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拉坎部落长老指着远处极速飞掠而过的骑兵喊道。
“黑岩骑兵?”林加德嘀咕着这个名字。
他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听起来就不一般。
在望远镜中观察片刻,发现这支骑兵的铠甲很不一般。
也对,重骑兵强就强在其甲胄上,他们的甲胄一般都是列装的板甲。m.χIùmЬ.CǒM
在冷兵器时代,甲胄甚至属于战略工具。
放在古代华夏,人们可以配刀配剑,但是只要藏甲一副,就构成谋反罪。
汉代时有着一汉敌五胡的说法,也是因为汉兵的盔甲比匈奴更加精锐。
而披上盔甲,跨上战马的重骑兵就更令人恐怖了。
他们身披重甲,冲锋起来势不可挡,在停下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座移动堡垒,简直是牢不可破。
再配上长枪,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不可阻挡的巨型长矛,所向披靡。
停下来近战也可以当成长剑挥舞,横扫千军。
重骑兵强归强,也不是谁都能养的起的,太贵了!
光是身上的甲胄,就价值不菲,再加上训练也需要花费大把时间,适合的马匹也很难搞到。
普通的马根本承担不了重骑兵的任务,因为这种马匹必须可以驮起高大的重骑兵和他重达数十斤的重甲。
到目前为止,林加德敢买炮、敢造舰,就是不敢养重骑兵,这简直是一个个吞金兽。
他这点小身板,就算把血抽干了也养不起。
放眼整个世界,拥有重骑兵的势力屈指可数,无不是这个世界金字塔最上层的大人物。
而且在兰斯帝国,重骑兵可是名副其实的精英阶层,也是贵族的晋升之阶。
除了继承和授封,想要成为一名贵族,哪怕是最低等的男爵,你也必须得从骑士做起。
经过战场的洗礼,得到骑士团的拥簇,你才有机会成为一名贵族。
请注意,是有机会,不是肯定。
但就算不能成为贵族,仅仅作为一名骑士,也足以在这个世界昂首挺胸了。
兰斯帝国的每一名骑士,都有自己的封地,他们甚至可以在自己的领地招募侍从,组建军队。
你要是有钱,自己组建一只骑兵队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骑士要对君主永远效忠,你组建的军队,在有需要的时候,也要接受君王的征召。
应了那句话,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重骑兵虽然疾如风讯如雷,动如雷震,但实际上重骑兵主要厉害在冲锋上。
如果在地形复杂的地区,重骑兵的战斗力就会大大降低。
而且想要发挥出最强大的威力,还要进行战术配合。
当年金朝赫赫有名的铁浮屠,他们从来不单独行动,一般都是铁浮屠居中,负责冲散敌方阵型。
而在铁浮屠的两侧,则分布着大量的拐子马,以充当斥候。
所谓拐子马,就是轻骑兵。
这些轻骑兵负责清除战场的陷阱,驱赶军队两翼的骑兵,避免自己的部队被对方分割包围。
在清除完障碍之后,铁浮屠才能放心的进攻。
眼前这只黑岩骑兵也一样,在重骑兵两侧配有大量轻骑兵和长弓手。
如果是对敌作战,重骑兵通常隐忍不发,先让轻骑兵配合弓手驱逐企图靠近的敌人。
同时步兵们需要探索战场障碍,排除据马坑等陷阱,这时候重骑兵们才可以发起冲锋。
如果因为过于轻视对手,在步兵尚未探测完地形的时候就贸然发动进攻,就很容易陷入沼泽之中,被对手一个个砍掉脑袋。
所以说,重骑兵也不是无懈可击,哪怕是铁浮屠,也有失败的一天。
林加德不认为对面这只黑岩骑兵团,能有铁浮屠的威力。
虽然他们爆发出的气势确实惊人,也让他小小的慌乱了一下。
冰原的颤抖似乎牵连了海水,依稀可见海水有‘沸腾’的趋势。
黑岩骑兵团越来越近,那股压迫感格外强烈。
不过重骑兵速度再快也不如担任轻骑,跑在最前面的扎恩和努阿赤不但没有被追上,反而越来越远,目测有一公里的距离了。
林加德心中有了决断:
“等人上来再出发!”
加里森大急:
“将军!”
“听我的!”
“是!”
众人心急如焚,个个握着拳替二人加油。
快啊,再快点。
其实他们已经很快了,马鞭挥舞成影,得亏他们坐下的马儿素质不错,换作普通马别说在雪上狂奔,跑不了几步就力竭了。
“跑啊,快跑啊!”胡安拿过扩音器对着二人喊道。
林加德为了救下他们二人,不得不命令侧弦开炮。
“西瑞!”
“明白!”
“轰轰轰轰~”侧舷炮齐发,炮弹窜天而起,拖拽着火光朝黑岩骑兵团团飞驰而去。
林加德死死握着望远镜,紧盯炮弹飞行轨迹。
大炮对冲刺中的骑兵威胁并不大,毕竟骑兵冲刺太快,而大炮换弹需要时间。
不用多,有个几轮没有命中,骑兵就已经杀到近前了。
不过西瑞很聪明的领会了林加德的意图,他没有将目标对准骑兵,而是加大了提前量,将炮弹准确送到扎恩二人和骑兵之间的区域。
“轰隆~轰隆~轰隆~”
接连的爆炸在冰原形成一字弹坑,这就是阻挡骑兵的绝佳利器。
不过黑岩骑兵团可不是闹着玩的摆设,他们是真正的精锐,人马结合到了如臂指使的程度。
只见领头之人一声令下,黑色洪流如遭遇大山阻挠一般,强行分裂,在紧要关头,及时避开弹坑,划出两道漂亮的弧线继续追击,脚步不停。
不过终归是耽误了些距离,扎恩和努阿赤趁机再次加速,距离岸边越来越近。
而且码头所在的位置属于凹口,重骑兵很难挤进来,强行进来的后果恐怕是人仰马翻。
“近了~快啊~再快些~”
林加德朝西瑞大喊:
“开炮!”
“是!”
“轰轰轰轰~”
侧舷炮再次齐发,船身向后一拽,像是被谁狠狠踢了一脚似的。
林加德一个踉跄,及时稳住身形,顾不上看这一炮的结果,扎恩他们终于冲到近前。
“快去接应~”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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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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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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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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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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