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对他们颇为同情,问:“他们一直这样打你们吗?”
学员们说:“以前没打这么狠,打从你们来了之后就打得更厉害了。”
老兵们很有骨气:“跟他们干啊!不能老这样让他们欺负你们!”
学员们只能苦笑:“以前还能跟他们对打,现在他们手里有家伙,打不过了。”xiumb.com
老兵说:“我们也有家伙!”指了指手里的81式自动步枪,“用这个,一家伙下去他们得在地上趴上好几个小时!”
萧剑扬这帮新兵蛋子只能吐舌头。用枪托砸教官,他们可没有这个胆!
跟老兵们合练还是挺有意思的,这些老兵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天不怕地不怕,学员们最害怕的魔鬼山和黄泉路对他们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在翻越那些坑死人不偿命的障碍,穿越遍布爆炸物和尸体残骸的黄泉路的时候他们嚣张的放声大叫:“什么魔鬼山,老子才是大魔王,你们只配当小鬼,给我们提鞋倒水的小鬼!”学员们觉得提气,跟着吼,吼得震天响,教官也不管,随他们闹。在闲暇的时候大家一起交流,老兵们也教会了他们不少东西,比如说在丛林行军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进方式,在山地撤退的时候选择什么样的路线最稳妥……这些都是他们在战场上一点点积累下来的经验,是一笔花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的宝贵财富。在他们的指点下,这帮天天被军犬追得连滚带爬的学员们终于找到了对付军犬的好办法,用辣椒油、芥末、洋葱汁、大蒜等东东调试出了“要狗命3000”。别说,这招还真管用,往身上一抹,那些军犬都不大敢靠近他们了。于是他们得到了教官的奖励:
一顿暴揍。
“动动脑子!你们这样做是摆脱军犬了,但是敌人也是长了鼻子的!他们的尖兵的鼻子比狗还灵,你们往身上涂这些东西,还不如站在山头上冲他们大喊我在这里,向我开火!”
虽然被揍得挺惨的,但是学员们————至少萧剑扬必须承认,教官说得很有道理,“要狗命3000”那股刺激性气味实在太浓了,别说那些身经百战的尖兵,就连他这个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也能轻松的根据这些气味把那些学员一个个的从丛林里找出来。所以……还是继续加强体能训练吧,直到军犬都再也追不上他们为止!
虽说老兵们提供的“要狗命3000”换来了教官的一顿暴揍,但是跟这些老兵合练还是让学员们受益匪浅,很多教官讲了又讲大家就是不明白的东西经过他们一提点,都豁然开朗了。说是合练,其实大多数时间是老兵在带他们,使得他们进步神速。
当这些学员的体能终于达到连军犬都追不上了的时候,他们终于可以从这个训练营里毕业了。为了走到这一步,他们用了整整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别说换了多少层皮,连身上的血都换了好几次,对着镜子一照,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最典型的是曹小强,他本来就黑,一年零六个月的操练下来,给晒得跟非洲黑叔叔差不多,全身上下只剩下两排牙还是白的。有一次他半夜上厕所,一名助理教官正从好厕所里出来,两个人迎头撞见,那名助理教官给吓得蹭的一下往后跳出几米远,惊叫:“妈呀,鬼啊!”他回到宿舍之后照了半天镜子,琢磨自己哪一点像鬼。萧剑扬也一样,给晒得很黑了,跟块炭似的。他们的身高一直没怎么长,普遍都是一米六几,一米七的样子,肌肉也不算很发达,总之就是很普通,是那种路人看过了就忘的角色。后来他们才知道,在做体检的时候他们都测过了骨龄,每个人能长多高教官是心里有数的,超过一米七五的,一个都不要,至于为什么不要,他们没有解释。
离别的时刻到了,那些老兵完成了特训,要返回军区了,而学员们根据训练大纲,也要飞往下一个训练营,接受更加专业的训练。训练大纲要求他们能够适应任何气候,任何地形,不管是山地、丛林、沙漠、雪原还是海岛,都必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因此地形训练是无法逃避的。总不能在战争爆发,祖国要求他们到陌生的环境进行作战的时候他们还要先花几个月时间适应当地的地形气候吧?真要是这样,大家干脆自己撒泡尿把自己憋死算了,都没脸见人了!
