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狄更斯的话,被当年10岁的刘振抄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
一个10岁的孩子,还能懂多少人间的难处,可是他懂。
在他最初的记忆力,他的世界,就是男人的世界。
照顾他生活的是一个叔叔,送他上学的是另一个叔叔,给他开家长会的,还是一个叔叔。
那些叔叔们和刘振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他们,都是他父亲刘向东的小弟。
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正牌的帮派大哥,他有自己的“生意”,平时根本没有时间管他,即便见了面,也大多时间大骂他功课如此差!
父亲不是不喜欢自己,一定是自己不够好!
刘振只能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取得优异的成绩,他渴望听到父亲的表扬,哪怕一句也好。
刘振那天拿着作文回家,作文的题目是:我的爸爸!
刘振把自己生平所掌握的全部歌颂的词语,不遗余力都写在这篇作文里,他写着他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平日忙碌的理解,甚至还虚构了和父亲温暖互动的场景,他一直幻想着却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情景。
这篇作文,让他有机会代表班级在学校进行展示。
刘振的名字,终于可以出现在学校的走廊上。
那天他脚步轻快,恨不得飞到父亲身边,告诉他这个消息。他的小心脏咚咚跳着,他一定要记住父亲看到这篇作文的表情,他一定会很高兴,一定会夸奖自己,甚至还是摸摸自己的头顶,把自己举起来……
这些对于普通小孩几位平常的场景,都是他梦寐以求的期许,他雀跃着,他跑向了父亲。
回到了家,他拿着作文跑去找父亲。
“父亲……”刘振却站在门口愣住了。
他的父亲,一个身材魁梧的帮派大哥,此时,正在用无比轻柔的动作和温柔的眼神搂抱着怀里的小宝宝,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在这位父亲的身上,和睦圣洁。
刘振震惊了,他从来没有见过父亲这个样子。
不,准确来说,他的父亲,从来没有对他露出这样的眼神。
“振儿回来了!”刘向东发现了他,“快来看看,他是你的弟弟,他叫刘逸辰!”
刘振第一次看见这么小的小宝宝,他浑身白白胖胖,睫毛长长,在睡梦中不时嘟一下圆润的小嘴巴,可爱极了!
“振儿,你要记住,他是你弟弟,你的亲弟弟。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你是哥哥,一定要爱他,照顾他,陪他玩,保护他。”
刘振郑重点头,父亲今天心情不错,说不定也能如此温柔的眼神看向他。m.χIùmЬ.CǒM
“父亲,我今天……”刘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的话,被刘逸辰突然的惊醒打断。
“你看,把你弟弟吵醒了,快出去!”刘向东对刘振呵斥了一声,然后又像个老妈子一样呵呵呀呀摇晃着身上的小宝宝,哄他再次入睡。
刘振悻悻然离去,那张得到全校师生瞻仰的作文稿纸,被他狠狠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他的生活,从此以后,就被这个叫刘逸辰的小孩彻底打翻了。
“哥哥,哥哥,你陪我玩啊!”
“哥哥,哥哥,我饿了,我想吃饼干。”
“哥哥,哥哥……”
对于弟弟的呼唤,刘振都是面带微笑,有求必应。
“你要爱他,照顾他,陪他玩,保护他……”这是他父亲的要求,他只有做到父亲的要求,他才能得的父亲那些许肯定的目光。
可为什么,自己需要付出全部的努力才能换来的回报,有的人则轻而易举就能得到。
“哥哥,爸爸给我买的新游戏机,咱俩一起玩吧!”
“哥哥,我今天打篮球赢了,爸爸说可以给我买双新出的Air,我说也要给你买啊!”
“哥哥,我想出国念书,老爸他同意了!”
有些人从出生就已经确定了人生的方向,所以,刘振和刘逸辰的人生注定是不一样的。
刘振偶尔回去精神病院,看望他的母亲。
“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傻呢?为什么非要嫁给他呢?”刘振质问他那个从他记事起就住在这里的母亲。
刘振不傻,这些年他不断向旁人打听,东拼西凑,也大概还原了上一代人的纠葛。
刘向东年轻时候胆大心细脑子好用,早早便确定自己的江湖位置,收拢了自己的小弟。另一个帮派的大哥的女人倾心于他,便以合盟为条件,要求结合。
刘向东不肯,他有心爱的女人,没人见过,据说那姑娘娇嫩清纯,连那个年代挂历上的女明星更加让人过目不忘。
“你可以不娶我,但你小情人的这张小脸,我可就不能保证上面能不能开花了!”一个帮派大佬的女儿,自然手段也是直接狠毒的,她把刀子架在另一个女孩的脸上,逼迫刘向东,“你到底是要她,还是要我?”
刘向东和大哥的女儿结婚了,第二年,生下了个儿子,便是刘振!
那时候刘向东已经在几个帮派间站稳了脚跟,他不需要在顾忌任何人,直接把自己的妻子关进了精神病院,从此不闻不问,堪比路人。
刘振是他的儿子,可却也是一根刺,提醒他当时的耻辱。
他回头找到自己当年的初恋,当年的姑娘已经远走他乡,他并不放弃,一直找,一直找。
待到刘振上了小学,刘向东终于找到了她,此时的刘向东有权势有能力,永远保护她。
就这样,刘向东有了另一个家,那个家里有女主人,有饭香,有欢笑,有刘逸辰!
在刘逸辰面前,刘向东永远是一个和蔼有趣的父亲,一个富有正派的商人。
而那些隐秘的,见不得光的事情,刘向东只肯让刘振去做,他要保证刘逸辰的绝对干净和安全。
不公平是无处不在的。
如同刘振每次毕恭毕敬唤刘向东“父亲”,而刘逸辰可以咋咋呼呼喊他“老爸”!
当刘振被叶承德逼迫,被逼无奈,必须亲手杀掉叶添天的时候,他也不由感慨——很辛苦吧,我们,都是被父亲扔下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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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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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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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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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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