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让他成为英军在踏上新大陆数十年来被敌人俘虏级别最高的将领,成功地创造了一项大英帝国的新纪录。
加上之前战斗中俘虏的人员,这次参与到博卡拉之战中的上万名英军,除了战死的两千多人,还有侥幸逃走的数百人之外,接近七千名士兵当了俘虏。
从英军手中缴获的长短火枪九千多支,还有无数的铅弹和火药。
轻重火炮也缴获了十几门以及相应的火药和炮弹。另外还有军粮、军装、水壶等物品以及五十多辆马车以及上百匹战马和骡子毛驴等大牲畜等。
另外,还从城中的英国平民手中收缴了一千多支长短火枪以及其他武器。
而联军这边,除了苏族联军损失将近千人,汉军那边的损失微乎其微。这主要是苏族联军是正面吸引英军的,在加上他们手中火枪也是跟英军一样的燧发枪,注定他们要和英国人进行面对面排队枪毙式的作战方式,所以一开始损失比较重。
但是在他们成功地吸引了英军主力的注意力后,汉军从英军侧后方及时地发起了攻击,用先进的米尼步枪和火炮短时间内给英军造成了巨大的杀伤,短时间内击溃了英军,让他们士气大跌,甚至火炮都没有来得及发射就陷入了崩溃。
否则的话,苏族联军很有可能全军覆没。
但是对此也没人说什么,毕竟如果汉军的话,他们正面对上英军的话依然会跟以前一样只有失败。
这次虽然损失惨重,但是毕竟是一场大胜,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的。
而且沉墨还答应这次缴获的战力品分给他们一半,更让他们高兴不已。
对于死亡,这些原住民们虽然也悲伤,但是却也没有那么悲伤。在他们看来,同伴的死亡并不是真正的死亡,而是被鹰神招去了。
再过一些年,他们又会重新回到地上,重新成长为苏族的战士。
就跟影视剧上好汉们被杀头的时候都会大喊一句:“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样的道理,有点宿命轮回的意思。
沉墨在一群亲卫的簇拥下,骑着马缓缓来到城市的入口,看着路边那个简陋的牌子上写的英文,摇摇头道:“从此以后,此城叫做西昌。”
从西方人手中夺取,未来昌盛兴隆之城,所以称为西昌。
两名亲卫下马,扒掉了那块木牌。
很快就有人用马车运过来一块高大三米左右木牌,上面镌刻着两个苍劲有力的楷书:“西昌”。
在士兵们的努力下,木牌终于挺立在路边,硕大的“西昌”二字在夕阳下分外夺目。
从此只有西昌,博卡拉城不复存在。
….十二点前还是赶不出来,所以下面的内容还是先占个坑,明天早上再改过来。多多见谅。
打到现在,这场战斗的结果已经注定了,没有了任何悬念。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远处还有零星的枪声从城中传出来,但是博卡拉城外遍地的身穿红色军服的英军士兵的尸体已经宣告了这场战斗依旧是英国人输了。
不可一世的英国人再次输了,而且还是在同一个城市面前,输给了同一个对手。
苏族联军虽然在最开始的正面战斗中,作为诱饵来吸引英军的注意力,战损有点大,但是随着帝国军的加入,战场形势很快就开始了一边倒。
英军遭受了腹背受敌之后立刻很快出现了慌乱,虽然军官们奋力呵斥,用日不落帝国的荣耀和作为军人的荣誉来激励他们,但是起到的效果还是微乎其微。
再加上帝国军的武器性能超出英军一大截,无论是火枪还是火炮,都对他们形成了全面的压制,所以英军很快沮丧地发下自己的反击几乎是毫无意义。
当这种想法出现之后,英军的士气就开始极速下降,最终没用多久就陷入了崩溃之中。
