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岚立即补充了一句。
秦诗诗略微一怔,旋即,淡然一笑,“那可不,你可别忘了,萧枭虽然后来居上,奋起直追,但是,他的言情小说,远不如那位榜首的墨染月的人气。”
“可惜,墨染月自从写了那本《等风来》之后,从此销声匿迹,再也没有新作了。”
沈岚叹息一声,“嗐,现如今,那可是萧枭的天下,就算墨染月长期霸占畅销榜首,但是,不得不说,至今,连墨染月是何许人,都无人知晓。”
“我觉得,这个墨染月作者,明显就是故弄玄虚,非要装作神秘。”
秦诗诗却与沈岚持不同意见,“非也,相比之下,尽管我也喜欢萧枭的作品,但是,我个人并不是特别赏识萧枭这个人。听说,他生活极为不检点,之前不是才传言了,他和粉丝闹出了各种绯闻么?”
“而墨染月却不一样,他更像是高风亮节,有着让人敬重的姿态。”
沈岚有些不悦,“喂喂,诗诗,你到底去不去嘛?”
秦诗诗苦笑了几下,“行啦,我去还不行么,我知道,你是萧枭的铁粉。”
“这还差不多,那明天中午十二点,在深市书城,萧枭大神会签名售书,我可不想错过哟。”
沈岚叮嘱了一句。
“好好好,我记住了,我一定会赶早,和你在深市书城汇合。”
挂断电话,秦诗诗深吸了一口凉气,她踱步走到了书架前,从书目中,抽出一本书名为《等风来》的言情小说。
她翻阅着书页,泛着墨香,她盯着扉页上,那个“墨染月”三个字。
说起这本《等风来》,那可是她少女的印记,抑或说,早些年,她多么的沉迷于这本言情小说呢。
书中的故事,是多么的美好。
只是,不知,书写这本言情小说的作者墨染月,究竟是何方神圣?
能够写出这样的经典著作之人,的确是匪夷所思。
对爱情的描绘,是一种乌托邦式,抑或说,是柏拉图式,各种美妙的爱情渲染,叫人流连忘返。m.χIùmЬ.CǒM
至于沈岚所痴迷的萧枭,这位当红言情小说大神,秦诗诗虽然也喜欢萧枭的文字,但是,她从萧枭的笔下,总是体会不到爱情的深沉,而更多是一种浮在表面,比较肤浅的爱。
没有墨染月所描绘的那样为了爱情,坚贞不渝,那种最为纯粹的灵魂伴侣挚爱。
换言之,秦诗诗更向往墨染月《等风来》厚重的爱……
“呵呵!”
秦诗诗轻然一笑,早已经不再是少女情思了,怎么还有这样对爱情的憧憬呢?
那都是早些年,还在大学时代,和沈岚、萧楚楚她们,沉浸在对爱情的向往与憧憬。
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林轩,不知,林轩会更向往哪种爱情呢?
只是,在秦诗诗心中,她始终有一种困惑,似乎,每一次想起这本《等风来》,总能浮想联翩,那些关于林轩的印记。
难道说,自己对于爱情的诠释,是从墨染月的《等风来》,从而构建在林轩身上?
甚至有时,让秦诗诗陷入一种沉思,仿佛,自己与林轩正在上演着《等风来》里的男女主角的故事?
……
翌日,晌午。
秦诗诗离开云雾山山腰别墅,早早地来到了深市书城。
离与沈岚约定碰面还有些时日,她率先踱步,走进了深市书城,转悠着,在这里晃悠晃悠。
每一次,来到书城,总是能让秦诗诗,有着一种朝圣的虔诚之心。
是对知识殿堂的敬畏,是对书海的无比膜拜。
在书城大堂的大门口,竖着一块巨大的宣传海报,甚至于那些屏显上,都是不断地播放着,萧枭的新书签售会的宣传海报。
秦诗诗的眸子,落在萧枭的海报上,那一双不知该如何描述的丹凤眼,总感觉颇有几分轻佻。
大概是自己想多了吧?
她缓步在书城徜徉,穿梭在那些书架之间,转过几道回环的书架,便是一道回廊。
突然,映入了秦诗诗的眼帘,是有些少儿不宜的辣眼睛画面……
嘶~
这个身影,怎么看上去甚是熟悉?
不对!
那背影,不正是……萧枭么?
穿着一件燕尾服的西装,头发梳得极为光亮,而他对面,却是站立着一个身材颇有几分臃肿,抑或说,长得有些何首乌臃肿体态的中年女子。
秦诗诗的好奇心,忍不住,略微走近了几分萧枭。
“萧枭,这是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自己考虑清楚了!”
中年女子声色俱厉,言语中,透出强势,以至于颇有些威胁的语气。
“何艳姐,我……伺候了你三年了,难道你就不能放过我吗?”萧枭有些颤巍巍地道。
“呵呵,放过你?”何艳冷冷地嘲笑了几下,“拜托,你可是当红言情小说大神,我何艳斗大一字不识几个,我能把你怎么样?”
“话说回来咯,我不差钱,花了点小钱,养了你这个小白脸,怎么着?现在翅膀硬了,被老娘把你捧红了,过河拆桥吗?”
“萧枭,你别忘了,要不是我,你能红吗?”
萧枭沮丧的神色,“何艳姐,的确,你是富婆,我也缺钱,这些年,我宁愿当你的小狼狗,任由你发泄,任由你快乐球。”
“可是,我真的受够了,我们到此结束吧!”
秦诗诗听得是心中骇然,偶滴个神咧,原来萧枭是被这个何艳包……养了?小奶狗?
难怪总有人传言,萧枭生活极为不检点,和不少粉丝胡作非为,原来背后的真相,是因为他被何艳这个富婆养了,并不快乐啊!
“到此结束?”何艳反问一声,“你倒是说得很轻松,平时,你和你的那些书迷,搞的那些绯闻,我可以装瞎子,但是,你和我之间,是签了协议的。”
“只要你敢胡来,我就把你的那些丑~闻,全部抖出来,你觉得,你还能红吗?”
何艳已经是威胁的口吻。
萧枭深吸了一口凉气,“何艳姐,今天是我的新书发售会,请你念在我们过去的交情,放过我,好吗?当我求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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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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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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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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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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