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你好,凶手>第 9 章 葫芦湾无名男尸(二)
  大禄朝政府职能划分并不像现代社会那么细致,小县城的衙门人手有限,肖明成作为一把手,琐事千头万绪,等闲案子不必亲自到场,但命案除外。

  度蓝桦通知他后,阿武才要吩咐下头的人备轿,却听肖明成破天荒道:“备马。”

  葫芦湾位于平山县城以西六七十里,骑马也要一个多时辰,如果坐轿的话与步行无异,天黑之前根本到不了。

  阿武有一瞬间的犹豫,不过还是去牵了一匹性格温顺的母马来。

  很快度蓝桦就明白了了他方才犹豫的内涵:肖明成上马的动作笨拙且丑,还不如雁白鸣骑骡子来得潇洒!

  觉察到她揶揄的目光,肖明成的耳朵尖慢慢红透了,立即若无其事地抖了抖缰绳,“驾!”

  马匹昂贵不易得,等闲人家根本养不起,他幼年时家境,不对,现在也很贫穷,在入读官府公学修习君子六艺之前连根马毛都没摸过。而且他大约是没什么驭马的天分,马术不过尔尔,后来科举成功之后就再也没有骑马的机会。

  曲不离口拳不离手,粗粗算来,距离他上次踩马磴子已经过去七、八年了,本就不精湛的骑术现状可想而知……

  秋高气爽,天气晴朗,瓦蓝碧玺一般透彻的空中浮动着大片云彩,路边野蛮生长的青草一路蔓延到远处连绵的群山脚下。秋风扑面而来,带着沐浴阳光后的草木清香,温暖干燥无边无际,隐约有了点记忆中故乡的味道。

  度蓝桦微微垂了眉眼,真想再看一眼家乡的草原啊……

  一行人大约巳时过半出发,也就是上午十点左右,一路疾行,赶到葫芦湾时太阳稍稍偏西,午时都快过了。

  葫芦湾由一大一小两个湖泊连接,形似葫芦,由此得名。三面环山,山上颇多野生的桃李杏树,每逢春日花开遍地,十分美丽,时常有人过去赏景踏青,还有文人组织诗画会什么的。但现在树木渐渐步入凋零期,山风也比别处猛烈,去的人就少了。

  今天清晨一个樵夫去那里砍柴,无意中发现湖水中浮着什么东西,就用树枝拨弄一下,结果……翻过来一张泡发了的男人脸。

  提前赶到的孙青山已经带人将尸体捞起放在岸边,并沿湖四处搜查线索,度蓝桦等人距离尸体还有二三十米远时,就已经闻到了淡淡的腐臭。

  有个年轻衙役在他们来之前已经蹲在地上吐了一波,度蓝桦一瞧,呦呵,还是个熟脸儿,上回去杏花家挖茅坑就有他,好像叫黄兵来着。

  度蓝桦大感欣慰:脏活累活抢着上,小伙子觉悟很高嘛!回头可以让孙捕头重点培养一下。

  黄兵:“……呕!”呜呜,爹,我想回家!

  亏待什么都不能亏待法医,来的路上度蓝桦就已经花1个积分兑换了两副医用手套。系统考虑的挺周到,从商城出来的橡胶塑料类商品都是可降解材料,不必担心环境污染。

  雁白鸣一开始死活不愿意戴,说影响手感,结果被度蓝桦暴力镇压,然后就真香:

  柔软有弹性,好像只是多了一层皮肤一样,完全不妨碍摸东西!

  这是什么好东西!

  对上他闪亮的眼睛,度蓝桦嘚瑟了下,“跟着我,什么宝贝没有?”

  雁白鸣点头如啄米,高举双手,欢天喜地地检查尸体去了。

  那边肖明成已经跟孙青山接上头,后者道:“卑职在湖边草地上发现了一个行脚商人常用的竹制货柜,上面有不少东西,应该是死者的。”

  度蓝桦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装备:乍看就是个半人多高的三层柜子,背面有两条宽布带,可以让人背着到处走,顶部还有挡雨棚,很实用,有点像现代影视剧中赶考书生们背的书架。

  柜子的底部装着快空的水囊和一包干粮,另外有两件男式换洗衣裳和3两4钱银子以及一包铜板。中间那层则装了几包点心、三只绢花做的发衩和几块新棉布。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物品和文书。

  货柜虽然一看就有些年头,但边边角角都擦拭的很干净,每一根竹片都呈现出莹润的玉质光泽,显然主人非常爱护,经常保养。

  但是现在,它却被很仓促很随意地丢在地上,有个角都被磕坏了,露出里面的竹茬。

  度蓝桦伸手在货柜表层抹了下,发现指腹沾染了一层灰尘,“里面的物品很干净,没有被雨水淋过的痕迹。最近一次下小雨是四天前,也就是八月二十一的清晨,死者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四天。”

  “这个点心包装纸我记得是城西周娘糕饼铺的,”她又打开点心看了看,“不完全风干,时间上没问题。”

  “立刻派人去城中各大铺子询问,看是否有人有印象。”肖明成翻看了下那些物品,“货柜完好无损,财物也在,不是谋财害命。点心、绢花、布匹,男女老少都有,其中绢花比较亲密,死者作为男人,哪怕是走亲戚也不会送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给家人带的礼物。这么看来,死者或许是在结束了外出买卖后,准备回家的路上遇害的。”

