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就是老爷子现在越来越糊涂了……”张妈说。
明忆在旁边,皱了眉头。
她要仰着着明爷爷的威望得到一切,可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明爷爷现在这种糊涂状态,怕人耻笑。
她对张妈道:“张妈,时间不早了,收拾好了我们得快些回去。”
回头,她又对白童笑盈盈的道:“真巧啊,白童,我们现在居然成了同学,以后还要多多关照哦。”
“那当然。”白童不亢不卑的回答。
她自然是记得,当初明忆是怎么“关照”她的。
她不记仇,不把明忆的那些小九九记恨在心中,可不代表,她就忘掉明忆给她的那些“关照”。
等明忆走后,曾馨宜跟艾羽熙似乎才冒了出来。
两人一左一右的将白童夹在中间,直接问她:“白童,老实交待,你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什么人都认识啊?”
白童苦笑:“我没有什么来头啊。”
“我们才不相信呢。你跟那个李教官认识,你说是因为,他是你哥哥的战友,好吧,我们不追究了。可你后来,跟周教授关系也挺熟络,甚至她还专程送防晒霜给你,你居然跟我们说,就是写个信认识的,现在来了这个室友,我倒要听听,你又跟她什么关系了。”艾羽熙连珠介的问。
她的一口吴侬软语,问出这么一大堆的话,还真是好听。
白童说:“艾羽熙,你有不有跟人吵过架,我想,你要是跟别人吵架,估计别人听着你的声音,都不好意思跟你再吵了。”
艾羽熙呆了一下,随即推推白童:“别叉开话题,我们在问你呢,跟那个明忆是什么关系,你到底是什么来头。”
“我跟明忆真没什么关系啊,我就是以前去她们家做过客。呆了大概大半个月的时间吧。”白童说。
“你都能进她们家作客呆大半个月的时间,你还敢说你们家没背景。”曾馨宜更不相信了。
“我说了啊,我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在我们县城,我们还是一个菜农,当时在我的那些同学中,我还特别的不受欢迎,很受鄙视,我爸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后来下岗,就做了个小豆腐生意。”白童说着自己的情况。
自己要真是有什么背景和来头,会从小受这么多的气吗?在学校,会受那么多的排斥吗?甚至一个个都可以跳出来找碴,甚至还要妄想剥夺她的读书资格。
她能走到这一步,考进这个大学来,付出的,可不仅仅是汗水。xǐυmь.℃òm
“反正就是这样,所以,收起你们那些可怜的八卦心吧,我真的没有什么背景。”
见怎么都问不出来什么,曾馨宜跟艾羽熙也就没有再追问。
反正这读大学的时间还长着呢,至于白童究竟有不有背景后台这些,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只要大家合得来,别的事,就不用管了。
明忆坐在车中,让司机载着她回家。
反正,明老爷子的糊涂症越来越严重了,清晰的时候,就知道她是明忆,不清醒的时候,经常拉着她叫明珠儿。
这令明忆心生不安。
一方面,她享受着在明家所享受的一切最好待遇,可内心深处,她一直惶惶。
坦白说,明家的人收养了她,自然是真心对她,她在军区大院,也俨然一位天之骄女。
可就因为明老爷子时刻犯糊涂,一糊涂了就嚷着叫明珠儿,这就令明忆生了二心。
越是明爷爷拉着她的手叫明珠儿,她越是明白,自己在明家,只是一个替代品,一个替代明珠儿存在的替代品,只要明珠儿找回来,这个家,就是彻底的没她的地位。
所以,她是千方百计的阻止着明珠儿回来,也是千方百计的暗中使坏,阻止着去寻找明珠儿。
今天碰上白童,完全是一个意外。
她比白童大,以前读书的时候,比白童还高一届。
可是,因为某些原因,她休学了一年,现在,就变成了跟白童同届的局面。
对于白童,明忆也是极为不喜的。
因为,明老爷子也时刻念叨起白童。
一个早就失踪了的明珠儿,威胁着明忆的地位,已经令明忆极为不安,整天都在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中。
现在,又来一个白童,令明老爷子经常夸着,这怎么都是一个不好的兆头。
“对了,张妈,回去不要在爷爷的面前提起,你看见白童。”明忆想着,提醒着张妈。
张妈漠然的应了一声:“知道了。”
她虽然是一个下人,但其实也是知晓明忆的脾气,当初也知道明忆根本就不喜欢白童。
可明忆,还是要假装,她还得假装做人,让人知道,她是一个乖巧可爱善良懂事的女孩子,以继续博得明家的人喜欢。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阴险恶毒而女孩子,明家也不会收养这种人。
所以,明忆跟张妈虚伪的解释道:“我也是想等白童一切安顿好了来,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带她来看看爷爷,给爷爷一个惊喜。”
“知道了。”张妈应着。
****
大学的学习生活,正式拉开了序幕。
这是跟以往高中时完全不一样的学习方式了。
不会再有老师整天盯着你的行踪,也不会再有老师来苦口婆心监督着你的分数。你学不学,上不上课,都不会再有人来盯着你了。
这更多,就是靠自己的自制力了。
这也就形成许多孩子,千军万马挤过高考的大桥,可进了大学后,没人监督管理,就完全失去了自学能力,进了大学就混日子,最终连连挂科,到最后,连毕业证都拿不到。
白童一惯是一个极为自律的人,她并没有因为考上了大学而有所松懈。
依旧是每天早早的起来锻炼身体,然后上课,课余时间就泡泡图书馆之类的,再将一些灵感记录下来。
不知不觉中,就要到国庆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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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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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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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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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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