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你好,凶手>第 101 章 近乡情怯(一)
  再次体会到醉酒误事的肖明成脑海中不断回放着新鲜出炉的黑历史,又悔又羞又臊,整晚都跟烙煎饼似的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以致于第二天早起时双眼干涩,好像有谁撬开脑壳往里灌了一桶浆糊一样。

  如果,如果现在真的能如果……他一定会阻止昨晚的自己开口!

  两眼放空的他靠在床头发懵,好像大号肖知谨似的,跟平时杀伐决断的知府大人形成强烈的反差萌。

  刚撑着坐起来的度蓝桦噗嗤笑出声,凑上去吧唧在他脸上亲了口,“没有如果,所以截至目前为止,我最爱肖明成。”

  说完,她就自顾自溜达着下床梳洗去了。

  肖明成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回过神来,心里有那么点儿难以克制的喜悦,又有点儿习惯性的故作矜持,一边擦脸一边嘟囔道:“你也说多大年纪了,还这么情啊爱啊的挂在嘴边,也不怕叫人听了笑话……”

  进来伺候的阿武听了,很有眼色的没做声。

  老爷呀,您都这么说了,好歹把嘴角往下拉拉。哼哼,其实心里还是受用的吧?

  早饭是热腾腾的五谷豆浆,里面添了红枣,不加糖都透着香甜,呈现出一种透着粉的暗红色。

  另有用小竹筐盛放的酥皮烧饼,因为昨天晚上吃了烤肉,大清早再用荤腥难免腻味,千层烧饼夹层抹的是椒盐酱。烧饼没有用太多油,酥脆的表皮是淡淡的黄色。

  额外还有几样清脆爽口的小酱菜和煮的茶叶蛋,难得颜色都很漂亮,用后世时尚圈的术语就是:莫兰迪色系。

  可巧今天度蓝桦穿了一套浅棕色带暗纹的棉袍,被肖明成笑话是现成的茶叶蛋色……两人腻腻歪歪吃过早饭,又一起暖暖和和出门,像往常一样在通往三堂的路口分别,一个去办公,一个去前头看林家良的情况。

  这可是她目前有且仅有一个能直接拎出来用的弟子,万万不能出差错。

  林家良昨晚只喝了点啤酒,醉得不厉害,一大早就醒了,回忆起昨晚跟爹娘淌眼抹泪的情形,臊得差点把脑袋夹到裤裆里。他也是孩子的爹了,还跟家长哭鼻子,真是里子面子全没了。

  穿好衣裳后,他连早饭都没好意思在家里吃,直接奔街上去了,然后就被同样外出觅食的韩东和阿德逮了个正着。

  见他眼睛还有点肿,两人倒没笑话他,只一左一右大护法似的陪着吃了早饭,这才往衙门来了。

  林家良在衙门摔打惯了,哪儿受得住这种温情脉脉的无声关怀?比起感动,更多地还是浑身发痒的毛骨悚然,觉得很有点承受不起,一撒腿跑得跟背后有鬼撵似的。

  韩东和阿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走了好一段儿才回过神来:好么,这是不好意思了!俩人站在衙门外扶墙大笑老半天。

  林家良本想去后院给度蓝桦请安,顺便道谢的,结果半路就迎面碰上,“师父。”

  度蓝桦上下打量他几眼,笑道:“说开了?”

  虽然眼睛还是有些红肿,但眼底已经有光了,显然心结打开不少。

  林家良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了。”

  虽有师徒名分,但自己作为一个比对方还大了好几岁的大男人却被如此细致入微的关怀,总有点别扭。

  “感觉还行?”度蓝桦顺手给了他一颗糖,自己也往嘴巴里塞了颗。

  “挺好的,就像您说的,喊出来舒服多了。”林家良迟疑了下,索性破罐子破摔起来,也含了糖果,“我爹可能一时半会儿扭不过来,但肯定不会比以前更糟了。倒是我娘,心疼坏了,半夜又跟我爹吵吵了一回……”

  今儿早上出门时他无意中瞥了眼,发现老头儿脸上有道新鲜的抓痕,他娘也气鼓鼓的,指定是背地里动手了。

  林老娘确实跟男人动手了。

  她膝下就林家良这么一个儿子,长得好又出息,难得还孝顺,她得意的什么似的,偏那死老头子整天瞎唠叨“读书”“读书”的。

  想的倒是挺美,谁不想中状元?可那也是寻常人家能巴望的上的吗?能中的都是天上的文曲星君下凡!

