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娇蛮萌妃:冷王,请自重>第四百四十六章 伍娘相助
  放下水杯,奚瑾萱试着坐了起来,身子虽然还是酸软乏力,可头不再那么疼了。倒是现在有了知觉,感觉小腿还火辣辣的疼痛,低头一看,就见小腿的裤管高高挽到了膝盖,腿上缠着几圈白布,显然被吴三刺的那一下可不清呢。

  奚瑾萱坐在床边活动了一下身子,胳膊没事,腰也不疼,就是睡了不知道多久,肌肉都松了。一条受伤的腿动一下就疼,不过另一条腿挪到地上,试着踩了两下,没有什么异状,奚瑾萱才扶着床头站了起来。

  好不容易站直了,奚瑾萱想要挪到窗边看看,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哪里,有没有人。可她才刚跳一小步,门“吱嘎”一声开了,随即就听到梅伍娘尖声的叫着:“啊呀我的好丫头,你怎么起来了?”

  听梅伍娘这一生“好丫头”叫的倒是真切,奚瑾萱抬头一笑,说道:“我好了,不要紧的。只是躺的久了,想要起来活动活动。现在什么时候了?我睡了多久?”

  “你是问睡了多久?还是昏了多久?”梅伍娘一边说着,一边过来扶住了奚瑾萱,随手拉过一个凳子塞在奚瑾萱身后,让奚瑾萱坐下慢慢的说。

  奚瑾萱坐下了,梅伍娘又去把窗子打开,一缕温热的阳光照进来,洒落在奚瑾萱的身上倒是舒服。只是阳光有些刺眼,奚瑾萱微微的侧身,说道:“那我来了你这里有几天了?”

  “三天尾、四天头。前两天你都是昏昏沉沉的,问话只能哼哼,也不见回答。昨儿你不是醒了一会儿,可回头又睡到了现在。又快正午了,你饿不饿?”

  听梅伍娘这么一说,奚瑾萱嘴里还没有回答,肚子却应景的“咕噜”一声。

  梅伍娘一乐,站起身来就往外走:“正好厨房里还有些粥,你要不嫌弃是早上剩下的,我就给你端来。等一会儿也该吃午饭了,我再给你拿新的。”

  “自然不嫌弃的,谢谢了。”奚瑾萱点头,那梅伍娘就已经出了门。

  奚瑾萱看着梅伍娘急急走远的背影,心里倒是一暖。想着前几天不过一面之缘,几句话的功夫,她竟然转头就救下了自己。想想后来和玉嫣说话时候自己还以为梅伍娘是刻薄之人,现在想想最刻薄、小气的人多半是自己吧。

  梅伍娘想必也是个急性子,一路快走又疾回,端着一碗粥再进门也没有十分钟的功夫。不过奚瑾萱也猜想,这宅子应该不大,不然就算梅伍娘走的再快,像是恭亲王府那样的面积,要去个厨房她也得走一盏茶的功夫。Χiυmъ.cοΜ

  “粥还是温的,就是稀了点。不过你三、四天没吃东西,这样的粥倒是正好。”梅伍娘把粥拿到奚瑾萱面前,还问她:“自己能吃吗?还是我喂你。”

  “我又不是伤到了手,当然能吃。”奚瑾萱笑梅伍娘热心,接过粥来。低头一看,粥里还有几根肉丝,竟然是碗瘦肉粥。

  奚瑾萱肚子真是饿了,勺子都没用,就直接把那碗粥灌下了肚。最后用勺子也就是扫干净碗里的米粒。

  见奚瑾萱吃的意犹未尽,梅伍娘倒是乐了:“你还真是不见外,吃的也不少。我这里的姑娘个个都是数着米粒吃饭的,哪有你这样一碗粥见了底,还没吃够的。饿了十天的也没有呢。”

  听梅伍娘这样的说笑,奚瑾萱也笑了。放下手里的粥碗,问她:“伍娘,那吴三把我卖了多少钱?”

  “二十两呢。本来我说就只给他五两,可他精明鬼似的,见我执意要卖,死活不肯松口了。还嚷着我要是不要,他就立马把你扛到别人家去,还能多卖五两。我想着之前和我说话的样子,知道你多半是烈性的,又清高,若是真给卖到别人家,肯定吃亏。索性就掏了二十两银子。”

  梅伍娘说到这里,也搬过一个地墩儿坐在奚瑾萱面前,宝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块布来。展开给奚瑾萱看。

  奚瑾萱一看那布块就知道是自己之前写的那个血书,忍不住把吴三恨的牙根痒痒。只不过现在梅伍娘展开给她一看,奚瑾萱就看到上面又多了两行字,不过可不是用血写的了。

  而是用毛笔歪七扭八的写着:此女自愿卖身到春满园,介绍人吴三,得银二十两。

  再之后还印着一个手印,看那鸡爪子似的模样,肯定就是吴三的。有了这张字据,奚瑾萱知道,自己是真的给卖了。

  奚瑾萱正色对梅伍娘说道:“伍娘,谢谢你救了我。你放心,这二十两银子我一定还给你的,而且还会连本带利的给你。”

