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热血渐冷>第十二章 沈浩想做地主
  沈浩听到沈红明说村里的情况,很多人的地都要丢荒了。

  这个情况,前世沈浩也知道,他没有办法,可现在却不同。以他二十年后的见识,这些丢荒的田地,运用得好,可以产生巨大的财富。

  沈浩冒出一个想法,这是他前世三十多岁后,一次看了网上种田文后想的,如果他有一天能弄个百来亩田地,做一个庄园主,那是多少美妙的事情啊。

  现在,一个机会就摆在自己的眼前。

  “阿浩,在想什么?”沈红光见沈浩走神了,就问道。

  “爸,大伯,我在想,这些田地荒了太可惜。我在连州工作时,认识一个朋友,他可想有一大块地了,我跟他想的一样。爸,大伯,我想让大伯帮我,在这里将荒的地租下来,价格就商量着办,最好能将地连成一片,我有一个开发计划,如果成了,那每亩地的产出,比种菜可要强十倍。”

  “阿浩,真能弄得每亩地的产出比种菜要强十倍?那我可要跟你学一学了。你可不要骗你大伯。”沈红明高兴地说。

  “大伯,我怎么敢骗你,要是骗了你,我妈还不把我的皮给扒了。我的想法是种草莓和小西红柿。这两种东西,我有销路,而且它们的附加值比青菜可高多了。”

  “阿浩,草莓和小西红柿很贵,我们也知道,关键是它的销路,如果种出来没人要,烂在地里,那就亏大了。”沈红明提醒说。

  “大伯,我向你保证,只要种出来,就一定能销出去。大伯,你家的地我就不租了,你以地入股,跟我一起干,怎么样,我保证明年让你的收入翻一番。”

  “大哥,阿浩说的,他肯定能做到,我对他有信心。你看到他带来的小沈包子没有,他的包子啊,全县城大酒店,用的都是他的包子了。”

  “小沈包子?上次我在县里吃饭时吃过,很好吃。那老板还说,这是县里的名牌,没想到是阿浩你的啊。小小年纪,做得很大啊。”沈红明感叹道。

  “浩哥,我也听我几位朋友说过小沈包子的大名,你真是太厉害了。”沈勇很是佩服。

  “阿浩,你真是想租地来种?不是说一说的?”沈红光问。

  “爸,我是真想做这件事。一来,村里的地有了收入的保证,二来,我自己也可以做一番事业。这可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只要你想做,爸支持你。只是你要在厂里上班,不能天天往这边跑,怎么做事?”

  “爸,我会请几个专业的人来做的,到时就请大伯帮我看着,我周末也常来这边看一下,我准备买一辆摩托车,从家里到这边,只要十几分钟就行了。”

  “好,那就说做就做,咱爷几个,合计一下。”

  沈勇和沈良凑不进去,见大人们在谈事,他俩倒是跑去玩了。

  沈红明统计了一下村里可以租下的地,粗略一算,有七八十亩,再加上大伯家所有的地,也差不多一百亩了,这个规模也可以了。

  三人又估算一下,如果刚开始只用五十亩种草莓和小西红柿,余下的继续种菜,那么投入的资金,要八万元左右。

  沈浩手中的钱,有十五万左右,完全可能负担。沈红明还说,县里对农业项目有免息贷款,可以申请。

  沈浩一个新的项目就产生了,决定过完年后就开始实施,具体由大伯沈红明负责,沈浩负责资金,沈红光一家,也准备投入些钱,参与一小股。这是吴美莲听说这个项目后,做出的决定,沈红光当然没意见。

  沈洁和杨小仙出去玩了一圈,回来后就听说,浩哥哥准备做大地主了,两个女孩两眼马上冒出崇拜的目光。浩哥哥实在是太厉害了。

  “浩哥,我六月份就毕业了,不知道毕业后做什么好,我的工作就包给你了。要不,我去你的包子店工作?每月给我四百块的工资就行了。”沈雪拉着沈浩的手不放。在一旁的沈勇对妹妹的表现很不好意思,可他不敢惹他妹妹。

  “阿雪的工作包在我身上,我的包子店准备发展新的业务。我准备在连州和岳州开几间蛋糕店,过完年后派人先去岳州学习,然后选点开店。阿雪,你以后就是我蛋糕店的店主了,这份工行不行?”

