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战士牺牲后的躯体不能保存,也不能入土为安,都只能火化了事。而这一场战事,不止牺牲了许多的大好男儿,就连战马、信鸽都不知道损失了多少。所以这只尽职的信鸽也只能和将士的尸骨一起,被烈火焚化了事。
那一支信鸽的脚环握在岑千叶的手里,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报或是后方呼应的信息。所以岑千叶不敢怠慢,飞快的调转马头,一路飞奔回营。
在自己的营帐中,岑千叶才将那只信鸽拼死带来的脚环打开。但却是一愣,看着里面的东西心紧缩成了一团。
那信鸽脚环里没有其他的东西,只有一片树叶卷成一团静静的躺在里面。虽然已经过了许多日子,那奚瑾萱早已不复当初被采摘下来时候的翠绿生机。可是在这茫茫一片的大漠之中,那早已经满眼都是昏黄和血红的世界里,这一抹绿色该是多么的珍贵。
看着那片奚瑾萱,岑千叶嘴角慢慢的勾起,再勾起,最后弯弯的唇角犹如月牙一般,美艳的容颜也颇具神采。
奚瑾萱!奚瑾萱!羽找到她了,还带来了这般的消息。
不,不对,这不是羽带来的消息。若是穆紫羽,则可能是两个字:安好。
这一定是她带给自己的消息,她亲手装进这只脚环里的一片奚瑾萱。
小心点把那片将要脱水干枯的树叶拿在鼻息间,似乎还能嗅到特属于她的淡淡馨香。又仿佛能够看到奚瑾萱那一抹清丽的笑颜,还有她清亮如水波荡漾的眼睛。
“呵呵,也亏你想的出来。”岑千叶悬了许久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把那片奚瑾萱仔细的收在一卷书里,岑千叶感觉那是最美的一抹绿色,美的可以让他忘记了那战场上的血腥,忘记那断肢、残臂的悲切和战士赴死的凄然,还能够保存着一份最真的美好吧。
似乎多了一份牵挂,又多了一份眷恋,岑千叶对眼前的一切都豁然开朗。原本想要将这一切都毁灭的心情也慢慢变得释然了。想想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或许战争也不用死那么多的人吧。就算是敌军,也该有生的权力。
岑千叶正在心愉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传来阵阵的号角之声。那号角声如牛鸣、似狼嚎,听起来深沉悠远,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切。
岑千叶心中一凛,快步走出营帐向远方眺望,只见黄沙已经漫天卷起,大地都在颤抖一般,远处一对人马飞奔向这边战场而来。
“启禀王爷,海瑟国突然有一队奇兵突袭而来。他们……他们的队伍最前面竟然是狼群!”快马跑来报信的探子几乎是颤声说的。
而与此同时,营中的战马嘶鸣出声,在马棚里不断的踢踏着,焦躁不安的甩尾。很快又有人来报:“战马受惊,已经踢伤了三名马夫,还有一个马棚的战马已经发疯似的撞破围栏,跑出营地去了。”
岑千叶皱眉远眺,只见飞奔而出的几匹战马竟然是朝着战场方向奔去的。过了战场不远就遇到了海瑟国的那队奇兵,而最先的狼群猛扑上去,那几匹高大的战马还没来得及发出嘶鸣和惨叫,就已经被狼群扑倒,片刻间已经变成了一堆堆的白骨。
“啊!”已经有士兵因为看到这样的景象而惊讶出声。高大的战马况且如此短的时间就变成了一堆白骨,如果是人……,简直不敢想象啊。
“传令下去,营门紧闭,点起所有的火把,所有将士原地待命。”说完,岑千叶快步走向马棚,亲自拉出了他的那匹玄黑色战马,飞身跳了上去。
“王爷!”一个副将叫了一声,也想要跃马奔上。可无奈他的战马猛的一个踢腿,将他掀翻在地。
岑千叶回头嘱咐一句:“所有人守住大营,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准开门出战。直到我回来为止。”
“可是,王爷你孤身一人……”可话还没有喊完,岑千叶已经飞骑来到了营门。在缓缓落下的营门中穿行而过。他的战马才险险跑出大营,身后的营门就落了下来,将营门紧紧的关住了。
所有天旭国的将士只能看着他们的主帅,恭亲王岑千叶孤身一人向着战场驰去。那一身银甲在夕阳下映出金色的光芒,犹如是天上的战神一般。
岑千叶知道,那些战马发狂的原因都来自于那阵号角声。那据说是可以降伏百兽的“苍犀角”,吹出来的声音不仅可以驭兽,还可以另对方的战马发狂。
幸好他坐骑的“墨云”是千里龙驹,据说是有苍龙的骨血,所以才没有被那“苍犀角”的声音所撼。但此时能够出营迎战的,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战场上战士的鲜血大部分已经被黄沙所掩埋,沙子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只要不多的时候,那些足以令人胆寒的鲜血竟然渗透到了地下,不见半点的踪影。
而空气中还残余的一些血腥的味道,才暗示着这里刚刚有一场恶战。但现在,又预示着鲜血将要再次流淌。
岑千叶拉住马缰绳,让墨云慢慢的踱步向前。走过那一片茫茫的战场之后,径直迎上了那一队海瑟国的奇兵。
