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在花城,并非什么名门望族,但是,在当地,却是总觉得高人一等。
特别是以罗国富这样的老古董,自认为他的女儿罗萍嫁到深市,嫁入了秦家。
尽管他们也知道,秦家在深市,不过区区一个二流世家,算不得什么豪门。
但是,罗国富却不这样认为,他总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不管是二流还是三流,秦家都冠以“世家”的称谓,也就成了他显摆的资本。
总在人前人后吹嘘,他的女儿罗萍嫁入深市豪门,成为了阔太太。
最初,不少花城的人,还是对罗国富的这番言论,表示极为赞赏。
亦或是,表示歆羡的目光。
渐渐地,从深市传回来了消息,说秦家不过就是一个二流世家。
所谓二流,与不入流并没有太大区别。
尤其是罗萍嫁给的老公,是秦家最没出息的窝囊废,在秦家根本没有任何地位,一丁点都抬不起头那种。
于是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花城上下,越来越对罗国富的吹嘘,表示嗤之以鼻。竟至于到后来,在别人看来,罗家狗屁也不是。
不过,近来很长一段时间,花城罗家又成了饭后茶余热议的话题。
因为有人从深市回来说,罗国富的女儿罗萍住进了深市最为奢华的别墅——云雾山山腰别墅。
哪怕他们对于云雾山山腰别墅是什么概念也没有,但是光听名字,就觉得很牛逼。
这样一来,一传十、十传百,花城罗家的女儿在深市成为了豪门富太,又进入了花城的人们的舆论中。
“爸、妈,马上就清明节了,听爷爷说,罗萍会回来扫墓……”
罗恒一家三口,一听说罗萍要趁着清明节,回来娘家,去给罗家的列祖列宗扫墓,无疑是一个深水炸弹,完全震惊了他们三人。
罗华紧皱着眉头,耷拉着一张脸,显得极为无奈,不由得将黯淡的目光看向一旁的田凤。
“他妈的,她还有脸回来?”田凤张嘴便是破口大骂道,“回来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寻思,究竟那四十万现金,是谁动的手脚?”
闻言,罗华、罗恒亦是无可奈何,不过,都是凑近了田凤,表现出对这件事很是感兴趣。
“我怀疑两个人,其一、是罗萍!”
“罗萍这人,势利眼、贪财出了名,她又死要面子,假装答应借四十万给我们,完了,她随便找人,将四十万抢回去!”
“这样一来,反正死无对证,她还是会催我们还这一笔钱!”
罗华“嘶~”了一声,抬手摸着下巴,咀嚼着田凤的这一番分析,“虽然听上去有点扯,但不得不说,似乎有那么一丢丢道理。”
“我觉得,这种可能不大!”
罗恒反而不认为这种可能性,“爸、妈,你们想一想,就算罗萍贪财,无论如何,爸和她是兄妹,万一穿帮了,以后罗萍还怎么面对家族?”
“所以,她不会这样做!”
罗华亦是琢磨了一番,竖起大拇指,“恒儿说得有道理!”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田凤皱了皱眉,“动手脚的人,是林轩!”
“那个废物上门女婿?”罗华诧异地看着田凤。
田凤鼻息里“哼”了一声,“罗华,你他妈是眼瞎,还是脑袋进水泥了?你看看哪个赘婿,发起狠来,比藏獒都凶猛,他哪里是废物了?”
罗恒狠狠地攥紧拳头,上次被林轩废掉了一只手臂,现在他已经是独臂怪了。
“这次,狗币的倒插门,敢来花城,看我不玩死他!”
“这个仇,必须报!”
田凤亦是咬牙切齿,“仇,是要报的,但是,不管那四十万落在哪个挨千刀的手里,这笔钱,我们都没有拿到。我是打死都不会还给罗萍的。”
“当然,钱都没有拿到,还个屁啊!”
罗华亦是很气愤地说道,“奶奶个熊的,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孙子顺了那四十万,老子非要阉了他!”
田凤却是不看好罗华,阴冷地笑了笑,“你可拉倒吧,一个没用的东西,往猪鼻子里插大葱,那也装不成象的。”
罗华悻悻然,瞅了田凤几眼,默不作声。
田凤根本也不会顾及罗华的情绪,继而幽幽地道:“这次,不管怎么说,不能让罗萍一家进入罗家门。然后,恒儿去花城,找一些关系,最好是那种能够够狠的打手,咱们得好好教训、教训那个林轩……”
“这样,也好敲打、敲打罗萍,让她闭上嘴,千万别打催我们还钱的主意。”
罗恒啧啧称奇,“妈,想不到啊,你竟然有这样的计谋,高,高啊,真不愧是女中诸葛!”
田凤洋洋得意,眉毛上扬,“那是,你不看看,老娘我是谁。咱走过的桥,那可是比一般人走过的路都多。”
罗恒霍然站起身,将正打着王者、吃鸡的手游,直接退出,伸展了一下筋骨,扭了扭脖子,“也该去准备、准备,好好欢迎林轩这个狗东西了!”
“对了,恒儿,你去找的人,一定要靠谱。”田凤仍是有些不放心地叮嘱了一句,“另外,能够将林轩抓活的,得好好审讯一番,务必追查到那四十万下落。”
“如果真是这个杀千刀的,抢了老娘的钱,老娘不仅要让他吐出来,还要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
罗恒晃了晃废掉的手臂,脸上划过一抹寒意,“妈,这点你放心,我去找花城最狠的丁驹,驹哥在花城,那可是扛把子。只要他肯出面,就没有摆不平的。”xǐυmь.℃òm
田凤寻思着,取出了一叠钱,交给了罗恒,“恒儿,去找人办事,少不了需要花钱,这是一万块,拿去孝敬驹哥,拜托他帮个忙。”
罗恒接过钱,放在鼻子边嗅了嗅,阴险地笑了笑,“还是钱的味道最好闻。妈,我去找驹哥了。”
说完,他走出了家门。
田凤心里对林轩的恨,那是咬牙切齿,恨不得要弄死这个赘婿。
“田凤,这样做,真的可行吗?万一老爸怪责下来,恐怕不好交差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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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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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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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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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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