  “啊呀,我可以当店主。浩哥,店主的工资是不是比普通工要高一些。”

  “当然,店主除了工资外,每个月都有奖金的,如果做得好,奖金比工资都要高呢。”

  “哇,如果奖金跟工资一样,也有五百块,那不就可以拿一千块了。我变富婆了,哥,我工资比你都高。”沈雪也是一个财迷,正在算她的工资加奖金,对沈勇说。

  “浩哥,听你这么说,我都想去帮你打工了。”沈勇说。

  “阿勇,以后有好的机会,我会找你的。”

  “那就一言为定。”

  中午吃饭,吴美莲听说不到一会,沈浩又准备了一个新项目,她有些担心了。

  “阿浩,你一下子做那么多事,顾得过来吗?别乱拿钱到处洒。”吴美莲问。

  “妈,你放心。我做蛋糕店可不是一时兴起,是我准备了很久了的。蛋糕店还可以销很多的草莓与小西红柿,这样,这边种的东西,自己也可以销部分。”

  “阿浩的生意头脑是怎么长的,太厉害了。”沈红明感叹,沈红光在一边很自豪,好像那是他亲生儿子一样。(当然是亲生,只是社会不承认。)

  下午没什么事,沈浩就跟沈良他们一起出去玩,两人在一起惊住村里很多人,都以为沈红光当初生的是双胞胎呢。

  杨小仙很快乐,这里很多好玩的东西,而且还有很多人陪她一起玩,浩哥哥就在她身边,让她特别放心。

  晚上住在大伯家,杨小仙是跟沈洁一起睡的。沈浩是大人,自己一张床,小沈良只好和沈勇挤一张床。

  初三早上,沈红光一家要去邻村吴美莲的娘家。

  沈浩的外公去世了,外婆还在,家里还有小舅一家。小舅叫吴文起,小舅家也是两个小孩,一男一女。男孩叫吴喜亮,八岁,女孩叫吴小玲,才六岁。

  沈红光一家在小舅家吃过中午,就准备回去了。小舅为照顾外婆,没有出去打工。沈浩跟老妈吴美莲说,等大伯那边的项目顺利后,就让小舅过去帮工,给他开一份工资,吴美莲点头答应了,干儿子懂得照应自家人,让她很高兴。

  杨小仙跟着出去,和沈洁一样,拿到好几个红包,沈红光和吴美莲都给她发了红包。回去路上,杨小仙又把脸贴在浩哥哥的背上,浩哥哥的背真暧啊。

  沈浩把杨小仙送到家,杨小仙一见到齐青,就拉着她,吱吱喳喳地说起这两天的所有事情,还拿出几个红包给齐青看,齐青看着快乐的女儿,眼圈有些红了。琇書蛧

  “妈,我跟你说,浩哥哥说要承包他大伯村里的一百多亩地,他要做大地主,他说要在那里种草莓和小西红柿。浩哥哥说了,等种出来了,带我们一起去吃草莓,我要吃到饱为止。还有,妈,浩哥哥说,包子店准备在连州和省城开蛋糕站呢,到时,我还有蛋糕吃了。”

  “阿浩,你真准备租地做大地主?”

  “是啊,跟大伯商量好了,我只出资金及计划,具体的还由他来跑。我还要在厂里上班的。蛋糕店的事,那就要丢给你了。这边包子店的工作都走入正轨了,该找些新事给你做了。”

  “做蛋糕跟做包子不一样,我担心自己做不好。”

  “别担心,过了元宵,你带阿雪一起去省城学习技术及管理。以后啊,省城的店你来管,连州就交给阿雪。等小良考上大学,我也要去省城的,到时,将小仙一起带去。”

  “浩哥哥,我们一起去省城吗?”杨小仙在一边问。

  “是啊,小仙愿意去省城吗?”

  “只要浩哥哥去,我就去。”

  “齐姐,你看这样安排行吗?”

  “我听你的,反正你总不会害我。你要是把我卖了,我照样帮你数钱。”

  “我可舍不得。”话一出口,沈浩觉得不太妥,可也来不及了。

  齐青白了他一眼,扭着腰走了。沈浩被那一眼电麻了,半天才能动。

  当天晚上沈浩的梦果然是跟齐青缠在一起,大战了三百回合。沈浩的床单又湿了。

  沈浩一大早准备偷偷地洗床单,被齐青抓住了。

  “以后洗床单就交给我,你一个大男人洗什么床单。”

  沈浩不敢反对,只好将床单递过去,自己快快地跑了。

  齐青闻一下床单的味道,暗自一笑,开心地洗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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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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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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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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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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