  他老林家往上数祖宗八辈子都是土里刨食的玩意儿,她儿子能混成这样就是歹竹出好笋,该知足了!别整天这山望着那山高,以为自己多大本事似的。

  德行吧!

  “有本事,你自己倒是去考个状元回来啊!”

  林家良顾忌着孝道不好说什么,林老娘不怕,又心疼儿子受了这么多年委屈,淌眼抹泪老半天,见男人还跟头犟驴似的,一张嘴就奔着扎心窝子去了!

  一起磕磕绊绊过了半辈子,还有啥情爱啊,也就剩了点习惯成自然的凑头过日子的情分了,打起来没啥不舍得。

  短短一天之间,突然老婆孩子都反了,林老爹被气个倒仰,脾气上头觉得面子挂不住,也回了几句狠的。

  都说为母则刚,很多女人都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韧性和宽广胸怀,哪怕受了再多苦都能熬过去。可事情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孩子,她们分分钟暴走。

  于是林老娘暴走了,张开手就往男人那边劈头盖脸地抓去……

  事后,林老爹难免有点怂,围着老妻直打转,又没话找话说。

  他不能不慌。

  黄土埋脖颈的人了,忽然老婆儿子都不待见,万一日后自己真没人管呢?

  奈何被揭了逆鳞的林老娘压根儿就懒得搭理,去厨房用心选了一篮子红皮鸡蛋外加两只自己做的熏鸡,直接提着送到衙门来了,指明说是感谢度夫人对儿子的照顾。

  人家非亲非故都对儿子如此照拂,连心里不痛快都瞧得出来,还用心帮忙疏导……她这个当娘的问心有愧。

  接到鸡蛋的度蓝桦啼笑皆非,觉得这老太太可真是个妙人。

  她想了下,亲自去库房选了一匹秋香色和一匹靛青色的细棉布,请她回去做衣裳穿。

  林老娘推辞几回,知道她不缺这些,左右自家也交际得起,也就收了。

  临走前,她还气呼呼道:“秋香色的民妇和儿媳妇做了穿,靛青的给家良和孙子、外孙,没那老货的份儿!他不是想要状元吗?自己挣去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悄然滑过两年,再回神时,已然是成宁十一年了,也是度蓝桦他们来到云汇府的第四年。

  在过去的四年中,肖明成亲自研究的作物套种和嫁接技术都在崭新的土地上重新焕发了生机,而度蓝桦一力主办的海水养殖也获得实质性突破。

  考虑到绝大多数黑水镇百姓没有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她自掏腰包给当地百姓补贴,不许随意捕捞,并允许他们用无利息借款的方式搞海水养殖,签订协议:赚了还钱,不赚权当白送。

  知府夫人亲自出马,更不惜拿出这么一大笔银子来做事,再也没人质疑海水养殖是否只是表面文章。

  黑水镇的百姓们就想着,左右不必自己掏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就试试看吧。

  在小舟等黑水镇人的努力下,近海水域渐渐恢复着生命力:

  海藻多了,小鱼小虾多了,大鱼也多了……

  他们还用度夫人教的法子养了海带,一年不出家门就能收获几百斤。

  这个重量跟现代社会的产业化种植肯定不能比,但对已经干熬了许多年的黑水镇百姓而言,无疑是一针强心剂,仿佛一束突破重重阴霾迷雾的光,狠狠照了进来。

  原来他们的大海还没有死,海神也没抛弃他们……

  除了海带之外,暂时无法人工养殖的大青鱼也明显比前些年愿意往近海游了,因为这里洋流缓和,食物也渐渐增多。而且这里的人似乎也不像前些年那样,见了它们就不分“男女老幼”一网打尽,好像又可以多停留一段时间了。m.χIùmЬ.CǒM

  度蓝桦亲自反复试验,最终定下来三个主打食谱:一个是将烟熏的大青鱼块双面油煎后加老豆腐小火慢炖,煮至汤汁浓白后略撒一点芫荽食用;另一个则是用它和海带一起加米醋,做香酥鱼,爱吃辣的还可以加一点辣子,十分下饭。

