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和极品美女上司>242.第322章表现满意
  夕儿当然不会那么狠心,野外晚宴一开始,还没等我主动将手伸向那烤兔肉,她却先撕下了一块兔子腿上的肉递给了我。

  大家一边吃着烤肉,喝着二锅头,一边畅聊。林夕儿也不例外,面前的杯子倒的也是二锅头。

  南海北地谈论了去,但是大家都默守着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谈工作。谈天说地中,从侧面就反映出了个人的阅历与学识。而刘知远显然是一个阅历丰富、学识渊博的成熟男人。

  接连干了几杯,大家的谈兴似乎更浓了。

  叶青云咬着雪茄,仰头看向天空,感叹道:“多么宁静的夜晚啊!诗仙李白说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像今晚这样把酒言欢的快乐时光,实属难得!”

  刘知远接话,笑道:“所以大诗人李白还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们现代人被太多东西所拖累,‘江山辈有人才出,各领风臊数百年’,而真正活得像李白那般洒脱,却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刘知远的话题一打开,就口若轩儿滔滔不绝了。

  夕儿说刘知远最喜欢的古代文人就是李白,果不其然。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河,游踪遍及南北各地,写出大量赞美名山大川的壮丽诗篇。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意境奇妙,语言轻快,人们称他为“诗仙”。

  李白以不世之才自居,以“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功业自许,一生始终不渝地追求实现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他以大鹏、天马、雄剑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才能,可以“出则以平交王侯,遁则以俯视巢许”,对于那些靠着门第荫封而享高官厚禄的权豪势要,他投以强烈的卑视,表现出傲岸不屈的性格。他蔑视封建等级制度,不愿阿谀奉迎,也不屑于与俗沉浮。

  现实的黑暗使他理想幻灭,封建礼教等级制度的束缚使他窒息,他渴望个性的自由和解放,于是采取郎当不羁的生活态度来挣脱桎梏、争取自由。其表现方式或纵酒狂歌,寻仙学道,然而,酒既无法销愁,神仙更虚无飘渺,于是他“一生好人名山游”,把美好的大自然作为理想的寄托、自由的化身来歌颂。

  他笔下的峨嵋、华山、庐山、泰山、黄山等,巍峨雄奇,吐纳风云,汇泻川流;他笔下的奔腾黄河、滔滔长江,荡涤万物,席卷一切。表现了诗人桀傲不驯的性格和冲决羁绊的强烈愿望。

  一谈起李白,说起李白的一生,刘知远的语调也变了,让人以为他在说自己,或者至少让人感觉他跟李白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有一种英雄所见略同的感慨。让人感觉他恨不得要早生一千年,不求跟李白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求跟李白同年同月同日生了。

  我一直认为我们之所以会喜欢一个人,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个人身上可能寄托了我们无法达到的某种理想,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人跟我们自己有诸多相似之处。

  我想刘知远之于李白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英雄与英雄之间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

  接着刘知远轻叹一声,环顾左右,笑道:“你们谁知道李白这个名字是谁帮他取的吗?”

  听刘知远这么一问,钟楚南和叶青云面面相觑,钟楚南摇头表示不知,叶青云则不以为然道:“这还用说,当然是他爹妈给他取的啰!”

  刘知远爽朗地呵呵一笑道:“你这么说,从字面上而言,也没错,但是从真实情况上而言,那就出入很大了。不过,你们回答不上来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大部分人不会像我一样,对一个一千多年前的古人这么感兴趣的。实不相瞒,这个问题我问过不下十数人,没一个人能答出来。这从侧面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看问题的角度,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是读唐诗宋词长大的,我们读了李白那么多脍炙人口的诗歌,可是我们从来没想过要去关心李白这个名字和他名字的由来。这的确是个看事物角度的问题,事实上我们读再多文人的文章,还不如去了解一点文人的人生经历,反过来说,我们只有了解了一个文人的经历,我们才能真正读懂他们的文字。不光是你们,就连许多育人子弟的老师都误解了很多作家的作品,那正是因为他们并不了解作家的人生经历之故。”

