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卫衣紧了紧,加快步伐往前走。来到宿舍,见宿管果真换了人,换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看上去精明能干的男人,他见我进门,正要站起身喊住我,却又坐了回去。
我进了寝室,躺在床上想睡一会,可是感觉绑着绷带的头,枕在枕头上很不舒服,我下了床,从韩伟超那边拿了一面大一点的镜子,对着镜子把绷带解了下来。只见我右脑的侧面被剃去了头发,贴着一块纱布。
我靠,这模样教我怎么见人啊?我虽然长得没有韩伟超那么帅气,可比朱勇强多了,毕竟是青春男儿,外表形象是要顾及的。
我找了一顶帽子戴上,顿时觉得好多了。估计这十天半个月的,都要戴帽子了。我重新躺下,可是怎么都睡不着,刘根生这个谜一样的家伙,不知跑哪里去了,我有很多话要问他呢!我起身走到寝室的IC卡电话前,拿出卡插了进去,拨通了刘根生的手机号,电话是通了,可没人接。这时,我身上中文扣机发出震动,我拿出来一看:罗念儒,我是郑菲菲,听说你昨天晚上出事了,你现在还好吧?
想不到我出事的消息,连郑菲菲都知道,还发消息来慰问我。虽然我觉得郑阴阳不是什么好人,憨姑也警告我不要和这样的人交往,可是潜意识内,我觉得郑阴阳比程大峰要显得亲切,也容易交往。程大峰是体制内的人,顶着那么多光环,脾气也大,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只有在我奶奶面前,才稍微谦虚一点。wWW.ΧìǔΜЬ.CǒΜ
我想了一下,按上面留的电话打过去,果然是郑菲菲接的,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没事吧?”
她的声音温柔体贴,听得我心里一阵暖暖的,我当即说:“没事,没事,就磕了一下头,已经好了!”
郑菲菲问:“你在哪家医院?”
我连忙说:“我没在医院,在学校的宿舍里呢!”
郑菲菲似乎沉默了一下,说:“那你吃饭没有?我去接你,请你吃大餐?”
我笑了一下,说:“刚吃完呢,谢谢你的好意!”
郑菲菲有点不甘心的样子,说:“那就晚上,怎么样?我想见你!”
她最后的那四个字,说得有些迟疑,隐约有一种害羞感,就像一个初恋的女孩,对钟情的男人说出“我爱你”三个字一样。
我登时就愣住了,她那么大年纪的人,不可能没有谈过男朋友,若是换做一般人,说不定孩子都两三岁了。
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她在勾引我!
就像李宗力利用李雪珠一样,她也被郑阴阳利用着。既然她愿意玩,我当然愿意奉陪,说不定能从她身上探听到一些关乎整件事的隐秘。
想到这里,我大声说:“行啊!没有问题!”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五点钟到你学校东门等你!”电话那头的郑菲菲,似乎有些小兴奋。
打完这通电话,我已经没有了睡意,我约摸她是一副鱼儿上钩的开心样。她要想钓我这条大鱼,也要看她下什么鱼食,要不然,鱼儿没有钓着,反而被拖下水。
我摸着受伤的后脑勺,越想越不是滋味,方贵福如果真是养阴师鸟的人,我找到他,不仅可以找到他偷袭我的原因,也可以替明老了结多年的心愿,找到杀父仇人,我这个关门弟子,好歹不能比两个师兄差吧?
一念至此,我立马换了一套衣服,不敢从宿舍的大门出去,怕被新来的宿管大叔看见,我来到上次我们偷偷下去的地方,三两下就溜了下去。
时值午后,外面的北风刮得紧,这么冷的天气,很多学生都在寝室里休息,来往的人不多,我一看天色,彤云密布,似要下雪的样子。
我一溜烟出了学校的后门,走了一段路,找一家杂货店买了一瓶水,顺带问清楚帽儿胡同怎么走。
北大校园的历史悠久,清末民初的时候,周围都是破烂民宅,不像其他地方还有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王府什么的,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开发商配合政府的城区改造工程,下重金拆除旧民宅,改建高楼大厦。
在高楼大厦中间,总有一些老房子由于多种原因,成为大都市的疥廯顽疾,极不映称地匍匐在大厦的阴影下。
帽儿胡同其实就是一条小巷子,两边错落着几栋老民宅,老民宅墙上的石灰都已经剥落,露出里面的青砖来。胡同口两边的墙上和水泥柱上贴满了各种广告,有出租房子的,也有开锁通下水道的,甚至还有治疗性病的。
在水泥柱的下边,有半块青石磨盘,这玩意是乡下人用来磨面的,也不知怎么会丢到这里来了。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在北大建校之前,这里都是乡下,清末的时候,这一片都是菜地呢!
半块青石磨盘就像一个老人,经历了那么多年的风风雨雨,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周身长满了青苔斑,不过在磨盘的侧面,我却看到一个印记。
是一个与篆体的“火”字很相像的印记,我低头看了一阵,确定是刻痕。我在农村生活过,知道有些人家的东西,诸如碗碟水桶农具什么的,都会打上主人的烙印。如果这字是磨盘主人所刻,那么字体刻痕里面,也应该有青苔才对。
那个字显得很光滑,连一点灰都没有,应该经常有人在上面摸。虽然有可能是哪个老人坐在石磨上晒太阳的时候,无意间用手摸过,可是那字旁边的青苔,却显示有人只会摸这个字,是故意而不是无意。
我除了感觉有些奇怪之外,根本不知道那个字代表什么意思。这时候,我看到从胡同里过来一个人,一个年纪有点大,走起路来有些不太正常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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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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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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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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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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