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者再,连拔三次,便是高山险峰也能轻松登顶。
它在六品轻功中属于顶尖梯队,只是较为难练。
苏云升和孙朗探讨多日,还是只能粗浅运用,不得要领。
曹谨行一问,二人连忙把不懂的地方指出。
曹谨行逐个解答,个中真意信手拈来,三个问题之后,苏云升和孙朗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
服了!
只扫几眼就能把六品灵武融会到这种程度,这是什么恐怖悟性!
他们的资质其实并不算差,实力在总旗之中也一直处于前列,奈何出身不好,父辈曾牵连到嘉靖初年“大礼仪”事件,算是罪官之后,一直深受排挤。
没银子,没路子,出身又不好,想晋升比登天还难。
这次也是因为刘镇远看重曹谨行,想给他找俩根底清白、不涉及乱七八糟势力的助手,这才从犄角旮旯里挑出来。
教会他们,曹谨行自己找了条长廊,开始尝试把《云龙三折》融入《电光神行步》。
《电光神行步》没有花里胡哨,只注重两个字:爆发。
正因其纯粹,所以单论速度远超其他轻功,但在武功配合上就差了很多。
一般只能用来逃跑。
盗门高人创此轻功也是方便飞檐走壁,盗宝之后可以快速拉开距离。
直到落到曹谨行手里。
配合《辛酉刀诀》快速拔刀之术,加上《寒蟾功》的强大爆发力,成了他杀人的一大助力。
在他手里,这套《电光神行步》已可于万军丛中来去自如,杀人砍头如探囊取物!
“《云龙三折》用的是叠劲之法,三段爆发,这倒是可以用在《电光神行步》里……”
于是。
但见走廊之内电光闪烁,来来回回,三段增速之后,人影彻底消失,电光也越发暗淡,悄无声息,如鬼似魅。
快到最后,竟然如瞬间移动一般!
“好轻功。”
啪啪啪!
有人轻轻鼓掌。
曹谨行站定,身后无数残影飘忽回身,他看向走廊尽头。
那里走出一个人,穿千户级飞鱼服,长相俊朗,腰佩长剑。
那剑形制华丽,剑意森然!
它一出现,曹谨行忽然感觉腰间【雪魄】轻轻颤动,发出低沉的鸣音,隐隐与那把剑相呼应。
“不用惊讶。”
来人道:“【雪魄】与【凝光】同出一炉,且由同一块昆仑万载寒铁铸成,一者取其寒,一者取其锋,算是兄弟剑。”
他大步走近:“没想到这把剑会落到你手里,真是有缘啊。我叫沈襄,曹老弟,幸会。”
曹谨行脑中闪过资料。
沈襄,南北镇抚司十三太保,排行第十二,同时也是蜀山剑宗百年不出的天才,声名远播。
因半年前十三战死西北,空位至今,他也成了当今“十三太保”中最年轻的一个。
副千户与千户只差半级,但半级也是差,按理该见礼。
除非碰到特别不顺眼的,曹谨行在这方面很无所谓。
“见过沈千户。”
他抱拳行礼。
“不必。”
沈襄道:“你我同为千户,又有缘用同一炉的宝剑,就别来这些虚的了。你怎么会来这儿?”
曹谨行道:“镇抚使大人派我来看守诏狱。”
“哈哈。”
沈襄笑了:“我看他是让你来休沐的吧。我就是当前值守诏狱的千户,他既然没让你替我,那就是放你挂个名,方便自由行动而已。”
都是明白人。
曹谨行也不藏着掖着,笑道:“是,这几天有点私事,随时可能出去,还请沈千户通融。”
“没问题。”
沈襄随意道:“我也是刚忙完任务,过来休息的,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诏狱机关重重,有进无出,暗中还有其他力量守护,本就不用锁死两个千户。不过,这里毕竟关着很多穷凶极恶之徒,还是有几件事要注意,正好,我带你逛逛。”琇書網
“好。”
曹谨行从善如流。
……
就在曹谨行跟着沈襄熟悉诏狱的时候,陆昆仑偷偷跟在老周身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这老小子的《千变神功》很是不凡,不仔细盯着,一眨眼他就换张脸。
这次他特别小心。
靠着夜光粉成功尾随出鬼市之后,老周似乎放松下来。
即便到了白天,夜光粉失去作用,他也能远远缀在其身后,不被发现。
从凌晨散市到当天下午,陆昆仑盯了他好几个时辰,他就坐在远郊一条十字路口旁的小茶摊里喝茶。
那茶摊平平无奇,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地方偏远。
无论掌柜的,还是堂倌儿伙头儿,全都不会武功,就连过往行人也以本地农人居多。
“应该是等人……”
陆昆仑暗想:“选这种地方碰头,倒也煞费苦心……”
他有预感,来的人八成就是那个酿桃花酒的。这酒最贵,最有赚头,老周先取它情有可原。
但事实出乎他的预料。
老周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中途还闭目养神休息了一阵,还是没有人来。
陆昆仑本来以为这是老周发现他,故意耍他,让他在树上白蹲大半天,但看老周脸上越来越浓的担忧神色,他感觉到不对。
终于,一匹快马赶到。
从马上下来一个跑腿的,眼睛扫过茶摊众人,递给老周一封信。
老周接过信,撕开信封,取出信一看,脸色大变,当即施展轻功冲了出去!
他速度飞快,连陆昆仑都没反应过来,人就没了。
“草!蹲麻了!”
陆昆仑刚要起身跟上,大腿肌肉抽筋,差点从树上掉下去,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周消失在山野之中。
看方向,似乎是去了城里。
原地只剩跑腿的一脸茫然。
他只是送信的,信中写了什么,他可不知道,也不干他的事。
他翻身上马要走。
“等等!”
远远的一声喊。
跑腿的抬头一看,就见有个乞丐正从百米远外的一棵大树上一点点往下爬,落地之后,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先别走,打听点儿事!”
陆昆仑这身行头受人轻贱,怕那跑腿的不当回事,他边走边掏出一钱银子扔了过去。
那跑腿的果然勒住缰绳,下了马,等他过去。
“刚才,什么情况?”
陆昆仑连点穴道,用真气平复腿部筋脉,慢慢恢复如常。
跑腿的道:“昨天有人给了我一封信,说如果今天过了申时,他还没去拿,就让我把信送到十字坡,给茶摊里靠墙角位置坐着的老丈。”
“那人什么模样?”
“呃……”
跑腿的有点为难,倒不是不能说,而是在考虑怎么说,毕竟算是主顾,背后议论也就罢了,还不说好话,实在有点不当人。
陆昆仑又递上一钱银子。
“非常丑!”
跑腿的道:“那人五短身材,还很富态,挺着肚子,脸上有麻子,又不修边幅,闻着……嗯……就好像臭水沟里的老鼠。”
先不说造型,光那股味道就让他一见难忘。
“不过他倒是很有钱。”
跑腿的脸上露出羡慕表情:“那人把信交给我转头就进了红袖招,搂着两个姑娘上楼,一看就是老主顾,真是艳福不浅。”
陆昆仑:“红袖招?”
跑腿的:“你不是本地人啊,红袖招可是京城最好的青楼之一,里面的姑娘色艺双全,尤其头牌苏妙云,弹得一手好琴,听的人都说是仙乐!”
“呵呵。”
陆昆仑心中冷笑,一个妓女能谈个狗屁的仙乐,一群没见识的凡夫俗子!
看来问题就出在这个红袖招……那人或许有预感自己会出事,才留信给老周,就是不知道留的是什么,得小心一点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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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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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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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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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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