沉墨下令收拢军队,让黑鹰带着苏族联军去追击残敌,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练兵的机会。
而且在之前的战斗中,有不少的苏族战士死在了英国人的枪口下。在加上几十年来的被英国殖民者欺压的所积压的仇恨和怨气也需要发泄出来,所以就没必要跟他们抢这个机会。
司马错在看着那些英军残兵逃入了城中,苏族士兵们在后面穷追不舍,眼看就要进入城中,皱了皱眉,对沉墨低声道:“主公,若是战火烧进城中,必然对城市的损毁不小。而且,城中那些英国平民手中也有火枪,恐怕这些联军士兵会吃亏的。要不要下令让他们回来,逼迫城中的人交出英军残兵。”
沉墨摇摇头道:“这就是战争。那些英国平民也必须来承受战争带来的后果。他们能够来到新大陆定居的前提,就是因为他们的军队在新大陆山挤压和侵占了原住民的家园和地盘。现在人家打回来了,他们就必须承担这种后果。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再说了,别说毁掉一小部分建筑,就算全部毁掉,又能如何?这些西洋建筑我不太喜欢。毁掉了正好可以建造我喜欢的新建筑。”
“至于说你担心他们吃亏,那就更没有必要了。黑鹰是联军的主将,他知道城中的情况。今日敢带着部队冲进去,自然对此也会有所准备的。
听到沉墨这么说,司马错不再相劝。
作为臣子,他尽到自己提醒的职责,至于君主会不会采纳,那是另外一回事。
虽然不打算让帝国军跟着追进城中,但是沉墨也没有完全闲着摆出一副看戏的样子,他让骑兵营出发,从博卡拉城旁边绕过去,去截断英军残兵的退路。
….这些英军大部分是从洛杉矶的军营而来的,所以他们如果要逃走的话,肯定会本能地选择回到洛杉矶。
所以只要提前跑到他们前面,堵住他们的后路,他们逃生的希望就会落空了。
“只要那位皮尔斯准将不是个蠢货,那他就不会选择躲入民房之中负隅顽抗的。如此一来,他只能选择快速穿过城市,从另一侧逃回洛杉矶。骑兵营只要守住那个路口,肯定会大有收获的。”
沉墨对司马错道:“你做好接收城市的准备,我虽然给了联军发泄仇恨的机会,但是我并不希望他们真的将这座城给毁了。”
司马错明白了主公的意思,立刻点起两千火枪兵,集合之后向着城中开进去,一方面威慑那些城中的英国平民,另一方面则要防止那些杀红了眼的苏族战士随意杀人。
苏族战士们虽然都很骁勇,但是却也不能放松他们的缰绳,否则他们造成的麻烦绝对不会比他们立下的功劳要少。
要知道苏族人打仗的时候可是有杀俘虏的传统。
他们每次打完仗得到的俘虏往往都会选择杀掉用来祭祀他们鹰神,认为这样才能让鹰神赦免这些人的罪。
如果沉墨不出手阻止的话,这次活下来的英军俘虏很有可能都会被他们全部杀掉。
沉墨倒不是多么仁慈,只是他需要更多的奴隶来帮他去干活。
毕竟这些殖民者们可以用别的民族的人来当奴隶,那沉墨也很愿意给他们一个体验当奴隶的机会。
他这人很多时候都是很热心的,总是喜欢成人之美,就算别人嘴上说着不愿意,心中肯定也会是愿意的。
要知道,疯马送给他的金矿还没有开始开采,一个是精力不足,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人手不足。
他手下的农民们虽然可以当工匠,但是却缺少干脏活累活的矿工。
所以以后还是要多多抓俘虏才行啊。
英军指挥官皮尔斯准将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来到新大陆的第一场战斗就以这么狼狈的一场惨败而结束了。
他现在除了沮丧之外,还有非常多的困惑。
不是说这片大陆上大英帝国的军队是无敌的么,不是说大英帝国军队的武器是最精良的,不是说那些野蛮的原住民们还在使用着原始的长矛和弓箭吗?
