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哭。
是的,他不会哭,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是用响亮的啼哭宣告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他不是,他紧闭着嘴巴,任凭护士怎么搔脚底,都没有反应,要不是他会呼吸,小胳膊小腿也在动,护士真的会把他当成个死胎了。护士长找来一根针在他脚掌心扎了一下,扎出血来了,却惊讶的看到这个小不点居然死死咬着牙床,说不哭就是不哭。护士长连连摇头,说:“为孩子,太犟了,只怕将来会过得很苦……”
然而他的老爸可不是这样想的,那个永远军装笔挺的年轻军人将宝贝儿子高高举起,大笑:“好小子,像我!将来肯定是个当侦察兵的好苗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刚生完孩子的妻子苍白的脸上的忧虑和迷茫。
在这里必须先介绍一下,萧剑扬的老爸叫萧凯华,湖南湘西人,十八岁当兵,经过多年的摔爬滚打,凭借一股永不服输的劲头和过硬的军事技术,成了侦察连连长,管着一百多号侦察兵呢,威风。而他的老妈叫许娟,来自上海,在考大学的时候赶上了全国取消高考,随着下乡的队伍来到云南农村接受“再教育”,成了千万知青大军中的一员。巧得很,她插队的地方离部队的驻地并不远,一来二去就跟萧凯华认识了,然后就有了萧剑扬。事实上,在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很多女知青仅仅是为了多吃一个小小的馒头,嫁给了大她们三四十岁的村干部,而军人的待遇是比较高的,能嫁给军人成为军嫂,不失为她们摆脱饥饿,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的一条路子,跟她一起插队的好几个同学都嫁给了侦察兵,成了军嫂。
侦察兵的训练始终抓得很紧,哪怕全国军队都掀起了支工、支农的热潮,他们仍然在训练,这些军嫂们无法随军,被安置在大院里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萧剑扬就是在大院里长大的,仅仅四岁就成了军属大院里的小霸王,不管是吵架还是打架,都绝不输给别人,所以他那张小脸一年到头都是花花绿绿的,有些是磕的碰的,但大多数都是被人揍的,额头上的包更是很少有消散的时候,都快成了他的独门标志了,小伙伴们经常拍着小手叫:“牛魔王来喽!牛魔王来喽!”他也不在乎,牛魔王就牛魔王吧,额头起大包了就回去找妈妈搽点药水,过几天就好了,多大点事啊,大惊小怪!
大概是因为老爸是军人的缘故,萧剑扬从小就幻想着自己是一名英勇无畏的解放军叔叔,专门跟坏人坏事作斗争————当然,哪些人是坏人,哪些事情是坏事他说了算,评判的标准就是是否看得顺眼。在他六岁那年他便在街上遇上了一件看得很不顺眼的事情:几个坏小孩围住一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女孩,往小女孩脖子里放蚯蚓,吓得小女孩放声大哭。身为一名充满正义感的未来解放军,对于这种事情萧剑扬表示绝对不能忍,大吼一声:“牛魔王来了!”挥舞拳头张牙舞爪的猛冲上去,逮着就踹,踹不过就咬,虽然被人打得鼻血长流,但最终还是成功地将那帮坏蛋赶跑,将那个可怜的小女孩从坏人的魔爪下救了出来。
小女孩怯生生的看着他,带着哭腔说:“谢谢你,太谢谢你了!”xiumb.com
萧剑扬满不在乎的抹着鼻血,说:“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以后还有人欺负你,你就来找我,我帮你出气!”
小女孩说:“妈妈说小孩子打架是不对的……”
萧剑扬说:“你妈妈说得不对,我爸爸说打架没什么对不对的,打赢了就对,没打赢就错,你跟我学着点!”
小女孩吃惊的瞪大眼睛,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亮晶晶的真漂亮:“你爸爸就这样教你的啊?”
萧剑扬说:“对呀,他就是这样教我的……以后你跟着我混,我罩着你!”
于是,打那起,那个小女孩就跟着他混了,他走到哪,小女孩就跟到哪。看到别的小孩抢她的零食或者捉弄她,萧剑扬二话不说,一声怒吼便猛扑上去大打出手,一来二去,很快整个军属大院的孩子都知道这个小女孩是牛魔王的小跟班了,打那以后,就很少再有人敢动她。混久了,萧剑扬才知道,这个小女孩爸妈都是上海人,同样是到云南乡下来插队的。跟他不一样,他好歹还有个当连长的老爸,她没有,她爸爸只是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士兵,所以她经常被军属大院里的孩子欺负,要不是碰到他,她还不知道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呢。
再后来,两个人都上了托儿所。小女孩的成绩非常好,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也正因为这样,她成了全班男生捉弄的重点对象,萧剑扬责无旁贷,投入到维护小公主的战斗中去,那张脸更没有完好的时候了。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打架?”在一次打完架之后,小女孩帮他擦着鼻血,问。
萧剑扬说:“他们欺负你,我就揍他们,就那么简单。”
小女孩说:“其实我可以跟他们讲道理的……”
萧剑扬撇嘴:“讲道理有用的话人还要拳头干嘛?”
小女孩望定他,问:“你会一直这样保护我,不让任何人欺负我吗?”
萧剑扬用力点头:“会的,一定会!”
小女孩问:“永远?”
萧剑扬说:“永远!”