  再就是将风干海带泡发后洗净,上锅蒸熟切成细丝,用香油、食醋、辣油或芥末等凉拌,再撒上芝麻,咸鲜可口,颇有大海风味。

  林娘子的城外客栈和云汇女学率先享受了新食谱的福利,食客纷纷给出好评。尤其听说那海带还能治大脖子病,反响就更火热了。

  经过先后两次扩建和整修后,城外客栈已然大变样,所有建筑统一粉刷成灰色的外墙,从原来酷似危房的破烂不堪变为如今的秩序井然。前面每逢雨雪天气就泥泞不堪的土路也铺上了厚重的防滑大青石,两旁又栽种果树,看上去很像模像样。

  干净整洁的环境和丰富多样的菜谱又为客栈吸引来更多更广的客流,客栈的客人构成已经在过去几年内悄然发生变化,从原来的只追求量大管饱的低收入群体,逐渐扩散到中层收入的普通百姓。

  这些人经济更加宽裕,对口味要求也更严格。在接受了新食谱之后,他们惊喜地发现客栈竟然完全不像寻常酒楼饭庄一样敝帚自珍,丝毫不隐瞒食谱配料,甚至只要有需求,就可以领取一张提前印刷好的详细食谱!

  有了食谱,许多食客便会顺道从客栈或城中的黑水镇特产小店购买一些风干的大青鱼和海带,拿回家去做了吃。

  自己做总比在外面吃要来得实惠些,精明的家庭主妇们自然不会忽略二者之间的小账。

  甚至还有人无师自通地开创了新吃法:将那大青鱼豆腐浓汤吃得差不多时,还可以向锅子内重新注水后再次加热,下一缕挂面,连汤带水吃个干净。

  一传十十传百,黑水镇特色食材便跟随四处奔走的食客们一起,扩散到各地。

  知道的人多了,销量自然而然也就起来了,黑水镇的人原本对养殖海带没什么信心,觉得这玩意儿稀烂贱,他们简直都要吃吐了,外头的人真的会喜欢吗?

  如今见果然卖得好,压根儿不用度蓝桦给他们做动员,自己先就干劲满满,各自在家划算着明年一定要多养几亩……能在自家门口赚钱,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去给人家当牛做马?

  足足四年的前期铺垫和努力,终于在今年开出了丰收的花,然而所有亲身参与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个开始,还远远不到巅峰。

  正如肖明成所料,他前期毕竟升的太快了,而且估计成宁帝也想看看,当这两口子在云汇府的努力真正得到回报的那一日,究竟会是何种场景。

  所以肖明成在云汇府的第一届三年过后,除了成宁帝的嘉奖外,他并没得到回京述职和升迁的旨意。

  如无意外,他至少还会在这里度过两年。

  没有丝毫失落,他和度蓝桦反而都松了口气。

  说真的,眼下好不容易刚有了点成绩,就算仔细盘点记功其实也不足以令人眼前一亮。若现在就被调走,可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便宜后来人了。

  倒不如安安稳稳再作几年,待到云汇府大变样时……一鸣惊人!

  成宁十一年秋,肖知谨并未参加乡试,而是跟霍疏桐一起选择到下届再下场。

  都说坐井观天,如今他才算明白了。越在游学途中见识了外面的世界,肖知谨越是认识到自己的浅薄和不足,将曾经的狂妄和浮躁渐渐都收敛了。

  天下之大,俊杰之多,远非常人所能想象,偏就有许多天分比自己更高,又比自己更努力的人。正如母亲所言,做学问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他才十四岁,还要戒骄戒躁更加努力才行。

  乡试的难度与考取秀才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现在的他就算能侥幸得中,名次也一定非常靠后,反而毁了少年英才的名声。倒不如潜心修行两年,待学问充实,一口气夺个好名次。