  众人只觉得有理有据,但度蓝桦更多的还是惊讶:

  肖明成的进步真的太快了,杏花的案子上他明显更侧重于倾听,但现在,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他就已经可以在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判断了。

  之前捕头秦正敢跟他叫板,就是因为办案这种事情天赋和经验缺一不可,肖明成初来乍到,又完全没有相关经验,哪怕不愿意,也必须借助他人的力量。

  但是万万没想到,肖明成是个有资格自信的狠人,上来就跟秦正正面刚……

  度蓝桦不禁回想起他宁肯暴露自己骑术的短板,也要骑马赶来的举动,忽然就觉得这个人有点可怕:

  天分高又肯努力,为了达到目的并不介意丢脸……

  希望他们的结盟维持得久一点吧,不然一旦翻脸,这样的敌人也够她喝一壶的。

  “怎么了?有其他发现?”肖明成发现了她的走神,问道。

  度蓝桦立即收回思绪,重新将注意力转到案子上,指着货柜被磕坏的边角道:“我在想,死者究竟遇到了什么紧急情况,才会让他连小心放置的时间都没有。”

  肖明成点点头,“确实,应该不是自杀。”

  他站起身来,开始观察四周环境。

  正面出入葫芦湾的只有他们来的那条大路,形似葫芦嘴,其余三面环山,像极了此路不通的布袋。不过若要强行翻山越岭,倒不是说不能走,但山上全都是附近猎户、樵夫踩出来的林间小道,崎岖难行。xǐυmь.℃òm

  平山县的山峰都不算太高,并没有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但野猪是不缺的,像死者这种独行货商,一般情况下绝不会选择走山间小路。

  但他偏偏来了,为什么?

  与人见面吗?那会是什么事值得他如此遮掩?

  度蓝桦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见肖明成要跟孙青山继续找线索,她就走到几乎趴在尸体上的雁白鸣身边,“能看出大约死了几天吗?”

  尸体被水长期浸泡之后会产生一系列变化,很容易干扰死亡时间的判断。好在现在天气凉了,不然他们面临的很可能是巨人观。

  雁白明头也不抬的说:“三天左右,具体还要抬回衙门切开看看,不过前后差不了一天。”

  日常生活中的雁白鸣活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可一旦摆弄起尸体来,他的神情就迅速变得专注而认真,动作精准又麻利,简直像个精神分裂后的科学家。

  与自己推测的死亡时间相符合,度蓝桦点点头,也蹲下去看起来。

  尸体在水里泡了好几天,很臭,但她已经习惯了,眉头都不皱一下。

  死者的五官已经被泡得失真了,暂时不好断定长相和年纪,外面穿着蓝衣灰裤,经过浸泡的布料暂时看不出新旧,但材质很普通,应该就是本地出产的土布。

  度蓝桦正在笔记本上记录,就见雁白鸣大略检查完头部、颈部以及胸腔等容易被袭击的部位,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最后掰开尸体的嘴看了看,突然又趴上去闻了闻,皱巴着脸嘟囔道:“奇怪,像自己淹死的。”

  从背面看上去,好像雁白鸣跟尸体亲过一样,正注意着这边情况的李孟德干呕一声,提醒自己回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离雁白鸣远一点。

  度蓝桦一怔,自杀?不过马上又觉得不可能。

  谁自杀前还会专门给家人买那么多礼物呢?而且自杀的方法千千万,上吊撞墙怎么不成?何必非要跋山涉水跑到这荒无人烟的湖塘来?

  “可能不是自杀!”雁白鸣欢快道,显然发现了某种支持他猜测的证据。

  他把尸体朝下的手翻过来,就见两只手臂,乃至手腕以及稍稍往上的地方皮肉翻卷,分布着很多组平行的细长伤口。伤口长期被水浸泡,更显狰狞,许多地方都已经腐败化脓,但依稀可以分辨出内深外浅,很像是有人从对面狠抓过来的。

  “伤口看不出任何曾经愈合的痕迹,应该是死前不久造成的。”度蓝桦立刻道:“他生前曾与人搏斗过,而且应该还是个女人。”

  用手指甲抓伤人这种攻击方式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啊,的确是个女人,还是个家境不错,很爱美的女人!”雁白鸣突然从其中一道伤口中拔出一片指甲,同时带出一股喷溅的脓血。那片指甲圆润精致,正面还残存着明显的红色染料。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之中染指甲的比比皆是,但染料却大有区别。

  寻常百姓生活拮据,基本不会将钱花在这种事情上,最常用的就是将凤仙花之类有红色汁液的花瓣捣碎铺在指甲上,风干之后,颜色也就留在上面。如果不沾水,可以保持两三天。

  但有钱人家的女子却会选择市面上专门以矿石香膏等调配的指甲染料,不仅色泽艳丽莹润,而且芬芳持久,哪怕天天洗手,也能保持五六天之久。

  这片指甲夹在尸体的伤口之中,又是血又是水的泡了这么长时间,竟然还相当鲜艳,显然不是一般的染料能比的。

  有了这条线索之后,大家都兴奋起来,即便凶手不是这名女子,但她明显曾与死者有过正面冲突,也一定会牵出更多的线索。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

  红指甲的主人是谁,她与死者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矛盾,以至于会造成掀翻指甲这样惨烈的争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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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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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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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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