小女孩勾起食指:“拉勾,不许说话不算数。”
萧剑扬爽快的跟她拉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总是为这个小自己两岁的小女孩打架,大概是喜欢她那崇拜的目光吧,管他呢,遇到有人欺负她,揍就是了。
再后来,两家人都熟了,小女孩的父亲也成了侦察兵,正好是萧剑扬老爸的部下,大家逢年过节坐到一块吃一顿饭,喝几杯酒什么的,大有亲上加亲的势头。每到这个时候,他妈妈总会一改以往的郁郁寡欢,变得很快乐,跟小女孩的妈妈滔滔不绝地谈论着城市的事情,也是通过她们的谈话,萧剑扬才知道原来中国有一座最大的城市叫上海,那里有四通八达的公路,有一排排的高楼大厦,还有随处可见的商店,里面的无数商品,除此之外还有公园、游乐场、酒店……这些都超出了他的想象,让他向往不已。
他并不知道,那座叫“上海”的城市,即将撕裂他的一切。
生活无疑是艰苦的,各种物资都很缺乏,连剪匹布都要凭证,真是操蛋。不过这些对于萧剑扬来说没什么意义,他还太小,不懂这些,在他看来,只要能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屁股后面还有一个戴着蝴蝶花的小跟班,就足够了。他以为时光会永远这样走下去,他那简单的快乐可以一直到永久,然而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就在他没心没肺的上学、打架的时候,世界已经变了,时代的潮流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十亿人口全部被抛到了风口浪尖,没有人能够幸免!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雷霆终于落下,震惊世界的中越战争爆发了,面对越南的疯狂挑衅,忍无可忍的解放军集结起了二十多个师共计三十万大军,在云南、广西连绵千里的战线同时对越南发动了排山倒海的攻击,炮火染红了南疆的天空。他父亲所在的那个连早在战争爆发之前就上了前线,从此杳无音信,那段时间整个军属大院都弥漫着惊恐和忧虑的气氛,妈妈每天晚上到深夜都睡不着,抱着他默默的流泪,这让他既恐惧又迷茫,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会哭,他只希望爸爸早点回来,爸爸回来了,妈妈就不会再流泪了。
两个月之后,他的爸爸终于回来了,身上带着硝烟味,腰杆依旧挺得跟标枪一样,只是萧剑扬扑向他的时候才发现,爸爸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给他一个完整的拥抱————一发高大口径重机枪子弹击中他的左臂,将他的左臂打碎了。相比之下,小女孩的爸爸算是幸运的,虽然也中过一枪,但是四肢健全。
然后,一切都开始破碎了。首先,小女孩离开了他,由于她爸爸在战场上立了功,她一家人被特批成为第一批回城的知青,在两个家庭最后一次合影留念之后,她和家人一起上了驶向南方的火车。上火车的时候,小女孩哭得非常厉害,拉住他的手舍不得松开,萧剑扬轻松的笑笑,说:“哭什么呀,不就是回上海嘛,有空我到上海找你不就得了?”
小女孩眼泪汪汪:“一定要来找我!”
萧剑扬说:“一定!”
最后,轰鸣的列车带走了他的小跟班,当列车消失在站台的时候,他的心空落落的,仿佛弄丢了什么最珍贵的宝贝,好长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
打击接踵而来。边境自卫反击战结束之后,解放军开始裁军,不是裁掉几个营,而是整师整军的裁掉。由于失去了一条手臂,萧凯华也成了那百万中的一员,带着妻子和儿子黯然离开军营,乘坐火车返回湖南老家。这还是萧剑扬自出生之后第一次回老家,第一感觉就是偏僻,穷困,走上十几公里都看不见人烟。好吧,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无所谓,反而有更多好玩的了。但是妈妈似乎很不喜欢这里,经常偷偷的哭,哭完了,就跟丈夫吵架。每到这个时候,萧剑扬就会无助的躲在房间里,“离婚”、“让我回去”这类对他而言还太过陌生,却让他异常恐惧的字眼一个劲的往耳朵里钻,即便他捂住耳朵也无济于事。是的,他的妈妈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争吵往往都是在男人的沉默和女人的哭泣中结束,然后再在某个时间段毫无预兆地爆发,越来越频繁。有时候,妈妈会抱着他,亲着他,说:“小剑,跟妈妈走,妈妈带你去找小静玩好不好?”
小静就是那个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
萧剑扬怦然心动,不加思索就要点头,但是看到父亲喝醉了,趴在桌上呼呼大睡那孤独的身影,他猛然摇头,叫:“不要,我要照顾爸爸!”
妈妈怔怔的看着他,泪如雨下。
这样耗了几个月,终于大家都倦了,在一个清晨,萧凯华把他交给邻居照顾,然后和妻子一起去了县城。萧剑扬还是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看到爸爸帮妈妈背了很多东西,妈妈哭得厉害,看着他一步一回头。母亲的眼泪让他充满有了不祥的预感,他出奇的没有再调皮捣蛋,呆在邻居家里发呆,直到傍晚,邻居告诉他说你爸爸回来了,他才回去。
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生气。他蹑手蹑脚走进房里,只看见父亲满身酒气,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妈妈……不见了,除了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什么都没有留下来。回想起爸妈早上离开的时候那一袋袋的行礼,还有妈妈一步一回头的眼神,他顿时明白了一切,用小小的手臂抱住爸爸,眼泪喷涌而出,小嘴一扁,哇一声哭了。
十岁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哭,哭得声嘶力竭,哭得撕心裂肺,似乎要将积攒了十年的眼泪一次性流光。
他没有妈妈了!
萧凯华还在呼呼大睡,对儿子悲恸的号哭充耳不闻,只是在他的眼角,一丝细细的水光悄然滑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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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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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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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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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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