再把那人给翻的躺过来。
沈秋又伸手拉过自己的被子,盖到那人身上,自己也一下子泄了力,瘫坐在地上,一下子感觉手脚都在发抖。
等沈秋狠狠的深吸几口气之后,又站起来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还好,还有气儿,被我这么折腾还活着,看来你命不该绝,我去烧水给你处理伤口”
沈秋说完就出门进了厨房,她烧了一大锅的水,到父母房里找了一件以前她爹的衣服,翻出了家里梅婆婆给的金创药,把给自己做中衣的棉布剪成条,倒了一盆热水,进了房间!
沈秋把那人的衣服,一点点的用剪刀剪开,把衣服都剪开之后,沈秋又是一惊,伤口很多,胸膛一处伤口很深,一处不深,但是比那一处长些,还有一些小伤口,胳膊上有两处,腹部有一处,流了很多血,已经看不出这个人原来的皮肤颜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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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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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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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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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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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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