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山距离山外有十多里山里,虽然焦桐鹤已经尽量的催促众人加快脚步了,可还是花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到达。
只是眼前的景象让他有点意外,虽然村子里也有哭泣的声音,而且也有被大火烧毁的屋子还在冒着黑烟,但是却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尸横遍野,反而许多村民正在灭火,还有一队男人背弓跨刀在村里四处搜索,甚至路边还扔着几具穿着清军衣服的尸体。
那些男人们看到全副武装的焦桐鹤一行人出现在村口后,为首的一人竟然吹响了脖子上挂的竹哨,然后很快村子中央方向也传来了一阵锣声,听到锣声的村民也顾不上灭火了,都快速向着村子中央的一栋大宅子跑去。
那些背弓跨刀的男人们也立刻取下身上的武器,排成两列,第一列持刀,第二列张弓,对着焦桐鹤他们做出了戒备姿态。虽然看起来有些慌乱,甚至许多人的都还在发抖,但是看得出来也是经过一定训练的。
这一幕完全超出了众人的预料,也立刻端起火铳排成阵列,做出了戒备状态。
焦桐鹤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带路的叫做林旺财的汉子,手按在刀柄上,冷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这个林旺财把他们骗过来想要搞伏击,因为眼前这些人的表现显然可以看出对他们的到来也有些猝不及防。而且村里明显也发生过战斗,还有被打死的清兵尸体。
只是眼前的场景实在不符合林旺财说的情况,所以必要的戒备肯定要做的。
林旺财也有点懵逼,急忙摆手解释道:“军爷,我也不知道啊,我平时住在那边的山上,靠着打猎为生,隔几天会下山把猎物和皮子卖给村里人,换一些粮食盐巴。昨天我猎了一头野猪,今天想带着下来换点粮食和酒菜,结果就看见有清兵冲进村子里杀人防火,我就赶紧扔下野猪跑去准备报官,结果就遇到了你们啊,我也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啊……“
焦桐鹤看着林旺财一脸委屈的样子,知道他没说假话,于是道:“我信你,那你就去跟村里人说清楚我们的来意,免得起了误会。”
林旺财神情一松,急忙向对面跑过去。
那些拿着武器汉子们看到林旺财果然都是神情松弛下来,跟他说了好一会话,林旺财又指着焦桐鹤他们神情焦急的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有一个汉子跑回村子里面去了。
没过多久,就有一个身穿皮甲,同样背弓跨刀的年轻人带着两个人来到村口,打量了焦桐鹤等人一番后,主动解下武器放在地上慢慢走过来大声道:“诸位都是荡寇军的好汉吧?我叫林佳明,是本村地主林思简的儿子,我很钦佩沈先生,也非常感激各位能来搭救我们村子。诸位若是相信我,咱们可以好好谈谈。”
焦桐鹤看这人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就让他慢慢走过来。
走近了发现这个叫做林佳明的年轻人虽然身材不算很高大,但是眼睛却很明亮,看到焦桐鹤他们的时候看起来很激动。
为了证明自己,这哥们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放在焦桐鹤面前,激动道:“这位小将军,这本书我都翻阅了好多遍,里面的内容都能背下来了。我想说沈先生就是我此生要追随的那个明主,从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打定主意要跟随沈先生一起驱逐鞑虏,在华夏大地上建立一个真正的理想国度。”
焦桐鹤看了一眼,那本书的名字他还是认识的,《荡寇集》孙翔手里就有一本,还给他讲过上面的内容呢。
他现在眼前这本的确被人翻得都卷了毛边,证明这个林佳明所言不虚。
沈墨要是在这里,肯定会高兴自己竟然已经有了自干粉(自带干粮的粉丝),估计还会感慨一句这就是思想的力量啊。
焦桐鹤放松下来,挥挥手让身后的士兵们解除戒备,然后指着村子里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林佳明急忙解释起来。
这位原来是林家山最大地主林思简的独生子,另外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嫁人了。正因为他是独生子,林老爷就很宠他,所以这兄弟从小就养成了特立独行的性子。
十六岁的时候还考上了秀才,然后却没有继续考下去。别人问起理由,他说忽然觉得八股取士只能取到一群只懂得寻章摘句的傻子和贪婪自私的功利主义者,反而耽误了那些真正的能够经世安邦的人才,所以就干脆放弃了科举,在家自己读书。
这一待就是三年,他爹气的天天骂他不孝子,但是也拿他没办法。
但是隔壁东安县闹反贼的消息传到林家山之后,这兄弟忽然对沈墨的做的那些事情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偷偷跑到东安县城去实地考察了一番,结果发现传言不虚。
然后他还在县城的一家书坊里面花了高价买了一本人家店主用来收藏的《荡寇集》,回来后越看越兴奋,越看心中的那团火烧的越旺。
前几日干脆主动剪了辫子,并且将自家的地学着沈墨分田的样子也分给了村里的佃户们,而且还学着沈墨成立了护村队,成立了村公所。
倒是农会一时没有弄起来,因为村里那些老人都觉得他这个年轻人瞎折腾,不想陪着他一起折腾。
这一番折腾差点没把他爹气死,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而且还是独苗,以后还要靠他给自己养老,所以只能由着他折腾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些分到田的佃户村民自然很激动,非常的拥护这位林少爷,跟着他每日操练,搞得有模有样的。
这个村子里虽然依然以种地为生,但是所谓靠山吃山,村里的男人基本上都会打猎,所以都会射箭,操练了几日渐渐有了一些模样。更夸张的是这位还专门弄了一面荡寇军军旗,只不过在下面绣了一个“林”字。
今天进村的这股清军自然就是在新宁城下溃败的清军的一小股,被荡寇军追的慌不择路,结果跑到了林家山,又累又饿,就想抢点吃的,结果刚进村祸害了几户人家后就被得到消息的林佳明带着村兵们冲杀过来。
这些清兵本来士气低落,又累又饿,一看见那面荡寇军军旗直接就吓的魂不守舍,根本没有抵抗的勇气,转身就跑。
林佳明本来也有点紧张,但是一看清军这么怂,自己一下子变得勇了起来,带着人杀了跑的最慢的几个清兵。
清兵彻底不见了踪影之后,他才派人救人灭火,搜查有没有漏网之鱼,结果就听说荡寇军的人来了。
焦桐鹤听完感觉一肚子槽想吐,但是却又不知道从何吐起。
敢情自己虽然没赶上杀敌抓俘虏,但是吓走这些清军溃兵的还是咱们荡寇军啊。
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呵斥这个林佳明不经允许私自制作使用荡寇军军旗,还是要夸他一颗红心向太阳了。
想了想,最后摆摆手道:“算了,你先安顿村中百姓。若是有空,跟我去新宁县见见我家孙将军,看他怎么安排你。”
林佳明得知清军三千人马全军溃败,主将都被眼前这位娃娃脸的哨长给割了脑袋的时候,顿时肃然起敬,急忙拱手道:“固所愿,不敢请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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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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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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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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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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