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异能之平步青云>第681章担惊受怕的人
  神界的南域永远比北域更加适合普通人生活,因为气候环境都是比较宜人的,植被丰富,空气中的灵气含量也比北域要略微浓郁一些。

  所以,在南域,城池也比较多,人口密也比南域那种不毛之地多多了,到处都能看到普通人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情景。

  威远城,在距离无量帝国的帝都无量城大约八万里的地方,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市,人口密集,原本是一所战略性的城池,后来承平日久这个战略性的城池就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城池了。

  在威远城,修士和普通人交杂在一起,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而且有些修者对自身的气息和修为掩饰的毕竟好,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据说这里也是奇人异士隐居的地方,随便在大集上碰到的摆摊的,修鞋的都有可能是曾经乾坤大陆的大拿。

  所以这座城池虽然繁华,但却是犯罪率最少的一个城池,各行各业都非常繁华,大街上叫买叫卖声此起彼伏,一片平盛世的繁华景象。

  在如织人流中有一个组合特别抓人眼球,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身淡蓝色的长袍,头发披散在后面,一脸刚毅,双眼神光内蕴,偶尔闪过一道精芒,仿佛有日月星辰在双眼中幻灭。

  在这个年轻人的两侧是两个国色天香的绝美女,一个充满成熟风韵,柳腰轻摆,勾魂摄魄,自然散发出一股魅惑的气息,但偏偏脸上是衣服圣洁的光辉,就像是受众人膜拜的圣女一般。

  右侧的则是贵气逼人,一身翠绿色的长裙删的青春活泼,但是仅凭头上戴着的那些珠宝就能够判断出来,绝对不是普通人。

  而且这个女孩虽然一脸恬淡,但顾盼之间自有一股皇家威仪,令人不敢生出亵渎之心。

  更诡异的是,在这人的身边还有一条毛色洁白的大白狗,青年的腰间缠着龙形腰带。

  这是身份的象征,龙,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神界都是只有皇家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尤其是龙形腰带,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佩戴,难道是哪个皇朝的皇主或者皇微服私访来了?

  很多人都将目光盯在这个组合的身上,仿佛看到了什么稀罕的西洋景一样,不过那些修士们一眼便看出来这人不好惹,都是修者,而且修为还不低。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既然已经到了南域,倒是不着急去火焰山了。”

  男青年展颜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听你的,你说怎么都好!”

  左边的少妇一样的美女没有丝毫犹豫,那种乖巧的模样听让到的所有雄性生物都感到一阵嫉妒,这年轻人有福气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那年轻人正是齐宝,说话的是妖兰,也只有她才能将魅惑和圣洁完美的融于一身。

  而右边的自然是霓虹公主了,本来她不想来,但是被霓鼎天给赶出来了,说让她到南域历练一番,但是她一个人去自己又不放心,正好跟齐宝一道。

  就这样,人带着金蛟和大白一起开启域门横渡到了南域距离混乱之城最近的威远城。

  虽然来的时候有些不愿意,但是看到南域的繁华之后霓虹公主马上转变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来南域历练一番也不是坏事,权当是旅游了。

  走在大街上,齐宝突然想喝点酒,便提议到饭店坐坐,妖兰自然是唯他的马之瞻,没有丝毫异议,霓虹公主虽然很别扭有一个妖兰在一旁,但也没有说什么。

  很快,他们就在一家酒肆中的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齐宝随意的点了几个菜,吩咐上酒。

  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因为南域没有北域的气候那么严寒,更多的是家喝酒图个享受。

  妖兰本来就是南域的人,倒也喝的惯,但霓虹公主却是北域的人,第一次喝南域的酒,一口就喷出来,嘟着小嘴道:“这是什么酒啊?怎么一点也不烈?跟白开水有什么区别?”

  妖兰淡淡一笑道:“等你喝过了就知道了,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但是后劲大,属于透瓶香,也叫出门倒,别怪我没提醒你,少喝点,否则你喝多了就便宜某人了。”

  某人顿时一脸委屈的辩解道:“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咱是正人君,从来不趁人之危的。”

  很快,四凉四热八个菜便上来了,南域和北域的差别不但在酒上,菜也不一样,因为南域气候湿润,植被丰富,可以吃的很多,盘也小了一些,不像北域那样,天气严寒,大部分都是整一些大盘大碗的大块肉。

  齐宝他们除了自己吃之外,自然也要给大白和金蛟也弄点,但怕它们吓到别的客人,便让伙计在酒肆的后院单独给它们俩整一桌,好酒好菜尽管上,直到他们吃不下了为止。

  “败家,实在是败家!”