  霍疏桐的想法和肖知谨差不多,两人分别请示过肖明成和霍老爷子之后,决定去京城太学,一来查缺补漏,二来也是了解下将来的对手。

  正好霍疏桐的父亲就在京城任职,十多年下来,两人总算盼来团圆。且有霍家的人在京城照应,肖明成和度蓝桦也就放心肖知谨在太学常驻了。

  倒是秦落,因为他已经十七岁了,自知天分比不得两位小同窗,恐怕来日的每一步都会越来越难走,就非常珍惜每次机会,还是选择下场试了一回。

  结果并不意外,秦落落榜了。不过因为早就有心理准备,倒不算太难受。

  可惜他非官宦家庭出身,又只是秀才的身份,不得入太学。仔细征求了肖明成和家人的意见后,他索性也不去当地府学了,而是选择留在云汇府和常悦一起跟着肖明成读书。

  虽没有正式拜师,但朝夕相处下来也有三分香火情,日后还是一家人。

  常悦下场试了一回,顺利得中秀才,又马上参加了当年的乡试。只是乡试第一轮结束后,他就知道自己肯定中不了,而结果也没有发生奇迹。

  不过他年纪还小,十四岁的秀才说出去也算光宗耀祖了,所以并不沮丧。

  常老爷简直欢喜疯了,亲自带着妻子杜玉茹登门道谢,又满大街放鞭,还连摆八天流水席……

  另外,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再次得知肖明成三年内没有调回老家的指望后,已经足足十三年没见过儿子的肖老爹夫妇生怕有生之年不得见,终于无法克制思念之情,在长子和儿媳的护送下,千里迢迢从老家赶到云汇府探望。

  忠孝难两全,孩子有志气也有能力,能飞多高就飞多高吧!左右如今他们也不是老得动弹不得了,山不就我我就山,儿子不能家来,他们还不能过去吗?

  肖明成接到消息时,肖老爹一行人都走过三分之一路程了。

  他把那封家书翻来覆去看了许多年,很是落了几滴泪。

  为人臣,他自问无愧朝廷、无愧百姓;可为人子?他亏欠家人的实在太多了。

  父母年事已高,他却没有一天留在身边尽孝,如今一别十三载,竟又劳动二老千里迢迢来看自己……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度蓝桦都没有什么机会享受家庭的温暖,但她知道肖明成是个很看重亲情的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也觉得这个男人真是不容易。

  “这样也好,听说你爹娘一直都是跟着大哥大嫂一家过的,他们这次来也不忙着走,且好好住个一年半载再说。”

  府衙别的没有,就是空屋子多,原先只有他们和肖知谨三个主子,一入夜安静地跟鬼屋似的。

  如今虽然多了秦落,可也走了肖知谨,一加一减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肖家若能来人,倒是热闹些。

  肖明成用力握了握她的手,歉然道:“我家人祖祖辈辈是土里刨食,没读过什么书……我知道你最喜欢自在的,若回头看说不到一起去,也不必勉强。”

  天底下有几个媳妇愿意跟公婆同住的?更何况两边的习性实在差了太多,他也担心处不来。

  其实不光他担心,肖家人更担心,以前就曾在书信中偷偷询问,京城大户人家的闺女是否难相处,是否会瞧不起他们庄户人家出身?

  若非逼不得已,他们本也不想来打扰人家小两口的清净,只是肖明成一走十三年有余,相隔千里之遥,连是好是歹都没个准信儿,怎能不挂心?

  如今连年纪稍小一些的肖老太太都六十三岁了,已经是个可以随时撒手人寰的年纪,若再不下决心来瞧瞧,只怕要抱憾终生。

  度蓝桦笑着抱了抱他,安慰道:“我也不是那怕见公婆的丑媳妇,且日常看你的家书和听谨儿说起,也知你家人不是那等不讲理的。更何况这府衙这么大,我也忙,只怕想刻意见都碰不上呢!再说了,府中也不是没有下人,又不需要我亲自伺候衣食起居,纵使有什么说不到一块去,还怕没机会发作呢。”

  没有亲自逛过府衙的人真的很难想象这一片绵延半条街的建筑群有多大多广,若无十分体力,只怕两天都逛不完!

  一番话说的肖明成也笑了,“多谢成全。”

  度蓝桦白了他一眼,“听听这都什么话!你陪我回过度家,难不成我陪你见见家人就算成全了?若叫外人听了,指不定要以为我多么不讲理呢。”

  “是我的错,”肖明成忙笑道,“夫人自然是最通情达理不过的。”

  说完,他却忽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或许,你们还颇合得来呢。”

  说来肖家人真的有点谨慎过头,生怕外人说他们家仗着儿子当官乱用私权,原本是打算走民道的。结果他们显然忘了自家已经是本地无法忽视的明星家庭,刚一开始收拾行李就被当地知县听见动静。

  那知县一听,好家伙,肖大人的父母要去探亲?那必须当成自己的亲爹亲娘来对待!

