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看向南林边上的老人,一脸疑惑的问道。
“哈哈!他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有相同的兴趣爱好!”
南林大概是不想给沈建解释那么清楚,就只是简单的说了两句。
“真是,一个都够让人头疼了,还来两个!”
林枫不由的想要吐槽一下。
相同的兴趣爱好!那就是吃呗!同样,这个人一定也跟南林一样挑剔!
俗话说,物以类聚!还真是不错!
“这,我们要往哪儿走啊?”
南林看着周围树木丛生,不像是要在城区吃饭,好奇的问道。
“石湖山!”
沈建随意答道。
“哦!你该不会想要让我们跟你一块欣赏这里的美景吧!”
南林开玩笑的说道。
三十分钟里,你一句我一句的尬聊着,但是,谁都没有提起合作的事情。
林枫觉得,既然沈建这么看中这次的合作,那自己就用上次钓上来的大鼎煮大鲵肉好了。
快到中午了,林枫觉得沈建他们就快来了,所以,就让轩贰和轩叁点火做饭了。
六十分钟后,大鲵肉已经熟了,林枫就把火浇灭了。
这时,轰隆隆的声音传来,林枫有点儿惊讶,来的有点儿快啊!
“汪汪!汪汪!”
这段时间,一直跟着林枫他们吃充满能量的肉,两条小狼狗不仅体型大了,胆子也大了不少。
之前,听见声音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现在,都敢跑去门口咬人了。
“吃得多!吃不饱!别叫!”
林枫看着那蹦来蹦去的两只,开口训斥道。
“呜~呜~”
听见林枫的声音,两只小狼狗不再咬了,转过身来就朝着林枫跑过去,撒娇般的蹭蹭林枫。
哈哈!吃得多跟吃不饱就是它们的名字。
虽然有点二,但名字就是它们的真实写照!
它们一个眉中有两个逗号,一个通体乌黑,但是脚掌却是白色的。
曾经小小萌宠,到如今高大凶猛!
但是,两只小狼狗都很乖,也可以听懂一些指令。
林枫弯下腰,摸了摸它们,就起身去开门了。
刚打开门,沈建他们就走了过来。ωωω.χΙυΜЬ.Cǒm
“沈总!你是忙着做什么大事儿啊?这么久也没过来一次,是哪里冲撞了你吗?”
林枫开玩笑问道。
“实在是走不开啊!”
沈建无奈的答道。
然后给林枫介绍自己身边的两位。
“这位,南总!我的生意伙伴!今天特意来品尝一下你的手艺,你可一定要加油啊!”
“嗯!刚做好!来的好不如来的巧,进去吧!”
林枫并没有什么大的反应,仅仅只是点头示意了一下。
“有性格!但是他的厨艺是否能撑起他的性格就不知道了?”
南林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在心里打量道。
“唉?什么好香啊!”
刚进去院子,一阵香味就飘了过来。
南林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满足的人,但是,这个香味让自己嘴巴里的口水猛然增加,不由自主的做吞咽的动作。
唯一一个没有被香味吸引的人,就是和南林一块儿来的那个老人。
他的眼睛紧紧的盯着院子中的那口大鼎!
“真是浪费啊!”
麻为敏看上去就跟没事儿人一样,但是,内心都要抓狂了!
只一眼,麻为敏就看出这个东西这个鼎绝非现代品!
麻为敏,一个收藏家,在古董收藏圈内可是个名人,对青铜器很有研究。
一见到大鼎,麻为敏就可以感受到它的历史悠久。
这可不是什么凭空的猜想,而是麻为敏研究这么久青铜器以来自身形成对青铜器的第六感!
内行看门道,外行才看的是热闹!
整个大鼎高一米五左右,表面有一些纹路,浮雕等。
那些被雕刻在上面的东西,好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似的,跟之前见过的大鼎身上的浮雕完全不同。
“商代司母戊鼎是目前已知的和国古代最大最重的青铜礼器,通高1.45米,口长1.2米,口宽0.88米,重达743.62公斤!
但是,现在这个大鼎明显超过了司母戊方鼎的记录!
这个鼎要么是真品,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要么是赝品。
但是,即使是赝品我也要买下它。
麻为敏想了一会儿,下定决心要将它弄回家。
如果是赝品,但是,却做的堪比真品还真,那么,也值得自己去收藏。
麻为敏跟别人就是不一样,可能比之美食,麻为敏更喜欢收藏!
所以他在不断的想办法看怎样才能买下这个大鼎。
“这个人要么就是不识这个东西,要么就是欲擒故纵!”
麻为敏在心里想道。
“老麻!老麻!”
“你怎么了?干嘛站着不走啊?”
已经快到屋内的南林看见麻为敏不在旁边,转身向后看去,疑惑的问道。
“哦!就来!”
麻为敏迅速反应过来,甩开腿就向着南林他们走了过去。
“请稍后!一会儿就好!”
林枫带着他们进到房间里,说完之后就出去了。
“沈总!可以啊!你是如何找到这么幽静的菜馆的?”
南林好奇的问道。
就算是没吃到东西,但是,刚刚的味道就已经让他垂涎欲滴了。
“我和他算是萍水相逢。”
沈建看南林如此好奇,就知道今天的合作有戏!
两人在不停的讨论着,但是,坐在南林边上的麻为敏倒是沉默不说话,他一直在想把这个大鼎带回去,然后让自己好好研究一番。
这时,林枫往桌子上放了一大盆大鲵肉。
“各位,请吃!”
林枫对沈建他们说道。
“额!然后呢!没了吗?”
南林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看着林枫满脸的疑惑,问道。
“对啊!就只有一道!我们这里每次就只有一道菜!”
林枫毫无波动的说完后,就走了。
“老板还真是个有性格的人啊!”
南林看着林枫走出去的背影,不禁感叹道。
然后,看向了桌子上唯一的菜品,不看不要紧,一看就满满的都是问题,品相特别差,色泽不好看!
可以这样说,除了那个诱人的香味之外一无所有。
虽然汤汁是乳白色的,但是,里面什么都没有。
所以,就变成了单调的白,看着就让人无法下咽!
但是,耐不住那阵阵香味,南林还是决定冒险尝试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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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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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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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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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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