离别的那天,教官让老炊做了很多好菜,会做菜的学员也撸起袖子下厨,大显身手,做自己的拿手好菜。不管他们需要什么,后勤都是敞开供应的,想要什么去拿就是了。萧剑扬做了一道剁椒鱼头,一道辣子鸡,曹小强这个二货弄了只小公鸡弄干净之后抹上油盐酱料,用锡纸层层包裹,再用黄泥包裹起来扔到火里烧。当大家陆续将自己做好的菜端上去之后,他将那团炭球从火堆里扒出来,敲掉泥,剥开锡纸,一只烧得焦黄的、滋滋冒着油花的鸡冒了出来,那个香哟,大家眼都绿了!
忙乱了大半天之后,菜终于上齐了,湖南菜湖北菜四川菜贵州菜广西菜云南菜江西菜……一应俱全,有的做得很棒,有的则要么焦了要么不熟,引得大家哈哈直笑。教官每样菜尝了一口,最后冲萧剑扬竖起了大拇指,叫:“47,做得不错,够得上大厨的水准了,将来你退役了就算没有工作安排,去开个餐馆也能赚得盆满钵满的!”
萧剑扬腼腆的笑了笑,说:“教官你过奖了!”
曹小强撕下一只鸡翅膀递给教官,说:“教官,尝尝我做的叫化鸡!”
教官接过来啃了一口,说:“不错,好吃!”冲一名助理教官叫:“这种好日子怎么能没有酒呢?去,弄几箱好酒过来!”
大家欢呼起来,当兵的都喜欢喝几口烈酒,但是军营里纪律实在太严了,他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碰过酒了!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好几箱烈酒被抱了进来,是董酒。董酒是前线官兵最喜欢的酒,每次要组织拔点,突击队昂然列队,手里捧着个海碗,军长挨个敬酒,大家一人一大碗董酒,昂头一饮而尽,把碗一摔,借着几分酒劲大步流星的走上战场,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炮火,轻重机枪、火箭筒、冲锋枪的怒吼,喷溅的血花,猎猎飞扬的红旗,还有胜利。董酒因此而闻名,成了军人的酒。这酒本来是送军人上战场的,现在教官拿出来,作为离别的酒。来自贫困山区的和从前线下来的,就没有几个不是海量的,这么长时间没有碰过酒了,又是好酒,一个个什么都不管了,开怀畅饮,大碗喝酒,大口吃菜,好不痛快。酒劲上来了,大家没大没小的勾肩搭背,大声说笑,直到喝趴下为止……
这是进军营以来难得的轻松时光,大家都很开心,完了还合影留念,只是都醉得不行了,一个个东倒西歪的,那照片要多丑就有多丑。很多年之后,萧剑扬看到这张照片,不管心情多糟糕,笑容都会一点点的在嘴角绽放……真的是太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滑了下来。
那是他们这批学员第一次坐到一块喝得大醉,也是最后一次了。
第二天,直升机来了,离别的时刻要到了。学员们背上行李,默默的走向直升机,基地所有人员都来送他们,都眼圈红红的。几个助理教官挨个捶着学员们的肩膀,大声说:“加油,有空回来看看,不要忘了我们!”学员们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哽咽着说:“我们有空一定会回来看你们!”那些军犬开始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学员们上直升机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了,扑上去咬住学员们的裤脚劲往后拽,喉咙里发出呜咽,差点就让学员们哭了出来。
教官大声把那些军犬喝了回来,他依然是那样的冷峻,令人生畏,只是在直升机腾空而起的时候,坐在舱门附近的萧剑扬分明看到这位冷峻的军人转过身去,用袖子抹着眼泪。一年零六个月的朝夕相处,教官已经将学员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他打他们,骂他们,罚他们,都是为了他们能尽快的成长。现在他的孩子们长大了,他要亲手将他们送走,从此一去不再回来。这么多孩子一下子全走了,他的心也被掏空了,而每隔一年零六个月,他的心都要被掏空一次!
直升机飞向成都,学员们和老兵都将在那里下飞机,然后老兵返回军区总部,学员们登上等候在那里的运输机,飞向下一个训练营。终于离开了那个折磨了他们一年半的训练营,摆脱了教官无休止的哆嗦、臭骂、毒打和惩罚,然而没有人高兴得起来,所有人的情绪都非常低落。老兵们似乎看出了他们的失落,大声问:“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接受这么多训练吗?”
学员们摇头。是的,他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受这么多训练。
老兵们神秘兮兮的说:“坚持下去,等接受完所有的训练,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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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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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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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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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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