  于是他不仅主动拨了几个衙役随行护送,还帮忙开了路引和相关证明文书,亲自以世侄的姿态送上门。什么?他比肖明成还大几岁?那怕什么啊,官场无大小!

  托这位会来事儿的知县的福,老实巴交的肖家人可以一路走官道,不光安全性有了保障,还大大缩短了赶路时间。不然光是从西北老家到东部的云汇府,走民道怕不要足足一年……

  饶是这么着,肖老爹一行人不等开春就上路,中间还因为水土不服耽搁了几天,一直到立秋那日才看见云汇府的界碑。

  距离云汇府还有三四日路程时,随行的衙役就先一步入城报信儿去了。估摸着入城当日,肖明成亲自带着度蓝桦去最后一座驿站迎接。

  他平时也算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了,但这一天却明显坐立不安,连掌心都出了一层汗。

  这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近乡情怯,人之常情,度蓝桦找不出合适的话来安慰,只轻轻拉着他的手,“这不是来了吗?别急。”

  肖明成点点头,又做了个深呼吸,话比平时多且碎,还带着点儿显而易见的兴奋。

  “当年拜别爹娘时,不曾想会一走十多年,也不知他们现在身子骨怎么样了……”

  虽然时常有家书往来,但肖家人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性子,他对信中一水儿的“好,很好”并不怎么相信。

  二老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说句不中听的,已经微微超过大禄朝平均寿命,怎么可能一点毛病都没有?

  随着日头渐渐升高,远处官道上也隐约现出一点黑影,偶尔还有车辙吱呀作响和马蹄声传来。

  妞子眼神最好使,当即大声喊道:“我瞧见有人来了,是不是老爷的家人?”

  李卫疆以前干的就是辨识来人的活儿,这怕不是买卖来了?闻言当即手搭凉棚眯着眼看了会儿,“马车上没有印记,倒是瞧不出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官道上应该没有别的人,驿站那边也没额外的消息,差不离就是了吧?”

  压根儿不必再讨论,肖明成已经迫不及待骑马相向而去,隔着几丈远就听那车夫不大确定地喊道:“来的可是四弟?”

  一句带着乡音的询问瞬间击中肖明成,他就像个在外游荡的浪子,猛然被戳中了心中最柔软的一处,属于过去的、属于家乡的那些尘封的记忆骤然被无形的狂风卷起,在他脑海中疯狂汹涌。

  “大哥?大哥是你吗?!”肖明成的声音微微颤抖,骑在马背上盯着那个黑壮的中年汉子看个不停,一时有些不大敢认。

  十三年,足足十三年,他离家实在太久了,久到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足以长成少年郎,成年人也会因岁月磋磨模样大变。

  来人也盯着他看了许久,一双眼睛慢慢睁大,然后忽然跳下马车,满面泪痕朝他快步跑过来,“四弟啊!”

  他因为跑得太急太快差点摔倒,猛地一个趔趄好似唤回一点神智,赶紧又掉头朝马车跑,口中大喊道:“爹,娘,是四弟,是老四来接咱们啦!”

  早有随行的衙役掀开车帘,将里面的女眷和两位老人扶出来。

  就见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夫妻相互搀扶着走下马车,眯着稍显浑浊的老眼直直盯着肖明成看了又看,不大确定地上前几步,颤声问道:“你是,老四?”

  肖明成看着面前两位老人,记忆中满头乌发的挺直身板渐渐重合,忍了许久的眼泪刷地就掉下来了。

  他的爹娘,老了。

  肖明成撩起外袍,猛地在地上跪下,哽咽道:“不孝儿给爹娘磕头了!”

  肖老爹和妻子也跟着掉了泪,老太太直接踉跄着扑过来,拉着看了又看,然后将跪着的儿子死死搂在怀里使劲揉,一遍遍摩挲着他的脑袋和脊背,老泪纵横,“儿啊,儿啊!”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不觉都一百多章啦!我可真了不起哈哈哈哈哈!陪我走到现在的大家也很了不起!鼓掌!

  ps,大概12月20日之前就会开隔壁的小书生,超级温暖可爱的小说,这个冬天大家跟我一起屯粮养膘磕糖呀!会采用比较特别的讲述方式,感兴趣的可以提前预收下呀。在存稿啦。这本还是按照原定节奏慢慢写,所以到时候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双开,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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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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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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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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