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家霸占垄断新化县的商业本就心有怨言,再加上已经“出卖”了王家,所以他现在比任何人都迫切的希望王家能被荡寇军所灭。
王家大宅距离新化县城大概有三十多里地,要是放在白天的话的确不算太远。
只不过夜间行军就要慢了许多,再加上还要带着五门火炮,行进速度更是慢了不少。
不过还好荡寇军正兵都没有夜盲症,二来王家大宅所在天子山脚下,距离资水河也不算远,所以只要一直沿着资水向西北方向走,就能找到王家大宅。
其实夜盲症的根源在于是人体内缺乏维生素A,只要经常吃动物肝脏,或者蛋黄,甚至最简单用松针泡水连续喝上几天就好了。
多吃胡萝卜和水果蔬菜也能有效补充维生素A。
苟富贵作为一个小地主,经常也是吃各种水果蔬菜的,所以也没有夜盲症。
夜盲症一般都是营养不良的穷人容易得。
苟富贵在前面带路,可是越走越心惊。
并不是说路途险峻或者遇到了阿飘之类的不干净的东西,实在是被他身后的这八百名荡寇军将士给震住了。
这一路上行来,八百人安安静静的,除了偶尔响起的军官的催促声之外,剩下的就是沉默的脚步声以及拖拽大炮的挽马喷鼻的声音。
连续行军一个时辰,却没有一个人掉队,也没有一个人抱怨,而且看起来每个人都是气定神闲的。
这种超强的纪律性简直大大超出了苟富贵的认知,他作为一个经常走南闯北的商人,都感觉腿肚子快抽筋了,可是荡寇军士兵们却看起来一点疲累的样子都没有。
这让苟富贵心中惊讶的同时也放心了不少。
不过他是向导,又人在屋檐下,所以也不敢提出要休息,只好咬牙坚持往前走。
还是杜毅看出来了,下令原地休息。
军官们立刻向四周派出警戒人员,士兵们纷纷原地坐下,掏出干粮沉默的啃了起来。
苟富贵坐在河边一边石头上,一边捏着自己酸痛的小腿,一边小心翼翼的凑到一旁的杜毅面前问道:“杜将军,你手下的这些兄弟都是沈天王的精锐吧?我看他们的样子比官军还要精锐!”
杜毅扭头看了一眼坐在地上安安静静吃着干粮的士兵们,回头轻笑一声道:“如果这都算精锐的话,那我们主公手下就有两万精锐了,而且以后还会更多。”
苟富贵闻言眼睛一下子睁大老大,乖乖,两万精锐?全都是这样的?
现在的反贼都这么财大气粗吗?
他想了想,觉得杜毅可能在吹牛,但是他不敢提出质疑。
休息了不到一刻钟,队伍就继续出发了。
又向前行走了大概一个多时辰,苟富贵带着队伍向东转入了一条道路。
这条道路平坦宽敞,看着并排都能行两辆马车。
苟富贵一边走一边解释道:“这都是王家自己专门修的路,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上两三里就能到达天子山脚下,王家大宅就在那里。”m.xiumb.com
队伍继续往前走,又走了大概一里多地后,便看到了远处星星点点的灯火。
苟富贵指着那处道:“那就是王家大宅,那些灯火就是大宅四周的望楼和箭塔上的火把和灯笼。我以前因为跟王家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来过一次王家大宅。我记得王家养了许多狗的,咱们小心一些,不要惊动了那些狗。”
话音刚落,前面的黑暗之处就响起了狗叫声,先是一只狗叫,然后便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很快,远处就传来了人声,有人大声呼喊着“有情况”,然后便听见各种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等不一而足。
苟富贵面色一苦道:“杜将军,看来咱们要想悄悄进村是不可能了。”
杜毅淡然一笑道:“本来也没打算悄悄进村,既然发现了,那就直接杀进去好了。”
话虽然如此,但是杜毅并没有立刻下令冲杀进去。
他抬头望望天色,发现天边已经亮起了启明星,所以立刻下令队伍原地休息,保持警戒。
这个操作给苟富贵看懵了,不解地问道:“杜将军,既然咱们已经被发现,为何不趁着王家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直接杀进去,反而要止步不前?”
杜毅心情好,随口道:“现在天色尚暗,如果贸然冲进去,说不定会落入王氏设好的各种陷阱之中,白白增加无谓的伤亡。不如先休息片刻,让士兵们养精蓄锐,等到一会天亮之后再杀进去。反正王氏大宅就在那里,跑不掉的。至于你担心王家有了准备不好对付,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别说区区王氏了,就算里面是两千清军驻守,对我们来说也没有多大区别。”
苟富贵听得面上连连点头,心中却一直在吐槽这个反贼将领太会吹牛。
果然,片刻后,天色就亮了起来,只是太阳还躲在山后面看不见。等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杜毅下令全军起身继续前进,并且派出了一支尖兵小队在前面排除陷阱。
道路两旁生长着一片毛竹,荡寇军士兵们砍下毛竹充当探路期,几个人并排前行,一边缓缓前进,一边排除陷阱。
虽然这样效率比较低,但是杜毅也不着急,毕竟现在应该害怕的是王家人。
不出所料,王家真的在路上设置了一些陷阱,不过也就是普通的陷阱,在道理两侧没有规律的挖了十几个陷阱,里面布满了削尖的木桩等物,最上面覆盖着一些树枝松土。
白天的时候仔细分辨还是能看出来的,到了晚上看不清楚的确很容易中招。
不过所幸陷阱并不算很多,不到半个时辰就被全部排除。
杜毅带着人穿越陷阱,转过一道弯路之后,正好碰见了一队出来查看情况的王家家丁。
这对家丁约莫有一百人左右,都穿着皮甲,手握铁头长矛,有些人甚至背后还背着弓箭,腰间还挎着刀。
两队人马翔路相逢,王氏家丁显得有些慌乱,看着面前的荡寇军,有人停住脚步,有人想往后跑,还有人一脸茫然,还有人大叫“反贼来了,快快列阵!”,总之,一片慌乱。
而荡寇军这边一直保持着警戒姿态,一看见这队王家家丁,立刻做出了应有的临战姿态。长枪兵向前列阵,长枪如林保持警戒。
弓箭手在后迅速列阵,在尖锐的竹哨之声中弯弓搭箭,准备射击。
而火枪兵则好整以暇的端着火铳在弓箭手之后列队,态度从容。
“放箭!”杜毅一声令下,竹哨声随即响起,一蓬箭雨呼啸着划过天空向着慌乱的王家家丁头顶落下。
精锐还真不是说穿个盔甲,配个铁制武器就能成为精锐的,那是必须经过无数次战斗的洗礼后还能从容面对生死厮杀的,那才叫精锐。
王家家丁也只是徒有其表而已,荡寇军的一轮箭雨落在他们头上后,死伤了二十多人后,就立刻陷入了崩溃,纷纷掉头向着身后的王家大宅狂奔而去。
有人甚至连手中的武器都给直接扔掉了。
真正的一触即溃,这一幕让杜毅摇头,让苟富贵则是难以置信,一脸的震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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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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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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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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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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