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放开那个王爷!>第403章 凌景璇番外终
  万一叫秦彩云知道朕竟然这么试探她,这门亲肯定是结不成了的。

  好在侍卫们还算激灵,钻进了慌乱的人群,成功甩开了秦彩云。

  秦彩云暴跳如雷,朕狠狠得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秦岳峰和秦岳林一起带着秦彩云来御书房外跪着请罪。

  私会太子,还让太子遇到了刺杀,虽然有惊无险,但是这绝对是重罪,更别说,秦彩云还扇了我儿一耳光。

  朕晾着他们,在御书房里兢兢业业的批奏章,很累,真是不想干了。

  晟儿得知之后,非常担心,想要来为秦家求情,却早早地被我禁足在东宫,以惩罚他昨日涉险,让朕受到了‘惊吓’。

  批完奏章之后,我才把他们三个人叫进来,此时五十多岁的秦岳峰已经被太阳晒得眼前发黑了,秦彩云一个小姑娘,虽汗流浃背脸色发红,看起来精神却比她大伯好得多。

  由此可见,这姑娘身体很好,定能跟她未来夫君白头偕老,朕很满意。

  不用我问,秦岳峰和秦岳林并已经罗列了秦彩云的条条罪状,说的比朕能数出来的多得多。

  说完之后,秦岳林双手托着大将军印,竟是要引咎辞职交还兵权,这是企图拿兵权和官位来救女儿?

  我看着秦岳林托在手里的大将军印,思绪突然飞很远。

  我想,我大概明白了为什么我们父子总是会被秦家女儿勾走了魂,因为她们的身上,有家的感觉。

  秦家人都疼孩子,也知道怎么疼孩子,所以秦家如今如此权势滔天,他们家竟然没有出现过一个欺男霸女的纨绔,甚至没有一个不学无术的废物。

  秦家人比朕会养孩子,朕只会养一个,他们儿女都养得好。

  秦岳林当初有多想做将军,有多努力才走到今天的位置,朕再清楚不过,可是为了女儿,他什么都能交出来,明明他有七个孩子来着。

  朝中大臣总是削尖了脑袋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宫,没有女儿,找亲戚的女儿来也要送进宫,即使后宫里一直在死人,他们也会不遗余力的再送新的来,从来不心疼。

  但是秦家没送过,朕继位这么多年了,一个都没有。

  当年父皇所喜欢的那个秦淑妃,也是淑妃娘娘自己愿意自己喜欢,才会进宫的,不是秦家非要送她来的。

  即使是她最得宠的时候,秦家人也从未求过她仗着宠爱帮秦家谋取一丝一毫的福利。

  即使她生了宁王,秦家也坚定地支持太子,态度一直都忠诚而明确,绝不让人误会淑妃和宁王一丁点,绝不给他们母子添一点麻烦。

  他们知道什么是家人,重视亲情,从不拿儿女当做牺牲品来换取整个家族的荣耀。他们教养出来的女儿,自信聪慧,身上带着一种让人觉得温暖安心的气质。

  这是别人无论如何也学不来的。

  秦家人有今天,每一个都是靠得自己的真本事,而不是拉裙带关系,这一点,朕不得不服。

  朕当然没有接受秦岳林交还的兵权,至于责罚,我也只罚了秦彩云。

  朕罚她嫁给晟儿,做太子妃,以后一辈子贴身保护晟儿,再不能让他遇到任何危险。

  秦家兄弟俩很懵,回过神来之后眼神里透露着那么几分不愿意,仿佛给朕做儿媳,他家女儿受了莫大的委屈。

  只有秦彩云眼睛有点湿,带着几分惊喜。

  我认可她不是因为她昨日护驾有功,而是她在危急时刻敢打晟儿巴掌,她是一个特别拎得清轻重的人,即使是那般生死存亡的时刻。

  她让晟儿先走,或许并不是全部出自爱,而是知道他是储君,他身系社稷,谁都能死,他绝对不能。

  对比之下,一直拉着她不放的晟儿反倒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好在,及时被秦彩云一巴掌打醒了。

  其实更像是打懵了,但是没关系,我觉得秦彩云做太子妃很合适,这就够了。

  晟儿欢天喜地跪地谢恩,我却对他升起了那么一丝丝同情。

  秦家人做臣子没得挑,可是做岳丈,呵呵,当初凶名赫赫的武凌王让秦青谣受了委屈,还在秦家门口的雪地里,当街跪了整整一夜,早朝都没来!

