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那场绵延两年、布局全球的追杀,更是一场惊人的行动。虽然处在极为隐秘的地下世界之中,但毫无疑问具有强大的震撼力。
但是,这个不是最关键的。最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当时福清帮的帮主,也就是隐然成为地下世界第一大枭的那位,名叫曾广义!!!
看到这个记录,牡丹的双手一颤,险些将那些卷宗跌落在地上。
二十年前,最豪横的大枭,死于非命的大枭,扎根在闽省,曾广义,曾晓丹……这些关键词联系在一起,傻子都能明白其中的含义。琇書蛧
牡丹抬起头,深深的吸了口气。惯有的笑容都不见了,微微闭合的双目之中,竟然浮现出了一丝晶莹。
易军就在她旁边,在她的肩膀上轻轻的拍了一下,轻声说:二十年都过去了,别这么激动了。
牡丹一声苦笑睁开了眼睛:是啊,二十年过去。可是二十年过去了,我父亲的死却还是一团谜。想不到时至今日,竟然通过一个岛倭国杀手头子的供述,触碰到了当年的一些事情。
曾广义,就是牡丹的父亲,也是当年易三爷的挚友。易三爷和曾广义指腹为婚,将牡丹许配给易三爷的弟子,也就是后来的易军。无论从牡丹的角度,还是易三爷的角度,易军都对曾广义的陨落感到惋惜。
而且易军明白,曾广义肯定是个真正的汉子。因为依照易三爷的性格,他绝不会结交令人不齿之辈。能被易三爷瞧上眼,并且视之为忘年知己的,肯定都是英雄。
就好像易军也会结交苏省宇文恢弘那样的朋友,但不会将之视为知己。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龙蛇不同巢。
我和盖伯伯也在寻找当年的线索,但是找不到什么。时间过去得太久,当年的故人都找不到了。牡丹叹息说,福婶是个妇道人家,能把我带到十八岁成年,已经难为了她,更别指望她当年带着我,去查找什么线索。
福婶这个人,易军没见过,但是也知道。她应该算是当年曾广义的手下,大厦将倾之前,就带着牡丹走了。因为曾广义在那之前,似乎也有些预感。
当初易三爷就对曾广义说,那段时间不要下山,下山一个月内必有患。或许对于易三爷的忠告,曾广义也心中有些不安。因此在动身之前,把牡丹交给了亲信的福婶。
福婶当时也觉得奇怪,因为曾大哥的语气好似在托孤。结果曾广义把易三爷的建议说了说,福婶当时还觉得太玄乎,并不是很相信。开玩笑,曾广义一代人杰,怎么会出事?更重要的是,不准曾广义走出那片山,这不是胡扯么?
包括易三爷指腹为婚的事情,以及建议牡丹将来一旦没了父母,就去闽南发展、否则必然不顺等事情,也都是曾广义那时候告诉福婶的。
当然,关于这些古怪的话,福婶觉得更加荒谬。特别是没有父母之后就去闽南发展这个论断,简直让福婶想骂易三爷——曾大哥好好的还在呢,哪有这么诅咒的?!
还有,给牡丹指腹为婚,说是将来长大之后,必须嫁给易三爷的弟子,否则就是一个克夫的命,嫁一个死一个……这尼玛是人话吗?孩子才一丁点儿大呢,有前辈像你这么说话的?简直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应该说,这一切论断并不是曾广义亲口告诉牡丹的,而是当牡丹长大之后,福婶代为转达的。当然,福婶不会造谣,要是没有这些事,一个女人家也捏造不出这么多、这么真的东西来。
总之,当时的福婶很不以为意,觉得那个所谓的易三爷肯定就是个江湖骗子。可是,一生豪横的曾大哥睿智如神,怎么偏偏就信了这样一个老骗子的话啊!
不怪福婶无知,因为她不到那个层次。或许也正是因为曾广义睿智如神,才能真正理解易三爷这个忘年交的大神通。或许也正是因为曾广义聪明睿智,才会生出牡丹这样一个聪慧的女儿。
总之,当时的福婶是不信那些鬼话的。不过曾大哥既然这么安排了,她也就尽心去做。曾大哥的话就是命令,这一点没的说。大不了证明老骗子的话是骗人的,她带着牡丹再回来就是了,权当带着孩子出去旅游几天,或者到乡下住几天罢了。
但是,福婶后来着实被残酷的现实深深震惊了!
