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眼里涌动一丝杀意,凛冽之气,令人不寒而栗。m.χIùmЬ.CǒM
他松开手之时,血狼扭曲的脸色,僵硬的表情,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瘫软着跪在地上,随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血狼!”
狼奴惊呼一声,慌乱之下,也不敢恋战,翻身而起,如同鬼魅般,纵身一跃,急忙逃逸。
林轩转身之际,血狼倒地身亡。
他一身桀骜,如同君临天下,强盛的气势。
杀人,对于他来说,易如反掌。
干掉了血狼,大光头死后,剩下的那些痞子,不过是树倒猢狲散,四下溃逃。
这一刻,从林轩的身上,亦是多了一分暴君的气息。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人,对秦诗诗构成威胁。
欲图伤害秦诗诗之人,林轩拼他个命都不要,也会呵护秦诗诗。
林轩踱步走到一旁,惊得目瞪口呆的萧枭,嘴角泛起一抹狞笑,“狗东西,到你了!”
萧枭向后退了几步,骇然不小,指着林轩,颤巍巍地道:“你……你想干什么?我可告诉你,我是言情小说大神,是公众人物。”
“你要是敢……敢伤害我,你……你吃不了兜着走……”
林轩嗤笑着,“就你?言情小说大神?你真以为,你写的那些垃圾,很受人欢迎吗?”
“这些年,如果不是何艳花钱,给你市场运营,你觉得你能红?”
“你这过河拆桥的垃圾,生活奢靡,丝毫不检点,你哪一点像公众人物?你配吗?”
萧枭内心彻底崩溃了,他哪里知道,本来打算花一百万,除掉林轩,顺势将秦诗诗霸占为己有。
奈何,血狼、狼奴这样的杀手,根本敌不过林轩。
非但没能赚到一百万,反而,被林轩击杀。
萧枭也只好认栽了。
更为让他崩溃的是,一直以来,言情小说畅销榜,他被墨染月的《等风来》碾压。
而这个笔名叫“墨染月”的本人,竟然是林轩。
他将面临的,将会是何艳所说,身败名裂。
“林轩,你……你能把我怎么样?”突然,萧枭瞪大了眼睛,瞳孔放大,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你要知道,现在最为有人气的言情小说大神,那就是我萧枭!”
“是吗?”
林轩冷冷一笑,“你确定你还没凉凉?”
“这样吧,为了让你死心,你可以继续你的新书签售会,让你的书迷看清你的真面目!”
萧枭颓然,向后踉跄着退了几步,“不,我不要新书签售会!”
“轩哥,求你,求求你,墨染月大神,求你给我一条生路吧!”
谁知,萧枭“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脸惨然,磕头向林轩求饶。
“呵呵!”
林轩嗤笑之下,一脸鄙夷地瞅了萧枭一眼,对这样猪狗不如的玩意,他根本都懒得放在眼里。
甚至于让他出手,教训萧枭,他都嫌脏了他的手。
“艳姐,萧枭这种小人,交给你了,你想怎么处置,全由你!”
何艳感激的眼里,涌动着晶莹的泪珠,颇有几分哽咽地道:“林轩,谢谢你,你又一次帮了我!”
林轩不以为意地摆手,“你我之间,不必客气。”
何艳默然点了点头。
秦诗诗紧紧地攥着林轩的衣角,此时此刻,眼前的男人,是她的丈夫。
仿佛间,她觉得林轩变得极为高大伟岸,魁梧的身形,更是衬托了他的王者霸气。
不知从何时起,林轩在她心中,完全没有任何废物的形象了。
亦或者说,那个任由唾弃羞辱的废物赘婿,至少在秦诗诗心里,早已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是林轩独特的人格,是他焕发出的与众不同的个人魅力,深深地吸引着她,打动着她的心扉。
这,才是她的男人!
这,才是她的丈夫!
他的顶天立地,他的霸气十足,他的胸怀,他的格局。
她一双柔媚的眼里,流露出无尽的秋波,凝望着林轩。
而林轩似乎也意识到了秦诗诗的眼眸,他温情地看向秦诗诗,低声问道:“诗诗,怎么了?”
秦诗诗嫣然一笑,摇了摇头,低垂下了头,微微将身子,依偎在他的肩头。
此时,无声胜有声,秦诗诗的含情脉脉,这样的俏美,这样的柔情。
一旁的沈岚,默默地看着这一幕,心里“咯噔”一下,不知为何,她的心里竟然涌现起一丝酸溜溜的感觉。
那种滋味,像是打翻醋坛子,有着一种五味杂陈。
自己这是怎么了?
难道这么久了,还不能忘怀林轩吗?
那种痴恋,如同陈年佳酿,越是岁月烟河涤荡,越是经久弥香。
不!
无论如何,与林轩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自己好闺蜜、好姐妹的老公。
这是无法改变的铁一样的事实。
她心里除了酸楚,又是多了几分伤感,多了几分黯淡。
这种爱而不能,爱而不得的伤痛,她也只能默默地承受,默默地将这段情感,深深地埋藏在心灵深处。
她甚至连对林轩表达情意,都没有资格。
自己这样是不是爱得太卑微了?
可是,能轰轰烈烈吗?
如果林轩不是秦诗诗的丈夫,抑或,他尚未娶妻,是不是自己会和他比较热烈的演绎一段惊世恋情呢?
或许吧!
此前,帝都沈家,也传来了消息,说林轩去了帝都办事,沈临风接待了他。
而她的空姐的妹妹沈玉,多次电话里,提到了林轩。
从沈玉的嘴里,她听得出来,一个少女的心思,她也喜欢林轩吗?
究竟林轩身上拥有着怎样的魅力呢?
沈岚暗自苦笑,别人眼里,什么也不是的废物上门女婿,为何像她这样的花季少女,却是对他有着独特的迷恋呢?
除了她之外,还有萧楚楚……
想到萧楚楚,沈岚更是心下黯然,因为从萧楚楚到了深市后,她已经多次明示、暗示,表现她喜欢林轩。
并且,以萧楚楚的个性,她可不会像沈岚这样矜持,内敛,她甚至打算和秦诗诗争夺林轩的意图。
这对于沈岚而言,的确是难以接受,她也一再为秦诗诗,劝阻了萧楚楚,千万不要破坏林轩和秦诗诗的感情,破坏他们的幸福。
如今看来,她的这一层顾虑,显然是多虑了,因为林轩、秦诗诗即使离婚了那么久,但是,他们一旦重逢,便是情意绵绵,他们之间的情比金坚,是谁都无法替代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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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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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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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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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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