  谈到李白,刘知远的态度就显得有些较真起来,说话一点也不给他的下属留情面。但我得承认刘知远说得十分在理,有句话说人如其文,文人的文章里都打着文人自身的烙印,只有我们熟知文人们的人生经历,才能真正读懂他们的文章。

  像我们中学语文教材对许多作品的解读,都在很大程度上误解歪曲了作家的原本所要表达的意图。连编教科书的学者都如此,何况读着他们教科书长大的人们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是爱情的百科全书,没有一个爱情元素曾被作者忽略,没有一个爱情主题未经作者审视。而且这部小说还是揭示婚外恋心理的举世无双之作。

  而这本书的中文版,说小说主人公包法利出身于一个不太富裕的庄园主家庭,接受过大家闺秀式的教育,阅读过一些浪漫主义文学作品,内心深处向往浪漫的爱情生活和贵妇人的生活方式,她幼稚单纯,不理解这种贵族的风雅需要财富作为后盾,认识不到现实的污秽和黑暗,这就决定了她难以逃脱自我毁灭的命运。

  我认为这种解释特别倒胃口,至少,福楼拜更不会接受如此肤浅的论调:这不仅枉费了福楼拜五年时间的呕心沥血,更对不对他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根据我来的!”

  福楼拜这句名言,历来被认为是研究《包法利夫人》的突破口,国内现有的文学史教材中,对福楼拜这句名言的阐释实在是极其肤浅!

  由此可见,要了解一个作家的作品,最好的方式就是先了解作家自身的独特经历!

  “你们有谁知道李白的名字是谁帮他取的?”刘知远扫视了在场所有人,包括导游和他的私人保镖。

  夕儿悄悄扯了一下我的袖子,蹙起细眉看着我,仿佛在说:“这个谁会知道呀?”

  我看着她笑了笑,然后将目光投向刘知远,笑笑道:“董事长,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李白这个名字,是李白自己给自己取的。”

  刘知远也将目光投向我,眼睛亮了一下,面露欣喜之色,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扫了大家一圈,见大家都看着我,于是我不慌不忙地讲了李白给自己取名字的故事。

  据说李白周岁抓周时,抓了一本诗经。他父亲很高兴,认为儿子长大后可能成为有名的诗人,就想为李白取一个好名字。以免后人笑自己没有学问。由於他对儿子起名慎重,越慎重就越想不出来。直到儿子七岁,还没想好合适的名宇。那年春天,李白的父亲对妻儿说:“我想写一首春日绝句,只写两句,你母子一人给我添一句,凑合凑合。一句是‘春风送暖百花开’,一句是‘迎春绽金它先来’。”

  母亲想了好一阵子,说:“火烧杏林红霞落。”

  李白等母亲说罢,不加思索地向院中盛开的李树一指,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

  父亲一听,拍手叫好,果然儿子有诗才。他越念心里越喜欢,念著念著,忽然心想这句诗的开头一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这最后一个白字用得真好,正说出一树李花圣洁如雪。於是,他就给儿子起名叫李白。m.χIùmЬ.CǒM

  等我讲完,刘知远双手一拍,颇为欣赏地看着我说:“不错!小伙子!这么多人都答不上来,而你却能答上来,这就是才能啊!”

  我摆手,谦虚一笑道:“这不是什么才能,董事长,只是因为我出身中文系,读的书多一点罢了。”

  “没错!”刘知远接话道,“这至少说明你读的书多,而且涉猎很广泛。”

  没错!我跟《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一样,都是一个杂学家!

  叶青云插话道:“也许这个故事,不过是小顾在浏览页时,无意中看到的呢?”他的语气依然一副不以为然。

  刘知远笑笑道:“青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即使小顾是凑巧看到了这个故事,如果他只对络游戏感兴趣,对这些文史的东西毫无兴趣的话,我敢断言,他即使看到这个故事,也不一定能有耐心将它读完,而且还记得这么清楚!”

  钟楚南笑着附和刘知远道:“董事长说得有道理,现在年轻人哪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啊?而且顾先生还把这个故事记得这么清楚,连其中的几句诗歌都记得一清二楚,实属不易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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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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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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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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