当福婶再度听到消息的时候,就是曾广义横死、福清帮倾覆的噩耗。而且,据说还有些不知名的家伙,正在拼命搜索追杀曾广义的后人,斩草除根。
她这时候开始信命,开始相信了易三爷那个下山一个月必有患的可怕预见!只不过那时候,她也危险了。
福婶虽然也懂些功夫,但是有什么用?连曾广义都扛不住的压力,她一个妇道人家能做什么?只能带着牡丹悄然隐居。应该说,福婶的身份几乎和夏龙雀一样,都是带着个幼孤隐姓埋名的人物。
当牡丹长大之后,也开始步入了地下世界。而正是要出去闯荡了,福婶才把当年易三爷的那些推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牡丹。福婶现在开始信命,所以要把这些事情都告诉她。
但是很显然,牡丹也不信啊,不想信,也不敢信。
只不过,当牡丹不按照易三爷的嘱咐,非要到外地去发展的时候,结果每次都碰的头破血流。最后一次险些被人追杀致死,结果阴差阳错就逃到了闽南。
也正是在闽南,牡丹遇到了一位手持大刀的怪诞老爷子——盖世奇!想当年,盖世奇两次受到曾广义的救命之恩,恩同再造。再次见到了牡丹,自然把自己一条老命交给了她,算是报答曾广义当年的救命之恩。
从此之后,盖世奇和牡丹这一老一少两个奇葩,在地下世界里掀起了一段传说般的狂潮。其传说程度,恐怕比娇莲的崛起逊色不了多少。
正是屡次应验了那种可怕的谶语,牡丹才最终信命——自己非嫁易军不可。不嫁给这小子,自己恐怕还得碰得头破血流吧。这不一旦和易军在一起了,好多事还真的顺风又顺水。
话说在隐居的那些年,福婶能把牡丹抚养长大,已经尤为不易,她哪敢带着牡丹这样一个孩子,再去追查什么。能躲起来不被人发觉,能保住当年大哥曾广义的血脉,就已经是万幸。
所以,哪怕作为曾广义至亲的牡丹,到现在对于当年的事情也很迷茫。万万没想到的是,经过对一个岛倭国杀手头子的审讯,竟然查到了当年的那些事情。虽然依旧很混沌,但却露出了一丝端倪。
此时,易军说道:不管怎么说,至少找到了些线索。大通钱庄,当时也是以这个组织为平台,散播出去的刺杀消息。那么大通钱庄上了年纪的老人物,应该知道当时的一些隐秘。哪怕他们不是幕后主事者,但也是参与者。当然,大通钱庄也算是祸首之一。
牡丹冷冷的笑了一声:大通钱庄!当年参与刺杀我爸不说,现在又来刺杀我。难道,你们和我曾家还卯上了?王八蛋!
不过要想找到真正熟悉内幕的,恐怕必须是大通钱庄的高层,而且必须是年龄五十岁以上的人物。
因为曾广义和福清帮那些事,发生在二十年前。那个时候,有资格接触到核心事务的,必须在大通钱庄之中有一些地位了。按照正常的计算,在一个大势力之中混到中高层,怎么说也得接近三十岁吧。
哪怕年纪轻轻步入高层,二十岁就成为大通钱庄的核心,到现在也肯定已经四十多岁。
所以,黛丝也好,柳剑声也罢,这些新生代的人物不可能知道当年的隐秘,问他们也是白问。
哎,说不定当初的蒋佛音,会知道其中的一些隐秘——只要他加入大通钱庄的时间够早。易军说,只可惜,这老货死了。
这也说不定。加入蒋佛音当年就加入了大通钱庄的话,那么他甚至可能秘密参与杀害了曾广义。因为在那个时候,蒋佛音就已经步入了泰斗级的境界,实力相当可观。只不过,这老货已经被玄慈大师灭了。
那么,只有把大通钱庄给掀翻,掀它个底儿朝天了!牡丹冷笑一声,渐渐恢复了正常的情绪,只可惜,现在大通钱庄的老巢在境外,我还没那个能力把手伸出去。
说到这里,牡丹忽然看了看身边易军,说:老公,你帮我。要是能帮我报了父仇,我让你拱。
擦,不报仇也不能耽误终身大事啊!易军说了说,忽然意识到对面还有胭脂呢,于是咧着嘴说,瞧你说什么呢,嫣然都笑话你了。
不就是那点事儿,一闭眼咬咬牙就撑过去了。牡丹却说得很淡然。
至于么,哥又不是强抢民女的山大王……易军咕哝了一句。
哼,现在当着胭脂,某人又开始装清高了。牡丹瞥了他一眼,忽然对纪嫣然说,胭脂,姐告诉你一件事儿。刚才你哥就想拱我,不过没得手。
咳咳……易军险些晕死。这妞儿啊,真刀真枪的时候那么扭捏,说话的时候咋就这么奔放,典型的嘴上功夫啊。这种事儿,能对外说么。你们聊,你们聊,哥出去抽根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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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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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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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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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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