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弟弟看起来面生,没怎么见过,怎么称呼?陈浩走过去,拍着社会大哥的肩膀,大大咧咧道,喝多了吧,到我地头上搞事情。
社会哥没了刚才的嚣张,掏烟敬上:不好意思,浩南哥,知道是你罩的场子,就没动真格的,要不然我都不能让那个B养的活着出去。
陈浩冷笑:这么说你还是给我留了面子的了?
社会哥脑门渗出汗来:不好意思浩南哥……
陈浩说:我他妈最烦人家喊我浩南哥了!随即毫无征兆的一拳掏在社会哥腹部,他刚才已经悄悄戴上了不锈钢手扣,这一击把社会哥的隔夜饭都掏出来了,顿时佝偻着身子蹲下,陈浩把烟蒂一扔:给我打!
手下们早就按捺不住,扑上去一顿暴打,社会哥的俩马仔很识相的蹲在地上抱着头不敢反抗,看打的差不多了,陈浩一摆手:停,我问这个弟弟几句话。
社会哥被人揪着后脖颈拎起来,仰着鼻青脸肿的脸:浩……浩哥,我不敢了。
陈浩说:你和那个谁演的什么双簧?说给我听听。
社会哥哭丧着脸,眨巴着眼,不懂陈浩说的什么。
又是一通暴打,依然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倒是搞清楚这货的底细,是跟皮天堂一个手下混的,和黄宗胜没啥牵扯,陈浩回头对卢振宇说:操他妈的,还是真格的英雄救美。
一滴雨打在陈浩头顶,他望望天,骂道:又下,待会还得堵成一锅粥。
……
一辆黑色奥德赛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李晗开着车,时不时看一眼副驾驶位子上的帅大叔,摘了帽子的黄老板两鬓花白,这个角度看有些像吴秀波的扮相,他用了半包纸巾,终于将头上的血止住,但隐约还能看见发丝间的玻璃渣,李晗看的触目惊心,她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难道……自己误会这位黄老板了?
夜雨阑珊,前方的车排成长龙,李晗忍不住猛按喇叭,黄宗胜静静的打开音乐,流动的音符充满了车厢,是一首好听的男声英文歌,李晗焦躁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用眼角瞟了一眼黄宗胜,决定趁这个难得的机会盘盘他的底细。
刚才谢谢你了。李晗挂上空档,拉起手刹,真诚的表示了感谢。
黄宗胜苦笑一下,摇摇头,似乎不值一提。
怎么称呼你?李晗问道。
我姓黄,叫我黄生好了。黄宗胜看看前方,长龙没有挪动的迹象,雨越下越大,别说去医院了,现在是哪儿都去不成,两个人只能困在车内。
黄生?好像聊斋里的书生名字。李晗没话找话,故意搭讪,但黄宗胜却很严肃的解释:习惯了,我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们总是喜欢这么称呼男士。
哦,黄生是哪里人?
哪里人?黄宗胜凝视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四海为家,我已经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
对了黄生,你唱歌好好听,你是专业的歌手么?李晗歪着脑袋看着黄宗胜,就像单纯的初中生看着仰慕已久的老师。
我是一个音乐人。提到音乐,黄宗胜忧郁的脸上突然神采四射,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或者可以这样说,我是为音乐活着的。
我可以叫您黄老师么?李晗的仰慕之情都快溢出来了,黄老师,给我讲讲您的故事可以么,我觉得您是那种特有故事的人。
没什么好讲的,失败的人生罢了。黄宗胜莞尔一笑,我的故事是灰色的,远不如你们年轻人精彩靓丽。
讲嘛讲嘛。李晗跺着脚,撒起娇来,反正塞车又下雨,我就喜欢听沧桑的大叔讲故事。
好吧,我就讲一个……黄宗胜扭过头来,深邃的眼睛看着李晗,看的她心里发虚。
讲一个耳钉的故事。黄宗胜盯着李晗说道。m.χIùmЬ.CǒM
李晗毛骨悚然,心说完了,被发现了,左手下意识扣住了门把手,随时准备逃走。
黄宗胜回过头去,继续看着茫茫雨雾,叹一口气说:那年,也是这么大的雨,我在旺角的一家黑胶唱片店里打工……
李晗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过去的故事,撞梗了,不过她还是继续保持着警惕,稍有不对就呼叫支援。
那天店里人很少,我在柜台后面看着弥敦道上人来人往,就这样一直到天黑,正要关门,忽然一个女孩子走进店里,嗯,我记得很清楚,她穿白上衣和牛仔裤,抱着几本书,浑身都被淋透了,她是来寻找丢失的耳钉的,我就和她一起找,耳钉没找到,我却卖了一张唱片给她,就是现在放的这首歌。
李晗懵懂无知,听不出什么歌,眨着眼睛等下文。
《sometimes?when?we?touch》,是Dan?Hill在1977年推出的第二张专辑里最好的一首歌,我们俩都很喜爱这首歌,后来我们聊了很久,她是港大三年级的学生,而我那时候还在音乐学院上学,年纪相仿,志同道合。
后来呢,你们相爱了?李晗追问道,年轻女孩最喜欢听浪漫故事,又是从帅大叔嘴里娓娓道来,简直比查案还有吸引力。
是的,我们相爱了,但是她家里反对我们交往,因为我只是一个穷学生,还是大陆人,她的家庭不可能接纳我。
过分!李晗愤愤然,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1997年,香港金融危机,房地产崩盘,她家里人因为炒楼花破产,为了拯救家族企业,她被迫嫁给了一个富商的儿子。
大叔你没去抢婚么?李晗已经完全被代入了故事,很为这一对苦命恋人鸣不平。
在她婚礼前一天,我也从打工的唱片店离职了,走之前,我在洗手间门口的地板缝隙里发现了一枚钻石耳钉,是她丢的。黄宗胜淡淡的叙述着往事,不带一丝情绪,第二天我找了一个丝绒盒子装了耳钉,打算在婚礼上送给她,算是我们之间爱情的一个终结。
哇,大叔你好浪漫,她收下了么,是不是跟你走了?
