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猫系反派的日常>第 119 章 拍卖会
  王怜花说:“你若来自四十年后,如今却已三十八岁,那岂不是你的出生就在最近一两年?”

  “去掉怀胎十月,大概就是今年了。”徐蛰道:“只是这个四十年后不太准确,应当是四十多年,具体的我也没有算过。”

  王怜花更觉得他是瞎编的,不过他不介意将计就计,看看他究竟搞什么花招。

  “欧阳喜终究是别人,在这里住了许久,难免不自在。不如随我一同回家去?”

  “乐意之至。”

  王怜花府上很大,松林,幽径、假山、流水、马房、露亭,应有尽有,欧阳喜那里根本比不上,看起来不像是普通富商该住的地方。

  而且这样的宅子,他总共有四五十处。

  王怜花请徐蛰到了中间那座小亭子里,四周幔帐遮掩,随风而动,别有一番旖旎风情。

  侍候的婢女各个身姿曼妙,样貌秀美,她们穿着相同的白衣,如天上仙子,如地上游魂。

  白衣少女端来酒菜,在一旁侍奉。

  徐蛰问:“不知奶奶是否在家?”

  王怜花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顿了一下才想起,沈孤雁尊称自己为父亲,王夫人自然就是他的奶奶。

  王夫人年轻貌美,竟然被他喊做奶奶,王怜花都觉得十分好笑,如果让这人当着她的面喊一声,那就更有趣了。

  王怜花说:“母亲不住在这里,你若是想见她,我带你过去?”

  他以为这人会拒绝,毕竟出现在王夫人面前,他的一部分谎言必然要被拆穿。岂料白发青年想了想,竟点头同意:“有劳干爹。”

  王怜花也不吃饭了,站起来就走,徐蛰跟在他身后,只听王怜花低声道:“只望你的武功足够高,可以活着回来,否则就太可惜了……”

  “干爹的意思,我明白。”徐蛰一样低声回答:“奶奶为人如何,从干爹这里就可以窥视一二。我只是好奇,毕竟从未见过奶奶真容,只从江湖传闻中得知,云梦仙子是个当之无愧的大美人。”

  “哦?”徐蛰说出云梦仙子这四个字之后,王怜花表情变了变,因为世人皆知,云梦仙子已经被沈天君杀死。王怜花问道:“你还知道什么?”

  “云梦仙子的‘云梦’二字,看似美好出尘,实则霸道险毒,暗器天云五花绵,**慑心催梦**都是厉害的功夫。”

  王怜花说:“你知道就好。”

  离开这处宅子,王怜花备了马车,拐了许多个弯才停了下来。两处地方距离不太远。

  王怜花下车后,极为风度地伸出手,请徐蛰下车,“随我来吧。”

  徐蛰来得突然,王夫人却好像已经提前知道,穿戴整齐等待见客。

  这位传闻中的云梦仙子果然名不虚传,容貌之盛,比起石观音也不遑多让。只是比起石观音,她的枭雄气质没有那么浓厚,多年养尊处优使她看上去雍容华贵,又如同闺中少女,妩媚动人。

  徐蛰还以为王怜花会带自己去见那个替身,没想到当真来云梦仙子这里了。

  王夫人朝他摆摆手,笑得温柔可亲:“快过来,让我瞧瞧。你就是沈孤雁?听闻你知道我的身份,还特地过来见我,这十多年,你倒是第一个。”

  在王怜花期待的眼神中,徐蛰缓步上前:“王夫人。”

  王怜花顿时失落:“你方才可不是这么喊的。”

  王夫人:“是吗?”

  王怜花说:“母亲,这个人自称来自四十几年后,还说他是我干儿子。”

  王夫人何等聪明,一下就明白了徐蛰对她的称呼。越美丽的女人,越怕老去。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沈孤雁一下子把她的辈分提了一辈,怎么可能让人高兴。

  王怜花试探道:“他知道您的身份,也知道我们的谋划。”

  王夫人目光如剑,看向徐蛰。

  徐蛰沉稳如常,即便周围都是王夫人的人,也没有畏缩。

  王怜花说:“母亲,您可认得他?”

  离开欧阳喜那里的时候,徐蛰就重新戴上了面具。王怜花示意他摘下面具来,徐蛰就拿了下来。

  王夫人倒是对他的样貌很感兴趣,多看了两眼:“从未见过。”

  王夫人的易容比王怜花还要高超,连她都看不出来,那么这人的脸应该就是自己的。现在王怜花相信,这个人并非是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过也说不准,他母亲未必就不会骗他。

  王怜花说:“不如请他在家里住上几日,我也想看看,他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徐蛰在王怜花家里住下,这里比住在欧阳喜家清净很多,没有刺客试探武功,也没有蒙汗药之类。王怜花与王夫人的手段,总是比其他人要高些。

  只是变数比他们想象中要多,没有这么多时间等他们下套。

  这日清晨,徐蛰吃完早饭,找了块空地活动筋骨,就见一辆马车停在了这里。他自觉退让开,便见到白衣女过来接应,马车里的人逐个下来,马车被驾到了马厩那边。

  徐蛰心下了然,放轻脚步跟了过去。

  下人们拿来豆饼,打了水拿着刷子,正要打理马匹,忽然有人喊了一声:“开饭了!”便放下手里的东西,向厨房奔去。

  等人走光之后,从车底下钻出来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她看起来冻得不轻,险些站不稳。来到这陌生的地方,神色惶然,看上去已经没有太多理智思考,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看起来不打算离开,而是要探查这个院子。

  这个女孩子,就是朱七七。

  徐蛰犹豫着,如果他现在把人救走,能让朱七七少受很多苦,但是那样的话,王怜花就错过了与朱七七相见,日后可能会缺少一个干爹。

  最后徐蛰选择过一会儿再救她。

  朱七七果不其然,很快被人抓住。王怜花带了个很丑的易容,过去调戏朱七七,朱七七破口大骂。白衣女要将她带到王夫人那里,王怜花果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替她开口求情,说她是自己看上的姑娘。

  朱七七不领情,自己暴露身份,被王夫人关了起来。

  王怜花过来找徐蛰:“你说的那个女子,就是她?”

