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第三十二章 关门!放鳌拜!
  听小绿说完之后,沈墨明白了刘同谦的意思,无非就是基本认命了,然后想跟着自己混,借着小绿之口给自己表个态。

  沈墨看向一旁安安静静的娄小茹问道:“娄姑娘,你怎么看?”

  娄小茹一愣,显然没有想到沈墨会问她的意见,急忙摇头轻声道:“沈先生不用问我的,我什么都不懂的。”

  沈墨道:“不是问你的意见,只是这段时间根据你的观察,刘同谦这个人怎么样?”

  娄小茹想了想道:“做事还算勤勉认真,就是有时候感觉心思多一些,喜欢琢磨人。”

  沈墨笑着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娄小茹受到鼓励,声音大了一点,红着脸继续道:“我,我觉得他如果真的要跟着先生做事的话,大可以大大方方的来找先生,而不是通过小绿来传话。我觉得这人心眼太多了。”

  沈墨笑道:“说得很好,这就是这些臭文人的清高的臭毛病,明明都是我的俘虏了,想跟着我做事还端着自己的臭架子。先不搭理他,让他继续该干啥干啥,你再帮我好好观察观察,能不能用以后再说。”

  娄小茹有些错愕,但是还是轻轻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沈墨现在没有时间去搭理这些事情,当务之急是要处理隐藏在舜皇山的这一支不明势力。

  回到自己卧室之内把棉甲套在身上,长刀匕首都装备上,背上米尼步枪,又清点了一下子弹,沈墨按着刀大步出门。

  政务秘书柳斌也已经全副武装在门口等着了。

  看到沈墨出来,急忙迎上前去,一起向着总镇署大门外走去。

  大门外的空地上已经传来了警卫小队以及村兵队集合报数的声音,期间还夹杂着鳌拜的叫声。

  鳌拜就是铁牛从谷村李孝德家里顺回来的那条狗,毛很长,面向凶恶,铁牛就给他起了这个名。

  关门,放鳌拜!

  想想还挺带感的。

  程凯已经带着几个人骑着毛驴骡子去侦查敌情了。

  南船北马,南方的马是真的稀少。

  整个东安县都没有一匹马,更别说沈墨手中了,算上几次的缴获,加起来毛驴倒是有个十三头,骡子有七头,另外还有四头水牛。

  这就是沈墨所有的大牲口了。

  所以,程凯他们只能骑毛驴骡子侦查,想想那画面,沈墨都举得有点搞笑。

  但是没办法,南方的马是真的不好弄,除非沈墨现在去把永州府城的清军绿营给端了,兴许还能弄到一匹马,但是数量上肯定不会太多的。

  所有士兵都集结完毕,铁牛过来请沈墨过去训话,鳌拜亦步亦趋跟在铁牛身后。

  只不过看到沈墨过来的时候好像有点害怕,低声呜咽了两声,狗头低了下去。

  看起来还记得沈墨就是那个要把自己弄成狗肉火锅的带恶人。

  沈墨走过去,站在队伍面前,目光扫过所有士兵的脸。

  左边的是警卫小队,神情严肃但是却很淡定。而右边的护村队虽然队列很整齐,胸膛挺得很高,但是许多人脸上却都或多或少地带着一些惶恐。

  大冬天的,一大早把队伍集合起来,谁都能猜出肯定发生了大事,所以心中不免忐忑。

  沈墨忽然笑着说道:“都怕成这样了?估计洞房花烛夜第一次搂着自己媳妇的时候都没这么害怕吧?”

  这话一下子引起了许多笑声,队列中的紧张情绪明显的淡化了许多。

  村兵们的脸上都露出了会意的笑容,有人大叫:“不害怕!”

  看着村兵们放松了许多,沈墨双手下压,示意安静,然后继续道:“把大家召集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是收到消息,说是有一伙从广西那边跑过来的蟊贼想打咱们焦家庄主意,想抢咱们的田地和粮食,还要祸害咱们的媳妇娃娃,大家说,怎么办?”

  现在村兵们虽然训练苦了点,但是有田有粮,晚上搂着媳妇睡觉的时候媳妇都更热情了,这可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谁要是敢来破坏他们的好日子,那必须跟他们玩命。

  “杀!杀!杀!”

  众村兵举起手中的木矛嘶声大起起来。

  一旁的鳌拜也被感染,举着狗头仰天长嚎起来,引得村里其他的狗也应喝起来。

  整个村子顿时一片人喊狗吠,好不热闹。

  许多村民都从自家院子里出来,翘首往这边探望。

  经过沈墨这么一鼓动,村兵们脸上原本的忐忑惶恐荡然无存,一个个面红耳赤地就等着去跟那伙蟊贼拼命了。

  沈墨示意众人安静,然后大声道:“说得好,谁要抢咱们的粮食和田地,祸害咱们的老婆孩子,没有二话,就是干他娘的。别说一群蟊贼了,就是鞑子皇帝来了,也照样干他娘的!”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其实才是高情商的表现。

  对不同的群体,要用能够跟他们产生共鸣的语言和态度来沟通交流,这才是正确的跟人打交道的方式。

  对这些村兵,自然不能文绉绉的,说什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保家卫国,人人有责之类的大道理,而必须要用他们最在乎的东西来刺激他们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发他们的战斗欲望。

  同时,语言上要更贴近他们,要尽量通俗,甚至粗俗,才能更容易引起士兵们的亲近。

  沈墨当过兵,也开过公司带过团队,自然明白什么叫做有效的沟通方式。

  “干他娘的!干他娘的!”