  晟儿是太子,秦家人肯定不敢让他跪,但是若惹了秦彩云不痛快,少不得要被他们祖传的冷脸‘哼’来‘哼’去。

  朕只是这么随便想一想,脑子里就生出了画面感。

  太子大婚,举国欢庆。

  十天之后,朕称病不上朝,让太子替我去,之后半个月,我不上朝也不看折子,放了越来越多的权利给晟儿。

  即使他来问我意见,我也只让他去跟朝臣商量。

  处理的好不好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以后朕可以清闲了。

  或许是了却了心中最大的心愿,我真的觉得很满足很轻快,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有些空虚。

  我也开始对其他的皇儿们和颜悦色,问了问他们的学习情况,册封了几个亲王,给几个公主指了婚。

  ……

  凤仪宫关闭了近十年,除了朕和太子,再无人能够打扰。

  这么多年,我再未立后,我心目中的皇后只有齐洛鸢,死后,我是要跟她躺在一起合葬的,断不会再找一个人来挤了她的位置。

  我去了皇陵,去看我的皇后,告诉她太子大婚的盛况,告诉她秦彩云这个媳妇我满意极了。

  我知道她肯定也很满意,她向来听我的。

  装病装的太久,从皇陵出来,我真的大病一场。

  其实我还不到五十岁,真的不是撒手人寰的时候,可是我对生死之事看的很淡。

  因为我知道地下有一个爱我的人在等我,我知道死后我会永远跟齐洛鸢睡在一起,所以就没什么好怕的,有时候想一想,竟还有点期待。

  我很少再上朝,朝事都交给了太子,他越来越好,越来越有皇帝的样子。www.xiumb.com

  而且秦彩云也争气,成亲第二年,就生下了朕的长孙,我兴高采烈的去了凤仪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皇后听。

  很是健壮的一个大胖小子,足月足日生下来的,有八斤重,是他父王的两倍呢,只是秦彩云着实受了罪,还出了血,把晟儿吓得不轻。

  皇孙满月的时候,朕就下了传位诏书,让晟儿亲政,朕就做个无忧无虑的太上皇,每天逗弄孙子玩儿。

  这一次,朝中大臣倒是难得的没有求我三思,毕竟我近来身体确实不太好,年轻时伤伤病病从不在意,老了难免遭报应,朝臣们也真的是被我病怕了。

  早日禅位,总好过如我父皇那般某一天突然撒手人寰,搞得所有人措手不及,天下大乱。

  ……

  大概是朝臣都知道秦家人的脾气,也害怕了秦家那庞大的势力,所以晟儿登基之后,竟然没有人上赶着给晟儿选秀。

  但秦彩云是个清醒的人,孙儿满周岁之后,身为皇后的她就亲自张罗着选秀事宜了。

  在这之后,我就把凤仪宫给了她,我以前拿那么多的人头和鲜血,奠定了凤仪宫在整个后宫里的地位,我想,这余威还是可以再震几年的。

  我五十二岁这年秋天,天气很好,我身体也还不错,就想去骑马打猎。

  可是到底是身子骨不比以前,一不小心从马上跌下来,给摔成了个重伤。

  但万幸没有直接摔死,我还能见到晟儿,交代几句遗言。

  我这一生杀人无数,临死就不用再拖着几个了,我让晟儿赦免那日围场陪同的人,他很是不愿,却没有忤逆我。

  我告诉他杨家与秦家虽然可堪大用,但也仅是我这一代的人罢了,后世子孙谁知道什么样,让他该收拾的时候就收拾一下,这天下终究是姓凌的。

  我让他从齐家抬一位贵妃上去,不管他喜不喜欢,皇后的母家,不能落了面子。

  我告诉他,一定要先确定让谁当太子,然后全力培养,决不能让皇子们先比出个高低优劣,再从中选出个太子来,这样的话,天下会乱套的。

  晟儿连连答应,可我还是不放心,我问他皇长孙如何,他说他正是属意这般,于是我又立下了两封遗诏。

  其一,便是秦彩云的皇后之位和皇长孙的太子之位,只要秦家不造反,他们俩不逼宫,便无人能够动摇。

  其二,便是要求晟儿在传位给皇长孙之时,必须要打压秦家的势力,即使不全部去除,也要削权外放,定不可让他们继续这般扎根朝堂。

  等孙子继位的时候,秦家什么样我是看不到了,可是从父皇开始,秦家就位极人臣,在我这里,更是得到了充分的信任,继续发展壮大。

  晟儿和秦彩云恩爱有加,秦家必定不遗余力的帮助晟儿,在他这里,秦家注定也是要再荣耀个几十年的。

  这样算下来,等到了我孙子登基的时候,秦家该有多么权势滔天,简直不能想。

  所以,这个坏人必须要让晟儿做,而且我觉得秦家人若是能够一直保持现在的清醒,那他们大概不会等到晟儿出手,自己就该想办法往后退了。

  晟儿是个听话的孩子,我说什么他都连连答应,看着这个有着我和齐洛鸢血脉的孩子长得这么好,这么能干,又有了幸福的家庭,我真是太自豪了。

  我迫不及待的要去找我的皇后,我曾经让她暗无天日的等了我一个多月,如今又让她孤苦了十多年。

  我该去见她了,我有好多话要对她说呢。

  我好像看到了她来接我,还是十几年前那般年轻乖巧的样子,对着我暖暖的笑。

  吾生足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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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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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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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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