可为什么今天这一场战斗看到的一切都跟他原本了解到的一切完全不一样,简直彻底颠覆了他的认知。
以至于让他对失败这件事根本没有一点点的心理准备。
看着自己带来的三千士兵,现在跟在身边的只剩下了五六百人,而且许多人还带着伤,士气肉眼可见的低落。
他现在已经没有说反败为胜的想法了,只想着利用城市的掩护,带着残存的这些士兵穿过城市,回到洛杉矶去,将自己今天所看到的一切都告诉给总督阁下,让他向国内请求更多的军队,更先进的武器来新大陆,否则大英帝国以后在这片大陆上就再也无法立足了。
….他看着两旁的屋子紧紧关闭的窗户,甚至能看到那些躲在窗户后面冷漠地看着自己的一双双眼睛,心中着实有些失落。
但是他也知道,这场战斗不是这些平民的义务。
但是他并不知道的是,这些英国平民之所以选择袖手旁观,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已经见识过了打败大英帝国军队的这支军队的厉害了,知道如果抵抗他们意味着什么。
虽然如此,但是皮尔斯心中还是有些愤怒的。
不过显然他的愤怒在此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些身穿黑色军服的敌人已经追了上来,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嚎叫,让他和他的士兵们更加心惊胆战,他们甚至都来不及重新给火枪装填弹药了,因为那样的话就会变成对方的活靶子。
“这糟糕的武器,真是让人绝望!”
皮尔斯第一次觉得士兵们手中的火枪成了累赘,甚至不如落后的弓箭刀剑好使。
黑鹰带着联军士兵们追进城中后没有发现预期中会跟着英军一起抵抗他们的英国平民,有些意外。
难道这些平民在战斗开始之前就已经逃走了?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既然没有,那自然最好了,所以继续带着部下追杀英军残兵。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让手下继续向着敌人开枪射击,但是很快他就发现枪声变得越来越稀疏,心中疑惑,回头一看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火枪虽然犀利,但是装填起来却非常繁琐。
尤其是他们和英军手中用的还都是更繁琐的燧发枪。大家互相面对面排队抢毙的时候还可以用阵型搞个三段射维持火力密度和持续性。
但是这一追击起来,队列就不存在了,战线拉的越来越长。敌人在前面拼命地跑,他们在后面拼命地追,大家都没有了停下来装填弹药时间,这枪声自然就越来越稀疏了。
不过黑鹰也是有所准备的,他立刻大声下令:“将火枪背到背上,换弓箭和短矛。”
虽然装备了火枪作为主战武器,但是他们传统的武器也没有丢下,依然随身携带。
只不过因为带着火枪,长矛携带起来就不方便了,所以都换成了更适合携带的短矛。
很快,换成了短矛和弓箭之后的联军爆发出了更强的战斗力,他们用苏族语言吼叫着,更加勇勐地向着敌人追了过去。
看着追击速度陡然加快的追兵,皮尔斯大惊失色,再也顾不上的指挥部下阻击敌人了,骑在马上快速地向着城市的另一边逃去。
不过有箭失追着他飞了过来,但是都没有射中他,落在了他的后面。
但是那些没有骑马的英军士兵们,却落在了后面,不时有人被箭射中,惨叫着倒在了地上,然后就被追上来的苏族战士用短矛刺死。
他们可没有留下俘虏的习惯。
这些苏族战士们在奔跑中快速射箭的本领非常的厉害,几乎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追击速度。
他们每个人奔跑起来都像猎豹一样迅捷,而那些穿着厚重的皮靴的英军士兵们却越跑越慢,很快就被追杀杀死,街道上穿着红色军服的尸体越来越多,而且一直向着城市的另一头延伸过去。
躲在窗户后面窥视的英国人们瑟瑟发抖地看着这些背着火枪此时却用弓箭和短矛不断收割他们士兵生命的敌人,心中既恐惧又有些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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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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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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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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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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