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轻轻地为她擦拭眼角的泪珠,微微一笑,“怎么又谢上了?”
“你总是宠着我,什么都依着我,我觉得,我真的足够幸福了,也该知足了。”
难道因为这样她说谢谢?
“谢谢是一种礼貌,是一种尊重,哪怕是夫妻之间,有道歉,有感谢。你说呢?”
秦诗诗吟声说道。
林轩点了点头,心知,这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无伤大雅,只好听她的了。
“对了,妈她答应了珍姨的邀请,后天珍姨的女儿举办婚礼,邀请我们一家人参加,林轩,你想去吗?”
突然,秦诗诗转而问起了林轩关于后天,盛雪怡婚礼的事。
林轩略微一怔,“呃”了一下,“你会去,对吧?”
“妈她总是不经过我们同意,擅自做主,我不能不去啊。你要是不愿意……”
林轩淡然一笑,“没什么愿不愿意,要是你去了,我肯定和你一起。”
他所顾虑的,自然是罗萍要是去这个什么珍姨家,为了显摆炫耀,说不定会殃及无辜,那家人会对秦诗诗不利。
因此,林轩没有理由不去。m.χIùmЬ.CǒM
“你真好!”
秦诗诗恬然笑道。
“你知道是哪个珍姨吗?”
林轩脑海里思索了一会儿,并没有什么印象,摇了摇头。
“就是夏珍,我妈的一个好闺蜜,说是闺蜜,实际上,那都是多少年前了。”
“珍姨的女儿盛雪怡,你也是见过的~”
林轩恍然若悟,“哦?原来是盛雪怡啊!”
他亦是感到一阵头大,两年前的一幕,映入了他的眼帘……
……
两年前。
萧湘雅苑外,一处公园。
这一座公园是对外开放的,平时,也有不少的人,来公园里散步,或是跑步。
在一些空旷之地,通常,都是一群闲暇退休的大妈,像是摆擂台一样,播放着爆炸的音乐,聚集在这儿跳广场舞。
近些年,广场舞已经成为了城市里的一种老年团的流行元素。
早、晚在那些公园、小区的空地上,便是聚集着退休的老年大妈。
在轰炸式的音乐中,像是扭秧歌一样,跳着广场舞。
萧湘雅苑这一处别墅区外,同样也是搭建了这么一处公园。
绿化面积甚是不错,繁茂的树木,覆盖着,绿化的草皮,草坪绿茵,也有一些花坛,种植上一些花草。
秦诗诗今天休息在家,下午,便一个人在公园里散步。
她心情有些沉闷,自从那个上门女婿林轩入赘秦家以来,她整天像是活在噩梦中。
身边随处,都是充斥着对她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林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紧随秦诗诗身后。
这是他入赘秦家以来,经常做的事,秦诗诗外出,他不能陪着秦诗诗身旁,只能默默地跟在后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默默地守护着她。
公园里,来来往往,不少的人。
“嗨,诗诗?”
秦诗诗正漫不经心地在公园里走着,突然,从旁冒出一个身影,拍打了秦诗诗的肩头,尖细的声音,喊了她一声。
秦诗诗回过神来,打量了眼前这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几眼,亦是露出一丝惊愕,“咦?雪怡?怎么会是你?”
“哈,诗诗,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盛雪怡手里牵着一条毛茸茸的泰迪,“闲来没事,带着我儿子出来逛逛……”
秦诗诗一愣神,惊愕地问道:“啊?你结婚了啊?你儿子呢?”
她追问之下,亦是向周围看了看。
“哈哈哈!”
盛雪怡捂嘴笑了起来,“诗诗,你真逗,我没有结婚啊!”
“啊?没结婚……那……哪来的儿子?”秦诗诗狐疑地问道。
盛雪怡指了指地上拴着狗绳,那一条毛茸茸的泰迪,然后,蹲下身,将泰迪抱起来,搂在怀里,又亲又抚摸,“喏,这就是我儿子!”
秦诗诗讶异,尴尬不已。
谁知,盛雪怡一边抚摸着泰迪的狗头,一边指着秦诗诗,笑呵呵地道:“儿子,快叫诗诗阿姨~”
秦诗诗瘆得慌,这……一条宠物犬,儿子?还诗诗阿姨……
她感到从头到脚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秦诗诗虽然不是一个传统保守的人,但是,对于这样养只宠物,就是儿子,她的三观是接受不了的。
她甚至打心眼里排斥,好好地做个人不好么?非要当畜生!
虽然是宠物,但那毕竟是动物。
人家骂人都是猪狗不如,现代人倒好,非要叫狗儿子。
秦诗诗暗自吞咽了口水,她内心价值观接受不了,不代表着她会当场与盛雪怡抬杠。
这位盛雪怡,是她妈罗萍好闺蜜的女儿,早些年,也是见过几面,还一起玩过。
刚一开始,盛雪怡说带儿子出来逛逛,她还真以为盛雪怡已经结婚了呢,想不到……
“我儿子啊,那可是英帝国有着高贵贵族血统的,花了不少钱,才买来的。”
盛雪怡对秦诗诗炫耀着她怀里抱着的泰迪,甚至,与狗嘴对着亲。
秦诗诗真是快要受不了,她心里快要呕吐了。
“啊哈,诗诗,听说,你已经结婚了?好像是招了一个什么入赘的?”
盛雪怡话锋一转,将话题转移到秦诗诗身上。
秦诗诗的心,像是被盛雪怡一刀扎刺进来,她微蹙眉宇,点了点头,很是平淡地“嗯”了一声。
“害~诗诗,照我说,以你这样有模有样,有样貌,又有气质,这样一个大美女,招什么上门女婿……”
盛雪怡略微停顿了一下,旋即又是冷嘲热讽地道,“要是招了一个金龟婿,倒也认了,关键,我听说,你那上门的老公,还是个残障人士,聋子吧?”
“你说你,着急个什么,你总不能和这么一个……废物度过一辈子吧?”
“你白养着这么一个吃软饭的废物,还不如学我,养一条宠物狗,你看看,我儿子长得多乖,孤单寂寞的时候,他还能陪陪我。”
“你想啊,你那个废物上门女婿,要他何用?就算你想找个人聊天,他都听不见。”
“诗诗,你别怪我说话难听,我说话,比较直率,当然,也是把你当作好姐妹,才这样直言劝说你,倒不如,将那个倒插门,一脚蹬了,另外找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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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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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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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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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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