不,她没收,只是把这枚遗失的耳钉留给了我。黄宗胜说道,然后她就走上了红地毯,再也没有回头。
一阵怅然,李晗沉默片刻,还不死心,那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们有联系过么?
三年后,她自杀了。黄宗胜依然不带喜怒的说着,我在报纸上看到她的讣告,但最终还是没去送她,因为我怕控制不住自己。
雨继续下着,雨刮器停了,扑窗的雨点混杂着悠扬的歌声,李晗沉浸在怀旧、哀伤和浪漫的气氛中,脑补着许多年前,一对白衣飘飘的青年男女缠绵悱恻的香港爱情故事,雨中唱片店的邂逅,走上红毯前那毅然决然的一瞬,最终的悲剧结尾,还有眼前这位人在天涯的断肠人,简直可以写一本虐恋小说了。
不对……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讲耳钉的故事,李晗醒悟过来,自己可是带着任务的侦察员,怎么可能被一个故事忽悠住,这个黄宗胜,很可疑。
车龙开始移动了,李晗正要挂挡开车,黄宗胜说道:等等,你刚才在酒吧里喝了酒吧,小心被查酒驾,还是我来开吧。
李晗犹豫了一下,还是和他调换了座位。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去。黄宗胜说。
我先陪你去医院包扎伤口。李晗说,我有的是时间,不急,你故事还没讲完呢,后来呢?
后来,我离开了香港,周游世界,在普罗旺斯住过一段时间,在巴塞罗那当过歌手,在摩洛哥也工作过两年,离开布里斯班那年,我忽然觉得应该回来了,回中国住上一段时间,所以……黄宗胜耸耸肩,我们遇到了,在人生的长河中,不多一秒,也不少一秒。
为什么是近江,而不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呢?李晗继续追问。
黄宗胜笑了:小妹妹,你很像一个警察哦。
李晗又是一惊,随即做出一副娇憨的模样道:我就是好奇嘛,近江有什么独特之处?
冥冥中命运的指引吧。黄宗胜开着车,注视前方,眼神沉静,就像那年我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一样,不需要理由,想去就去了,背上行囊,路就在前方,不管到哪里,有她和我在一起。
说着他拍了拍胸口,李晗立刻明白了:你时刻带着那枚耳钉?
不,那不是耳钉,是她的灵魂,你知道她走上红毯的前一刻,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什么?
她说,许多年以后,你会遇到另一个寻找耳钉的女孩子。
……
卢振宇开着去追李晗的时候,发现已经追不上了。
他开着李晗的甲壳虫,火急火燎的在几公里外跟着,他心说还是计划不周,李晗现在要是真出什么事,自己也就是干看着,一点力使不上。
雨夜的省城,主干道全部堵成一片停车场,由于距离太远,现在耳麦窃听器什么的都没信号了,唯一有信号的就是定位器,还显示他们就在某高架上堵着呢,这也让卢振宇稍微放心点。
不知过了多久,屏幕上的定位点开始往前移动了,卢振宇心里一提,但自己这边还堵得一动不动呢,他担心李晗安危,恨不得插翅膀从前面长龙般的车流上飞过去。
又过了一会儿,自己这边拥堵缓解,可以往前走了,这时候屏幕上显示,李晗的位置已经下了高架,进入一条支路。
他一边开一边不时地瞥着手机架上的屏幕,眼睁睁看着李晗的定位停在了一家四星级酒店门口。
我靠!卢振宇大呼道,完了完了,羊入虎口了!
他抓起手机快速给李晗打电话,打了好几遍都没人接,卢振宇心里拔凉拔凉的,脚下不住的轰着油门,恨不得开的是坦克,把前面的车都顶翻。
现在,他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打110了。
就在这时,电话通了,卢振宇劈头就是一句:你是谁,晗姐还是黄宗盛?
李晗的声音弱弱响起:喂?卢振宇?
晗姐,你怎么样?你没事吧?他把你怎么了?
李晗说道:没怎么啊,黄老师送我回家了。
黄……老师?卢振宇一愣,随即说道,送你回家?不会吧,你们现在不是在那个什么假日酒店里吗?你现在是不是说话不方便?不方便的话我可以……
李晗声音很是不悦,淡淡地说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家小区就在那个酒店旁边。
卢振宇一看地图,还真是,酒店旁边就是一个中高档的小区,这才完全放下心来,说道:好,晗姐,你在那等着,我马上过去。
好吧,李晗说道,就在酒店楼下的咖啡馆见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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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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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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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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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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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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