  “那这字据我就收着了,我可记着你的话,你要换银子给我的。不过,你要还可得快点,我这春满园也就再撑一、两个月,若是你还拿不出银子,我就只能再把你卖了,我得了银子好还乡。”

  “还乡?你要走?”奚瑾萱奇怪。看梅伍娘脸上微微有些愁容,就知道她肯定是有了难处。

  “不还乡,这京城开销太大。春满园这宅子也不是我的,而是当初花了银子租借来的。等两个月后一到期,我付不起下一年的租金,难道要流落街头吗?回老家虽然不比京城富贵,可有一亩薄田也能度日,就是……就是乡里的白眼难看了些。”

  梅伍娘说道这里,声音竟然开始发涩,继而眼圈红了,却勉强一笑:“我十岁离家,可不是给人贩子卖的。根本就是我那无良的哥哥贪财,把我卖到了一家富户做丫头。可那家的少爷不是好人,我才十四的时候,就被他玷污了。原本以为就算做个通房的丫头也是好的,可谁知道那家少爷只是贪图我的身子,对我半点的情意都没有。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年,我突然有了身孕,那家少爷竟然说我是和下人私通,借机将我赶了出来。”

  梅伍娘叹了口气,又擦了擦眼角说道:“可怜我那女儿啊,才出生没活过一天,就在我怀里冻死了。我把心一横,就卖身到了青楼。下了狠心要学些本事,把那些臭男人踩在脚下。我努力了三年,总算是红了,还一下子从那镇子红到了京城。二十岁的时候就被醉仙居的老板娘高价买到了京城。到了京城我也红啊,一红就是六、七个年头。”

  看了一眼奚瑾萱,梅伍娘苦笑了一下:“你不知道,我从二十岁红到了二十六,这可是青楼里的一大奇事了。那些姑娘多半都是十几岁开始,到了二十出头就从良了呢。可我当时根本就没想过这些,还以为我能一直的红下去,错过了多少的良人啊。可到了二十七岁,忽然之间就少了许多的客人,往来的熟客也都喜欢上了别的年轻的姑娘,那时候,我再想想是不是该从良,已经没有人愿意娶我了。就这样又过了两年,我彻底的无人问津,就连醉仙居的烧火丫头都能使唤我。正好这时候玉嫣来了,她也红,红的耀眼。所有人都听她的。她便给了我一些钱,赶我走。我一气之下就在这里包下了春满园,想要看看能不能找几个姑娘,捧一个红牌出来,可就这么混了一、两年,也没有起色,反而把那几个愿意跟着我的姑娘给坑了,也没赚下银钱,最多就是没有饿死而已。”

  奚瑾萱一直默默的听着,她没想到梅伍娘会和自己说这些。可听她说话又不觉得是三姑六婆嚼舌头,倒是有一抹心酸、几许同情。而且还觉得梅伍娘说的再理,只是她明白的太晚了。

  是啊,花无百日红,梅伍娘算是大大的风光过了,而且远比其他做这一行的姑娘红的要久。可也就是因为她当年太过风光,也就被蒙蔽了眼睛。等到她回醒的那一天,一切都晚了。

  “唉,你看看我,絮絮叨叨的说这些个陈年的事情。其实我这些事整个京城的青楼都知道,哪个姑娘没听过我梅伍娘呢。不过以前人家提起我梅伍娘,都说‘我要是像伍娘那样红就好了’,可现在提起我来,多半就说‘我可不能像是伍娘那样,老了老了没人要了,红过有什么用呢,还不是最后连个窝都没有’。”

  梅伍娘说的其实挺心酸,奚瑾萱也听出她口气里的无奈来。只是奚瑾萱不知道如何劝她,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帮上忙,只有跟着一起叹气。

  两人正坐着无语,窗口探出一个年轻女子的脸来,朝着屋里一看,看到奚瑾萱就是一笑,问了句:“你醒了?”

  “是啊,才醒的。”奚瑾萱虽然不认识她,可见着人家好心问话,自然的一笑应答。

  那女子见奚瑾萱很随和,竟然直接推门进屋,围着奚瑾萱转了一圈,大咧咧的往奚瑾萱身边一坐,说道:“伍娘又和你说她当年红的事情吧?你可别全信她,她是红过,可也没那么风光。也不是她嫁的晚了,错过了良人,根本就是没人愿意娶她。”

  “牡丹红,你这小妮子,说的什么浑话。我不红,难道你红过吗?你也老大不小了,也没人愿意要你,我看就打柴的大牛不错,你不如倒贴他些银子,就跟着他算了。”梅伍娘也不示弱,把腰一叉,对牡丹红吼了起来。

  “你急了?你八成也是看上打柴的大牛了吧。不过你老了,都三十多了,大牛就算再穷,再光棍,也才二十七、八岁,怎么会要你?我倒是年轻,明年才二十五呢,我不急,等着大牛来给我说亲。”牡丹红也是个嘴巴厉害的,眼睛一瞪,就骂了回去。

  “死丫头,我撕烂你的嘴,看你还在这里损我。”梅伍娘气的够呛,一下子冲过来,真的去撕牡丹红的嘴。

  牡丹红身子丰腴,个子不高,想要闪躲也来不及了,一下子就被梅伍娘捏住了脸蛋,竟然给掐的眼泪都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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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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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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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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