所谓奇兵,不只是因为对方的衣着出奇,更是因为队伍最前列是一群大漠苍狼开路。那些狼都膘肥体壮,头狼是一只灰黑色的雄狼,但不知道因何只剩下一只独眼。
可虽然只有一只眼睛,但那淡绿色的眼眸深处闪着嗜血的光芒,狼牙雪白而透着血腥,迎着岑千叶,飞扑过来。m.χIùmЬ.CǒM
“停!”一个娇叱的声音响起,那些将要发狂的狼群顿时停了一下,随即头狼仰头嘶嚎一声,狼群散开,分立在左右两边,闪出一条通道来。
“你是……表哥?”一个红衣少女从海瑟国的战队中走了出来,身下的枣红马铃声清脆,衬得那一张妖艳的笑脸更加的妩媚。
那海瑟国的少女十八、九岁年纪,满头的褐发编成许多的小辫子,还用颇多的彩色丝带缠住;一身火红色的衣服,衣领和袖口都是火狐的皮毛镶嵌的,看起来火辣又野性;而一张俏脸更是脂粉浓艳,看起来妖娆无比。
只是声音娇滴滴的透着软糯,叫一声“表哥”,让人酥、到了骨头里似的。
“娜娜塔公主所来何事?”岑千叶并没有答应那一声表哥,反而是冷冷的一个尊称,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
“表哥真是见外呀。阵前叫你一声表哥,那是两位姨母的交情,可你若是不领情,那就是敌我的双方。我这一声苍犀角吹奏起来,你的军营可就保不住了。我驾前的一百只大漠苍狼,要拿你军营的残兵败将当点心呢。”
娜娜塔公主说完,轻轻吹了一声哨子。那独眼的头狼顿时仰头嚎叫起来。而周围的群狼也一起跟着嘶嚎,苍凉的狼嚎声在大漠中传递老远。甚至可以听到远处天旭国的军营中人嘶马叫的声响传来。
娜娜塔公主得意的一笑,再次转头面对岑千叶说道:“怎么样?是想要我叫你一声表哥呢,还是叫你一声王爷?”
“公主的苍犀角可以驭兽,可毕竟不是神物。难道还能胜过天龙笛吗?”岑千叶说完,勾唇露出一个淡然的笑意来。
“天龙笛!”娜娜塔公主微微一怔,但马上恢复了神色,手里泛着青光的苍犀角一挥,凑到嘴边作势欲吹。吹奏之前还得意的说道:“天龙笛二十年前就已经被毁了,世间还哪有第二支呢。”
说罢,苍犀角含在口中,大力的吹奏起来。那苍劲浑厚的声音在狼嚎声中仍显嘹亮异常。仿佛可以冲破云霄,直达天际一般。
“呵呵,二十年前毁掉一直天龙笛,可谁又能知道二十年后,一支天龙子笛现世呢。”岑千叶说完,素手探入怀中,掏出一支黝黑发亮的笛子来。
那只笛子只有小指粗细、大小,说是一支笛子,更不如说是一根哨子合适。只是那笛子的材质非常奇怪,非玉非骨,似黑更闪着幽蓝的光晕,在岑千叶纤白的指尖旋转两圈,纳入口中,气运丹田,运劲儿吹奏起来。
子笛的声音更为尖细,而且因为只有前三后一定笛孔,所以调子也极其的简单。
但越是简单的乐器就越难吹奏的道理谁都明白。娜娜塔公主见到那只黝黑的子笛时就是心头一震,手中的苍犀角握紧,吹奏的更加卖力。
只是苍犀角浑厚异常,却总不及天龙子笛的声音尖利;娜娜塔公主的内力又远不及岑千叶的内力深厚;两人在阵前吹奏的时间稍久一些,娜娜塔公主的苍犀角声音就犹如一支被利剑破穿的盾牌,裂开一道缝隙,被笛声乘虚而入。
“嗷呜……”狼嚎声此起彼伏,但已经不如原来那么一致了。甚至有的狼年幼,经不住苍犀角和天龙子笛的双层攻势,狂嚎一阵之后已经陷入到癫狂的状态,奋力的在狼群中跳跃几下之后冲出阵来。
只是那几只经受不住的狼一跑出队伍,就被那只独眼的头狼追上一口咬断了气管,挣扎几下之后倒地不停的抽搐,不一会儿就不再挣扎了。
可随着笛声的号角声越发的激烈,发狂的狼也越来越多。那只头狼就算是定力深厚,也难以阻止越来越多的狼乱跑。况且它自己还要勉励支持,不久便是捉襟见肘。
有点狼干脆掉头冲进自己的队伍,把娜娜塔公主的阵营冲动乱七八糟。阵中的马匹受惊,四下奔跑,又踩踏了许多的疯狼,甩下了不少的骑手。
只一通天龙子笛和苍犀角对阵,海瑟国的娜娜塔公主就损失了一群开路的苍狼和众多的骑手,实在算是惨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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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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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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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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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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