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归来穿七零:空间里什么都有>第50章 准备婚礼中
  “一分钱一分货,这贵的东西,是好。”

  村里几个婶子嫂子到家里帮乔之茉包粘豆包,让她把做好的红风衣穿一下给她们看看,乔之茉穿出来,一个个的,稀罕得不行。

  衣服是大翻领的,可翻可折,修身款,还稍稍收了一点点腰,中间加了腰带,长度一直到脚踝。

  乔之茉现在这个身体,身高有一米七一到七二,特别特别的瘦,九十斤刚刚过。

  这还是养了一年多的效果。

  不过也是太忙了,没长几斤肉,只是健康上改善了一下。

  这个身高体重,长风衣穿上,显得整个人特别的高挑。

  再加修身款,与现如今的大众的宽、肥、大的样式相比,看着肯定正顺眼。

  “毛衣就打算穿这个呀?”

  外衣是大红的呢子风衣,里面肯定不能配大棉袄。乔之茉早就买了毛线,本白色的。如今也没有雪白的,本白就是最白了。织的高领的贴身款。白毛衣配着驼色的毛呢裤子,同色的软底平跟棉皮鞋。

  结果毛衣的颜色,大家不满意了。

  非说婚礼上穿白色不好。

  “电影上不是都演了,外国人结婚穿那个婚纱,都是白色的,这有啥的啊。”

  五奶奶不同意,“你跟人家外国人比啥。外国人知道个六儿。不行不行,你赶紧再上县城看看,有没有别的颜色的毛线,换个带色的。白的多不吉利,谁结婚穿白的。不行,不行……”

  支书家杨婶子也说呢,“县城里要是没有,给满他捎个信儿,让他往省城看看。这个不色的,啥时候穿都行,就是结婚不行。你年轻,也没妈教,不懂这些个,听话。”

  其他人也都劝,那咋整,听吧。

  五奶奶还不放心,“小淮那边儿的衣裳你给准备的啥色的?”

  云慕淮家人都不在身边,衣服肯定都得自己准备的。

  外衣料子是铁灰的大众色,这个她老人家早都见了的。内里穿啥还不知道。

  乔之茉又去柜子里把云慕淮的新毛衣拿出来,“他姐姐给织的,前两天刚邮过来。”

  是一件烟灰色的鸡心领毛衣。

  本来搭配上白衬衫,会很好看的。看大家这个意思,肯定是不能同意搭白衬衫了。

  这怎么弄?

  乔之茉想起来,周建军结婚的时候,可是穿了白衬衫的。

  这么一问,就招了队长媳妇的一个白眼,“别人的事儿跟咱没关系,你看村里谁家嫁闺女娶媳妇身上穿白的了?”

  ……

  好吧。

  谁让她是村里的闺女呢。

  乔之茉想想都笑,“您这里外分得可真清楚。”

  队长媳妇也笑,“小没良心的,我是为了谁。”

  是是是,您是不把我当外人,知道啦知道啦。

  那怎么整?

  换吧。

  现如今能选的款式太有限了。云慕淮那边只能换上灰色的线衣,再搭一个刘家大姐刘红给邮来的枣红色的围脖。

  乔之茉这边呢,到县城的商店一看,在那些大红大绿的颜色里,能接受的,就是鹅黄色了。淡鹅黄色。总比大红配大绿强。

  回来又赶着织出来,还是高领的贴身款。

  这回再没人说啥的,还说颜色鲜亮,挺好看的。

  “其实还是大红的好,穿多少年都不会过时。”

  英子稀罕得什么似的,手在毛衣上一遍一遍的抚摸。她也快到结婚的年纪了,这两年已经开始有人给她介绍对象相亲呢。

  呃……

  大红配大红?

  乔之茉一脸的囧,这姑娘年纪轻轻的,这是啥审美?

  “行行行,你喜欢的话,等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一件红毛衣。”

  哎呀,英子当场就脸红了,“茉莉姐,你咋这样儿呢。好好的,说人家干啥。我才不结婚呢……”

  哈哈哈,大姑娘害羞了。

  这个腼腆劲儿的。

  五奶奶看她笑人家害羞,就说她,“这才是正常的,个个都像你,脸皮那么厚,哎哟我的天哪,那不得乱套?”

  呵呵,等再过上二十年,您再看看,我都够保守的了好嘛!

  乔之茉没亲人,云慕淮亲人不在身边,眼看着婚期要到了,五奶奶不放心,这个冬天,只要天气好,她就会过来坐坐,帮着看看有啥没准备的,有啥不合格的。

  用她老人家的话说,“年轻孩子不懂事儿,啥也不知道,事到临头了该跟瞎眼蒙似的了……”

  也确实,一个地方一个风俗习惯,别看乔之茉做过那么多的任务,也不能说每一个地方的习俗都懂。

  有五奶奶帮着把关,让准备啥就准备啥,省下好多事儿。

  原本该进了腊月才包粘豆包的,这不是云慕淮想着年前请假再去看看老爷子,也让老爷子见见未来儿媳妇嘛。才提前包,去年没准备那么多大黄米,都没包。今年是想着给各家邮点儿,探亲的时候再带上些。

  才包完豆包,袋子乔之茉都分好,探亲要带的东西也都准备得差不多了,云慕淮收到省城孙叔让人给捎来的消息,“那边又有变故,又严起来了。孙叔的意思,今年最好不要过去,东西也别邮。”m.xiumb.com

  ……

  行吧,这反反复复的,也是够折磨人的。以前看历史书上,就是一笔带过,看的时候,会同情,会感慨,但要说多揪心,那真是没有。

  如今置身在这个年代里,又是身边人的直近亲人,那个心情,唉……

  “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乔之茉的安慰听上去都那么空洞无力。

  但是除了这个,还能说什么呢?

  说是不让寄东西,云慕淮还是通过刘时屿那边儿的关系,给老爷子送过去一些吃的和一些钱。本来条件就苦,再一严,那日子,还不知道怎么熬呢。

  其它知青都请假回去探亲了,只剩下云慕淮和怀孕六个多月的林笑笑两口子。

  好处是,知青院这边儿没有那么多眼睛盯着。

  与牛马圈那头儿的走动,方便太多了。

  云慕淮利用这个空档,没少往那边儿送东西。

  之前忙得走不开,他那一身锦鲤运都用在研发机械上了,在搞吃的上面没机会施展。这会子有空,行了,天天进山忙活。

  带着黑球和狗蛋的时候最多。

  今年收成受影响,大山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好,影响不太大。

  收获依然不错。

  再加上又有杨满仓现在铁路工作的便利条件,有云慕淮时常提点着,他自己又机灵,出不差子。

  他们那个小团体,一小搓人,偷摸的,把日子一点点的改善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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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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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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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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