  店伙计一边摇头一边向后院走去,拉好一张桌,金蛟倏然从齐宝的腰间飞出来,落在地上,变成一条两米高的样,冲着店伙计嘿嘿一笑,店伙计吓得一个屁。股蹲,差点魂儿都吓飞了。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知道了,感情齐宝的腰间不是腰带,而是真真正正的盘着一条龙啊!

  这也难怪那店伙计会认错,金蛟长得像龙了,当初第一次脱下龟壳的时候连齐宝都认为这是一条金龙呢。

  前面人吃喝都很雅,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不大,但是后院的这俩却热闹了,烤乳猪,烤全羊,清蒸鱼,糖醋鱼等等等等,只要端上来,不出两分钟准是风卷残云一般,只剩下一堆骨头。

  往店伙计暗暗纳闷的是,不是说狗都是吃骨头的吗?怎么这只狗专门吃肉,骨头都吐出来了,而且啃的倍儿干净。

  一开始的时候,店伙计还没在意,心说就你们俩个,能吃多少?就算再多也有限吧?但是随着一次次的上菜,他惊呆了,这俩简直不能用大胃王来形容了,直接就是两个的胃都通到无量海去了,这也能吃了吧?足足吃了头牛的食物了还没够呢,

  厨房的大师傅都快累脱像了。

  威远城繁华了,虽然比不上帝都无量城,但也算是一个大中型城池了,各种修者云集,普通人的数量也非常多,正是由于大量的普通人才导致这座城池的繁华。

  齐宝人吃的很慢,纯粹就是消遣,每一场大战之后,齐宝都会消化和总结一下战斗中的得与失。

  在这次战斗中,看似自己占了很大便宜,但实际上其中的凶险程也是很大的,那些人很有针对性,如果不是有着天劫这张最大的底牌的话,这次真的是凶多吉少了,以后绝对不能再这样干,同样的杀手锏,用第一次效果好,第二次再用的时候就未必还能有这样的效果了,那些也都是人精啊!

  “宝,你打算怎么做?要不我陪着你吧,凤凰天火虽然恐怖,但我有凤凰血脉,应该不会有事,多少也能帮助你一些。”

  妖兰知道齐宝这次回南域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一开始回到妖族的时候,本来还没有多少人看得起她,尤其是袁琳。

  在整个妖族中,要说谁最不待见她,那袁琳无疑是最大的一个,因为妖兰天生魅惑的天赋神通,导致了她实力不强,只能凭借自己的魅惑之术依附于别的强者。

  然而正是由于这种天赋神通的魅惑,导致了妖兰的人缘非常好,尤其是男人缘,就连段正淳这个妖族的圣都对她青眼有加,这让一心想要上位的袁琳受不了了。

  在她看来,妖兰的存在对自己的上位是一个大的威胁,所以她才会派自己贴身的丫鬟袁婷珊截杀她,只要她死了,凭自己的容貌和手段,还怕搞不定一个好se的圣子?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实力比妖兰高上很多的丫鬟袁婷珊竟然失手了,而且连自己的命都没保住,在袁婷珊死亡的一刹,代表着袁婷珊的那块玉佩悄然化成了齑粉。

  从那一刻起,袁琳的生活便陷入了无限的恐惧之中,她害怕妖兰回来,害怕自己的阴谋败露。

  段正淳是喜欢妖兰的,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一旦妖兰回来,扇阴风点鬼火,自己在妖族中的位置将岌岌可危无。

  有心想要自己出去寻找并杀掉妖兰,但一来神界大了,人海茫茫,去哪里寻找?二来自己在妖族还担任着不重要但是却也离不开的位置,只能将这种想法扼杀在摇篮里。

  然而,随着妖兰有消息了,段正淳便坐不住了,派出族中的长老想要将她带回来,不料去的人却自己回来了,并带回来一个让所有人都吃惊的消息,妖兰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大圣境界。

  得知这个消息后,袁琳愣了半天,怎么也不能相信凭妖兰的天赋能够修炼的如此之快,这是不可能的。

  不光她不相信,妖族中没有一个人相信妖兰小小年纪就达到大圣的境界,就算是跟妖兰比较要好的几个女妖也不相信,朝夕相处,她们了解妖兰的天赋了。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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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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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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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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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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