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有一方小鱼塘>第四十一章 培养势力
  思考后,林枫觉得在这里动手非常不明智,不然你以为那钱是白花的。

  林枫退而求其次。

  “我就不信今天这事刺激不到你,我就在这儿等着!”

  林枫没有表现出丝毫焦急,找了个小香汇的必经之道蹲守。

  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多,都趁着晚上凉快出来逛会。

  但是林枫守点的位置不对啊,本来就是晚上,还在树林里,蚊子不咬你咬谁!

  但是林枫一点儿都不怕,因为自己现在的身体构造,蚊子是叮不进去的。

  只是嗡嗡嗡的声音有点烦人罢了。

  守了一晚,薛贵一直没从里面出来过,林枫提气跃上一棵树,看了看路上的情况。

  目光如炬,冷冷的锁定那条路。

  “为了专门守你,光辉之气呼吸法都没有练!”

  林枫自言自语道。

  不一会,一辆黑色越野向这边开来。

  “你可算出来了!”

  林枫的目光一直追随这那辆越野车,而后从树上跳了下来。

  “咚!”

  林枫双腿弯曲,减少了一些冲击力,可泥土表面还是留下了两个略深的脚印。

  林枫完美的借助植被隐藏了自己。

  “过了今日那宅子就是我的了吧,林枫那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薛贵看着心情很好的样子。一边拿着报纸,一边不知道在沉思什么。

  “嘣!”

  随着枪声的响起,薛贵的车玻璃碎了一地。

  “开车啊,快开!”

  薛贵吓得魂都飞了,抓住司机就使劲的摇。

  司机此刻也处在状况之外。

  自己平时一个小人物,何时见过这情形,这里他喵的竟然有杀手。

  自己可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这要是误伤了自己,可就得不偿失了。

  “轰!”

  司机来不及多想,保住小命要紧,一脚油门踩到底,越野瞬间飞射出去,消失在拐弯口。

  “唉!这家伙命真大,车上居然是防弹玻璃。”

  没错,刚刚就是林枫开的枪,但是终究还是人算不如天算。

  看着慢慢消失在视野的越野车,林枫也只得放弃了,推出藏在林子中的摩托车,回家了。

  “究竟是谁要杀我!查!一定要给我查清楚!”

  薛贵被吓的丢了魂,老往车后面瞧去,就害怕自己小命丢在了这儿。

  “了解!”

  幸亏自己的车玻璃防弹,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就算是这样,薛贵还是有点儿害怕。

  林枫回到村子就把摩托车还给了人家主人,然后步行回去。

  “汪!汪!汪!”

  还没到门口呢,两个小家伙就知道自己回来了,还真是机灵呢!

  和它们玩了一会,就进屋里洗澡了。

  此时院子里的嗜血植整体都被一层血色的光晕所笼罩。

  在嗜血植的顶部,结出了一颗乒乓球大小的果实。

  看来那一万只蝉没白喂,终于是结果了!

  “逃避是懦夫所为,现在,将来,自己可能会得到越来越稀有的珍品,那时候保不齐有人眼红。”

  林枫想。

  “所以只能变得更强,强到万夫莫当!这样才能守护好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

  从没有哪一刻,会让林枫有如此强烈想要变强的念头。

  “这次的事情就算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等到自己真正强大起来,就需要人手去出面,帮自己解决一些事情了。”

  林枫想了想,这件事稍候再考虑,有些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看院子里没有虎子,猜到可能是去给嗜血植拿吃的去了。

  林枫便拿着鱼竿,到湖边垂钓。

  “通天,你如果自愿缔结契约,我可以不杀你。”

  虽然和外面的世界没多大区别,但是这里的天空却拥有两个月亮。

  所以就算是在黑夜里,也可以清晰的看清楚。

  一处乱坟岗,有两个人,站着的那人说到。

  “妄想!像你这种背信弃义的人,和你同流合污会让我恶心!”

  通天满眼通红,要不是被制住,恐怕都要将面前的人扑倒在地,剥皮抽筋,食肉饮血!

  “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我只是想要变得更强,不对吗?”

  雁北冷冷的说道。

  “变强没什么不对,但是就因为你想变强就可以不择手段,杀死我的亲妹妹,你的结发妻子吗?”

  通天气愤的说道。

  “我没觉得我做的不对啊,你想想,焉儿一介凡人之躯,我却是不老不死之体,这样的结合能维持多少年呢?现在焉儿成了万鬼幡的器灵,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雁北笑得有点疯狂。

  “疯了!疯了!”

  通天疯了般的吼道。

  “哈哈哈!我就是疯了,但是我很享受,总好过你这个家散人亡的傻子!”

  对于通天的谩骂声,雁北压根没放在心上。

  “你不动手,那就我来吧!”

  接着拿出一根十几厘米左右长的银针,向着通天的方向走去。

  “这是我耗费了不少心力,财力才炼制成功的神魂契约卷轴,你可是这上面的第一个人哦!你应该感到荣幸!”m.χIùmЬ.CǒM

  “你依旧拥有自己的意识,却不能违抗我的命令,如果我不同意,你甚至都不能自杀!”

  雁北的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仇人近在咫尺,但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还得绝对服从吩咐,想想都让人兴奋不已。

  “我诅咒你,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通天无望了。

  自己之后的人生将掌控在一个疯子手中,再也不能手刃仇人,还不如立刻死了!

  但现在自己的全身都被雁北牵制住了,只能说话,想自杀都不行。

  “哈哈哈!你现在也就只有一张嘴能动,所以啊,使劲骂!你骂得越不堪入耳,我就越兴奋!”

  雁北看着通天那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狂笑。

  然后驱动意念,右手戒指上微光一闪,手上就出现了一本册子。

  之后趁着通天不注意,将一根银针快速扎入通天的心脏。

  等到拔出来的时候,针尖处带着一滴红中泛金的血珠。

  雁北露出满意的笑容,盯着那滴血珠像看名贵的艺术品那样看了好久。

  等到把血珠滴在神魂契约书上,缔结契约,通天就不得不为我所用!

  通天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可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只能任凭雁北行动。

  自己双眼紧闭,好像已经没有了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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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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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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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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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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