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吗?
接受吗?
哪怕是一步之遥,对于秦诗诗而言,那都是无比的煎熬。
接受或拒绝,这是一个摆在她面前的严峻问题。
接受他,意味着从今往后,自己就名副其实的林轩的妻子了。而不再是名义夫妻,也有夫妻之实。
拒绝他,意味着即使林轩这段时间对她疼爱有加,但是还没有到秦诗诗真正地敞开心扉接受他的时候。
林轩伸手轻抚了一下秦诗诗的脸颊,替她将垂在面前的发丝拨开,温情地说道:“诗诗,你有闻到一些奇怪的味道吗?”
“没有,什么味道?”秦诗诗愕然,凝望着他。
“看到了你以后,空气都变甜了。”林轩淡然而柔情地道。
秦诗诗“噗嗤”笑了,粉拳拍打在了林轩的胸膛,低垂下头,娇嗔地道,“你坏死了,净欺负人家。”
林轩试探地将秦诗诗搂进怀中,秦诗诗身子僵硬了一下,并未拒绝,而是依偎入他怀中。
“诗诗,可不可以……”
林轩嗅闻着馨香的气味,整个人陶醉了,附在她的耳畔,温言问道。
“不可以!”
秦诗诗突然像是把爪子伸进火炕里受惊的小猫,毅然决然地推开了林轩,一转身,走向床,略微停下脚步之时,轻然道:“时辰不早了,早点休息~”
林轩僵硬的身子,伫立在那儿,双手如同拥抱着冰冷的空气。
本来自己只是想问她,可不可以抱着她睡觉,她竟是这么决绝地拒绝了。
看来与秦诗诗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那一步。
林轩心中黯淡半晌,心里也清楚,三年以来,尽管自己从点点滴滴,对秦诗诗无微不至地关怀爱护。
但是,他毕竟是被所有人骂作废物,被所有人认为吃软饭的窝囊废。
无论是换作任何一个女子,也很难在短期内接受自己。
况且要将自己的全部身心交给这样一个男人,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林轩只好这样安慰自己,爱情,亦是像他修炼一样的道理。
每一重境界的修炼,都是以道心为基,欲速则不达,光追求速度,道心不稳,一旦遇到什么强大的冲击,必然是道心崩塌。
一旦道心崩塌,纵然是上千年的修为,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是林轩从先前修仙界医术大碰撞遭劫后,参悟出来的道理。
这也是人生的准绳。
即使面对与秦诗诗的感情,亦是如此。
对待秦诗诗必须以绝对的耐心,一点一滴地重塑他的形象,将那个废物形象彻底颠覆,然后重新在秦诗诗心目中建立属于他的光辉形象。
至少是一个能让秦诗诗接受的男人、她的丈夫的形象。
秦诗诗已经躺在了床上,依旧在床单中央的三八线的另外一侧,她侧着身子,背对着床外。
她的心都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她的心绪反而没有林轩那么复杂。
说白了,自己这只是最后防线的矜持,欲拒还迎,这个木头疙瘩这一点都不知道吗?
真是榆木脑袋!
就差临门一脚,难道他放弃了?m.χIùmЬ.CǒM
本来今晚自己也是做了比较强烈的思想斗争,如果他强硬,自己也臣服。
亦或者他再坚持,自己也可以退步。
毕竟与他已经是夫妻了,这一步早晚都得走。
她躺在床上,紧紧地攥着被子的一角,等了一会,仍是没有感知到林轩采取行动。
她心中那个气得,皓齿紧咬,暗自愠怒,你个超级大傻瓜,人家都让步躺在床上等你来了,你还发个什么愣!
看来今晚迈出这一步,又是踏空了。
秦诗诗就差从床上蹦起来,将这个榆木脑袋敲开,看看他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怎么这么木讷呢!
她都快要被他气死了。
最后,林轩慢吞吞地躺在床上,依然是不越过三八线,瞬间,空气凝固了,那种氛围尴尬到爆炸。
他俩即使睡在一个屋已经三年多了,但是更像是热恋中的年轻男女,第一次睡在一张床上,那种局促,那种紧张,那种尴尬,那种羞涩!
秦诗诗暗自呼唤,你个木头疙瘩,怎么就偃旗息鼓了呢?怎么就不能主动点?难不成还要我主动吗?
亦或是沈岚说的,他那方面不行?
这也不大可能,毕竟他这三年以来,都是坚持着和她一起晨跑,他除了一些行为上表现得懦弱些,并未觉得他那方面不行啊!
况且,林轩自从说为了她而改变,这段时间,他完全像是换了个人,表现出来的强势、霸气,已然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气概。
怎么会这样?难道自己暗示得还不够明显吗?
自己身为黄花闺女,也从未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当然是羞涩矜持了。
现在自己都迈出了这么大一步,就差在他面前脱光……
照这个样子,恐怕自己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他都不知所措。
“林轩,你睡着了吗?”
睁着眼,过了许久,秦诗诗试探地问了一句,打破了沉寂。
林轩温声答道:“没有!”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弹古筝的?”秦诗诗心知,今晚想要和他圆房,几率是为零了,只好转移了话题,好奇地问道。
“怎么突然问这个?”林轩先是心中一凛,继而疑惑地问道。
秦诗诗轻吟地道:“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帝豪水晶宫之夜,你弹奏的曲子,真的很美妙,即使过去了那么久,依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这大概叫余音绕梁吧!”
林轩何时学会弹古筝?
他脑海中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很早以前了吧,那时候,被林家在襁褓中将他遗弃,他最后被游方道士救下了。
这位游方道士也就是他的师父,他师父的几大爱好,弹古筝、品茶、下棋,他自然也是在师父的熏陶下,学会了这些。
不过,游方道士终究是以游历天下为趣事,三年前,自己身受重伤,本该是师父救自己的,但是,师父说他有一个极其重要的交流会要去参加。
最后找了一个荒唐的“旺妻”理由,让他入赘了秦家,他便离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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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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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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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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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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