  村兵们又是一阵高呼,一个个打了鸡血一样,群情亢奋,士气高昂。

  看到军心可用,沈墨这才退到一旁,让铁牛安排任务。

  刘同谦站在总镇署的门口,偷偷地瞧着这一幕,心中对沈墨这个反贼头头更是佩服了。

  他甚至觉得沈墨这种人天生就是应该干反贼的这一行的。

  甚至他还想起了评价曹操的那句话:“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这句话用在沈墨这个反贼身上也挺合适的。

  不过沈墨要是知道了,肯定不会同意这个评价的。

  你这个刘秀才,他娘的怎么骂人呢?

  本总镇跟曹贼可不一样,完全没有那种癖好好不!

  莫要凭空污人清白!

  警卫小队被安排负责守卫总镇署以及村公所和公仓等紧要地方,护村队则派了一支五十人小队去后山警戒防守,剩下四个小队则安排了其中两个守在前面入村处,构造各种障碍工事,防止贼人一口气冲入村中。

  还有一个小队被派出村外巡逻警戒,最后一个小队则作为机队部队,在村里巡逻安抚村民。

  而沈墨则带着十名民兵组成了一个临时的远程打击小组,根据情况随时支援各处。

  虽然不知道那伙贼人会不会对焦家庄动手,但是该做的准备却一点都不能少。

  就算贼人不来,也可以当做一次临时的战备演练了。

  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反应的速度就会大大提升了。

  一个上午,整个焦家庄都在一种既紧张又期待的气氛中度过,只是贼人却一直没有现身,让本来群情亢奋,士气高昂的村兵们都有些失望,士气也跌落了一些。

  沈墨很淡定,要求绝对不能放松警惕。

  很快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农会的人帮忙把妇女们做好的大馒头和肉汤给抬了过来,村兵们按照小队为单位轮流过来吃饭。

  吃着结实饱满的大馒头,喝着热气腾腾又油又辣的肉汤,村兵们心中那点失望和牢骚都消失了,重新打起精神开始巡逻警戒起来。

  吃完饭不到半小时,村外巡逻的村兵就跑着回村里报喜了,说是看到村外的路上尘土飞扬。

  沈墨急忙带着人出村查看,结果发现正是之前去侦查敌情的程凯等人。

  程凯骑着一头小黑驴,骑在驴背上一边用手抽打驴屁股,一边冲着沈墨大喊:“老大,贼人来了!”

  其实不用他喊,沈墨都看见了他们身后不远处有大队人马向着焦家庄的方向开了过来。

  初步判断了一下,感觉有两三百人之多。

  沈墨立刻下令:”障碍前移,村兵队在后列阵,警卫小队压住阵脚。远程打击小组过来集合。”

  看着贼人真的来了,本来还满心希望贼人来的村兵们却有点慌乱起来。

  还好,这一个多月的训练没有白费,在各级军官的呵斥指挥下很快将设置的障碍前移到了村口的路上,然后又按照小队为单位在障碍后面列了四个方队,手中的木矛全部向前摆出了战斗的架势。

  警卫小队除了留出一部分人手留守之外,其余人都飞快的跑出来在护村队后面列阵,装备的猎弓也都拿在了手中,蓄势待发。

  沈墨带着的十人远程打击小组则站上了旁边的一处高地,既方便观察敌情,又能居高临下打击敌人。

  程凯终于骑驴狂奔冲进了己方防线后面,胯下的小毛驴都累的口吐白沫,躺在地上蹬着蹄子直叫唤。xǐυmь.℃òm

  跟随他一起出去的几个人也都是气喘吁吁,胯下坐骑都同样累的半死。

  沈墨问道:“什么情况?”

  程凯喘着粗气道:“我们离了村就奔着舜皇山去了,结果走到半路上就碰见了这些家伙。当时双方都有点懵,我一看情况不好,就赶紧掉头往回跑,结果这些王八蛋就一直跟在后面。”

  李彪在一旁笑道:“他们估计是看上你们骑的小毛驴了。”

  沈墨让程凯下去先喘口气,程凯却不乐意,端着自己的米尼步枪说是要给这些追的他差点嗓子冒烟的家伙长长记性。

  待这群贼人跑到焦家庄村口的时候,看到前面严阵以待的大批人马,也有点懵了。

  说好的地主老财呢?

  说好的抢个地主就跟杀鸡一样简单,可是为什么眼前会有这么多阵容整齐的人马神色不善地看着我们?

  难不成是官兵早就知道我们要来,所以设了个套在这里等着?

  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双方忽然都安静了下来,气氛一时之间有点诡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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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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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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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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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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