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得没错,她们是闺蜜,也是宿敌。因为外婆年轻的时候在佟丽莎家当保姆,说是丽莎家其实就只有丽莎一个人,丽莎的爸妈在她10岁的时候离异,丽莎跟着妈妈,但却被后爸嫌弃,后爸很有钱,给她专门在别处买了一个小别墅,长年一个人住,只有妈妈偶尔会来看她。可以说,丽莎是吴笛的外婆一手带大的,所以丽莎跟外婆特别亲,吴笛和丽莎也成了从小一块儿玩到大的闺蜜。
但人心总是很微妙,明明是吴笛很羡慕丽莎拥有的一切,富裕的家境,天生超越常人的美貌,而丽莎却偏偏不喜欢自己有的,反而莫名其妙地发自内心地嫉妒吴笛拥有的一切。从小到大,只要是吴笛看重的东西,丽莎都想从她手里要过去。
"姐姐,这个音乐盒给我好不好,我真的好想要!"
"不行啊,那是外婆送我的!"
"给我吧,我从来没收到过自己喜欢的礼物!"m.χIùmЬ.CǒM
是啊,每次丽莎的妈妈来看她,都会给她带价值成千上万的名牌礼物,但丽莎就是不喜欢,很多都扔在柜子里连封都没有拆。
说着,丽莎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因为丽莎长得楚楚动人,尤其眼睛大而明亮,只要一哭,真就像个活脱脱的折翼的天使,怪让人心疼的。
吴笛每次都心一软,通通让给了丽莎。只有一次例外。
"姐姐,把你男朋友让给我吧,我发觉我也爱上尹箫鹏了!"
第一次听丽莎这么说的时候,吴笛并没放在心上,只以为是丽莎开惯了向她要东西的玩笑。
但她错了,一直以来,丽莎都是认真的。
吴笛躺在床上,正陷入回忆。这时候,家里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铛,铛,铛,铛……!"
客厅的时钟敲到了晚上十点,殊不知这正是家里真正的猫主子小满的饭点到了。
欢仔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卧室出来满屋子呼唤"小满"的名字,换做往常,这钟声只需响一下,小满一准大摇大摆地出现,像团黄白相间的大肉球,喵喵地叫着,摆出一副"朕饿极了,还不快传夜宵!"的架势,于是欢仔这个资深猫奴就恭恭敬敬地呈上猫粮,顺便再满怀敬畏地铲一回屎。
"小满?小满?"
欢仔和吴笛一股脑把家里角角落落翻了个遍,忽然在窗台的花盆里发现了小满的脚印。
"你怎么没关窗?"欢仔严重不满地质问吴笛。
吴笛张大了嘴,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讷讷地点了点头。
"这下好啦!小满丢了,你满意了吧?"欢仔猛地关了窗户,死死盯住吴笛。
吴笛翻了个白眼,愤愤不平道:"小满可是我买回来的,你以为我想让她丢啊!"
俗话说,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赛大象。说的就是小满了。小满是一只橘白相间的苏格兰折耳猫,已经三岁了,有着琥珀色的眼睛又圆又大。刚来家里的时候还是个没巴掌大的小奶猫,可以说是欢仔一手带大的。
吴笛本来不是爱猫的人,为何会买只小乳猫回来养,还一养就是三年,这还得从母女俩的关系说起。因为吴笛和欢仔的关系向来就紧张,自打欢仔进入青春期以后,变得更加水火不容。倪半仙说这是由于她们母女两个的八字不合,生肖相冲导致的。
生肖相冲的说法古来有之,一般是两个生肖正好相克,且相克的力量是最强大的,才有相冲的说法。譬如子水为申子辰三合水局的中间,水的力量最强;午寅午戌三合火局的中间,火的力量最强,子午相克力量非常大,就好比大水冲击烈火,产生的能量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主要得通过中间的力量来协调,命理上谓之"通关",譬如水去生木,木再去生火,这样水和火就有木这个中间桥梁,不至于相斗相残了。所以相冲的主要化解方法还是通过"通关",给相冲的两个生肖搭桥牵线。
倪半仙说,吴笛和欢仔的生肖相冲,需要属马的来协调。所以三年前听了倪半仙的话,吴笛就在家里养了一只属马的折耳猫,买来时刚好是四月里的节气小满这一天,就取名儿叫"小满",希望作为桥梁纽带,能化解她和欢仔母女俩的隔阂。还在小满的脖子上佩戴了桃木葫芦来增缘调运,全按照倪半仙指点的做了,半点没敢马虎。
而今天,小满竟然不!见!了!
欢仔无可奈何,从袋子里拿了些猫粮,摔门出去,开始在楼道和小区里寻找。吴笛坐在沙发上生了会儿闷气,也出门去加入了寻小满的队伍。
问过了门卫、物业、还有平日里喜欢坐在小区里聊天的退休老人。竟然没有一点小满的线索。
夜幕降临,外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瞧不清,佟丽莎的车也消失不见,大约是回去了。
"你说小满一个人在外面过夜,会不会很危险,被当成流浪猫被欺负怎么办,找不到吃的怎么办,万一被车撞了怎么办?这可是它第一次出门!"
欢仔的眼泪大颗大颗地往外滚,活像丢的不是只猫,而是她的八辈儿祖宗。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换身的事还不知怎么办,佟丽莎又找上门来报仇,报仇的事还如临大敌,猫主子又丢了!
吴笛一脸怨气地对着黑暗中的虚空胡乱一通发泄。
"妈,别生气了,你生气的样子巨丑!"欢仔不耐烦地顶了一句,然后失望地上了楼。
吴笛差点当场气绝。
回到家里,欢仔盯着小满空空如也的猫屋,继续簌簌地掉眼泪。猫屋旁边摆着一个做手工的缝纫机,缝纫机上还挂着前天刚买的黄碎花布料,那是欢仔准备做一件新衣服送给小满当生日礼物的布料。因为不知道小满的生日是哪天,欢仔和吴笛又同是九月十号这一天的生日,所以就把小满的生日也定为了同一天,凑了个生日三人行。
欢仔把布料攥在手里,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在上面。仿佛全然忘了自己的身体已经跑到吴笛那里去了这桩恼人又倒霉催的事故。
"好了好了,别哭了!别哭了!"
吴笛一把将布料从欢仔手里抽出来,重新扔回了缝纫机上。对于欢仔遇事只知道哭这种反应,虽然吴笛在心里早已深恶痛绝,但面上还是无可奈何地劝了劝。
迫于吴笛的淫威,欢仔稍微收了收眼泪。一转眼,看到吴笛现在顶着自己的肥胖躯体丑到爆的样子,又忍不住在心里幸灾乐祸地偷笑。
"看什么看,我从明天就开始减肥,一个月内,先瘦它个三十斤!"
吴笛噌地站起来,愤愤地冲进了欢仔的卧室。
"对了,明天你当心点,指不定佟丽莎那朵白莲花会弄出什么样的幺蛾子,我明儿找你倪姨调查清楚情况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欢仔前脚刚踏入吴笛卧室的大门,就听到吴笛的声音从背后卧室门里传出来,转身看到吴笛从卧室门探出一颗肥大的脑袋,心想,天呐,我怎么就心安理得地丑胖丑胖地过了这么多年呢?佩服佩服。
欢仔吐了吐舌头,摇摇头,捡了个大便宜似的迅速闪进卧室,纵身一跃,飞入了吴笛那张棉花似的主卧大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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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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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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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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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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