  他见过徐蛰的脸,自然看得出,徐蛰与朱七七样貌相似。只是二人神态气质截然不同,朱七七内心明明充满了恐惧,却依然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活力,与别的姑娘都不一样,与徐蛰也不一样,冲淡了他们的相似。

  徐蛰点了点头:“她是朱百万的小女儿。”

  王怜花还戴着易容,那张脸丑的惨不忍睹,露出兴味与邪恶的光芒:“倒是很有趣。你不要管,我自会照看她。倒要让我看看,她究竟有哪里不同,竟能如你所言,让我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其实也不算变了一个人,他争取过了,也算计过了,终究拿沈浪没办法,甚至在与他交手的过程中惺惺相惜,最后选择放手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徐蛰讲的太简略,王怜花不知道中间还有这么多事情,以为他知道这姑娘心有所属,直接就放弃了。

  既然王怜花都这么说了,徐蛰自然不再干预,看着朱七七被王怜花有意放出,顺着密道逃出。

  朱七七走后,王怜花就没再提起他,偶尔会消失一段时间,闲暇时候会来找徐蛰闲聊。

  这样带日子一直持续到欧阳喜送上消息,说他那里有个拍卖会将要进行。

  “我也要去。”徐蛰对王怜花说,“干爹,你带我一起。”

  王怜花心情复杂。

  徐蛰表面看起来是个高手,高手一般都有普通人没有的傲气,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徐蛰这样,管比他年纪小的人叫干爹,而且一点都不勉强,仿佛他真的是个年纪很大的糟老头子。

  王怜花问他:“你去做什么?”

  徐蛰缓缓道:“当然是见我姑姑。”

  王怜花:“你姑姑是谁?”

  徐蛰:“白飞飞。”

  王怜花:“你知道的果然不少。”

  徐蛰问他:“要易容吗?”

  王怜花觉得很有意思,就让徐蛰易容成他,自己则是扮作书童模样。两个人坐着马车,做够了排场前往欧阳喜那里。

  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提前来到,后来陆陆续续地又来了许多人,加起来总共有二三十个。

  徐蛰身穿锦袍,坐在椅子上,手持一柄折扇,嘴角带笑,与王怜花一般无二。认识王怜花的人都过来打招呼,徐蛰朝他们拱拱手,又或举起酒杯遥遥示意,显然对这样的场合毫不陌生。

  不一会儿外面进来一个女子,叫众人看直了眼。王怜花的目光也落在她身上,认出她的身份。

  这人就是慌不择路的朱七七。

  她身无分文,却是货真价实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凭着高超的演技混进了这里,为的是利用交游广阔的欧阳喜找到沈浪,告知沈浪她探听到的消息。

  拍卖会很快开始,如徐蛰意料中顺利进行,最后叫朱七七买下了白飞飞,是衣着寒酸的冷二爷借给她的钱。

  拍卖会上还死了几个人,除去这点之外,算是十分顺利。结束之后,欧阳喜邀请朱七七到屋里聊聊。

  在说起王怜花便是“王森记”的东家之后,朱七七脸色苍白,神情惶然,不敢在这里多呆,转身就要逃。

  徐蛰功夫远远高于少年时期的王怜花,比众人反应都快些,连忙追了上去。他有意放慢脚步,朱七七离开欧阳喜这里之后,才将她拦住。

  朱七七害怕极了,在大街上,却也有了些底气,连连后退:“你要做什么?你要是敢碰我,我可就喊人了!”

  “我并非王怜花。”徐蛰说,“我身后站着的那个书童,方才你也看到了,他总是往你身上看,他才是王怜花。”ωωω.χΙυΜЬ.Cǒm

  朱七七说:“就算你不是王怜花,也是跟他一伙的!”

  对付朱七七这样鲁莽直白的女孩子,也应该直白一点,不然她完全没有耐心等下去,会被逼的发疯。

  “王怜花比你想象中坏很多,但也没有那么坏。”徐蛰说,“我知道你受了些苦,但如今总算逃出来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了你,你一个弱女子,又没有行走江湖的经验,独身一人十分危险。”

  朱七七:“要你管!”

  徐蛰:“我会送你到沈浪身旁,只是有一点,你要安静些。”

  朱七七神情一动,流下泪来。她确实很天真,太容易相信别人,也有武林中人没有的古道热肠,只是这样的人,总是容易被欺骗的。“真的吗?你真的会带我找沈浪?”

  “是。”徐蛰走上前,趁她不注意,把她给打晕了。

  想要一个惹祸精安分,仅仅靠她口头的承诺可不行,打晕她是最好的办法。

  徐蛰用披风将她包裹住,抱在怀里,凌空而上,片刻消失在城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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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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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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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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