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做的原因除了要示威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挽回一些上次被沉墨打进博卡拉城带走大量赎金的尊严,让市民们对大英帝国的军队重新恢复一些信心。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敌人这次来的军队比他带来的人加起来还要多,让他下意识地以为敌人根本就不是想要交换什么人质,而是想要以此为借口再羞辱大英帝国一次。
所以他立刻下达了准备作战的命令。
当司马错带着人靠近之后,前锋报告说是英国人摆出了一副交战的姿态,并且人数不少,请示司马错该如何应对。
司马错冷哼一声,也立刻下令停止前进,命令部队做好战斗准备,然后派山雀去质问威尔逊,问他是要交换俘虏还是打算就此开战。
如果打算开战,那他奉陪到底。如果不打算交战,那就立刻将军队撤回城中,将黑山部落的人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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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马的动作很快。
在他离开新乡城的第三天,就派人送来了消息,说是已经有四个中等部落的大酋长答应会盟了,而且态度还都比较积极,都表示会尽快赶到野牛部落的。
另外,他还联络了一些体量稍小的部落,只是这些部落距离都比较远,所以一时半会还没有传回消息来。
改变了一下思路之后局面就完全不一样了,让疯马更加的佩服起沉墨的智慧来。
沉墨得到信后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得意之处。
要说搞权谋斗争,华夏人要说自己排第二,那就没人敢说自己排第一。
不过他也没有疯马那么乐观,不会认为这些中小部落来了之后会盟就能顺利地进行。阑
都说好事多磨,很多事情如果过于容易简单反而就要警惕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大坑在瞪等着你了。
不过沉墨却相信这个新的联盟在自己的强力介入后,就算会有一些波折,终究也会建立起来的。
沉墨也并不是干等着疯马那边的消息,他的重心还是放在了扩军的事情上。
持续保持自己强大的实力,无论是对敌人的威慑,还是盟友的配合,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敌人害怕你,是因为你强大的实力。盟友配合你,根源上也是因为因为你强大的实力,而不是因为你只是爱好和平,尊重他们。
你单纯的爱好和平,尊重他人,你的意见就会被人忽视,别人甚至认为你软弱可欺,反而可能会将你成为被欺压的对象。
但是如果你在和好和平,尊重他人的同时,拥有一身腱子肉,别人就会觉得你这个人很有风度,然后就会喜欢和你做朋友。阑
所以,帮助疯马建立苏族新联盟这件事,成了自然最好。
毕竟到时候沉墨可以做生意卖军火的对象就多了好多,赚钱也会更加轻松起来,不如再像现在这样还要自己亲自动手去英国老那里抢。
虽然说整个过程基本上无惊无险,但是说起来到底还是有点不够体面。
赚钱最体面的方式当然就是别人哭着喊着求着到你家里来送钱,你甚至还要懒洋洋的考虑一下要不要赚他这份钱的那种。
手头有着在别处根本买不到的货物或者价值,自然就可以摆出一副“爱买不买,爱来不来”的拽样来。
垄断的生意做起来就是这么轻松。
放眼整个新大陆,愿意帮助原住民,愿意将军火卖给他们,愿意尊重他们的内政,愿意跟他们和平共处的唯有沉墨一家。阑
别人家根本学不来,因为他们要在新大陆上立足,前提就是要挤占这些原住民部落的生存空间,所以从根源上就处于敌对的关系。
就算假惺惺的做个样子,那些苏族部落也不会真的就相信他们的。
而且就算做样子,那些列强甚至都做不好这个样子的。
而沉墨不一样,沉墨完全没有在新大陆称王称霸的想法。称王称霸的事情他早就干过了,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
已经腻了,这次要做的就是成为新大陆上一个超然的存在。
况且他的实力是来源于系统,而系统升级需要的是金钱,并不需要那么大的生存空间和其他资源,所以他跟原住民部落没有根源上的利益之争,这才是他能做成这门独家生意的真正根源所在。
上次从博卡拉城回来之后,再次扩军的条件就已经成熟了。阑
之前升级成功后,沉墨将军队的数量扩充到了一千五百人,另外还有五百个村民占据了名额。
所以沉墨手中现在还剩下了三千个人口额度。
从博卡拉城弄回来的那么多的银币和货物的价值完全足够让沉墨这三千名额全部填满了。
沉墨权衡之后,决定将骑兵部队扩充到五百人,从骑兵连升级成为骑兵营。
之前的骑兵连有两百名草原骑兵,这次再增加三百名草原骑兵。
虽然这些草原骑兵的基础武器是弯刀和骑弓,但是沉墨打算给他们进行武器升级,让他们从使用冷兵器的草原骑兵变成装备火枪的复合型骑兵。
当然,因为这个时代火枪发射的繁琐流程,以及在马上装填火药的不方便等因素,让火枪暂时还无法成为骑兵作战的主武器,但是却完全可以成为补充火力的副武器。阑
只是给骑兵用的火枪肯定要改造一下,不能直接将火枪兵用的火枪给他们使用。枪管太长,无论是射击还是携带都很不方便。
但其实也并没有多么困难,只需要将枪管锯掉一截,枪托再做一些处理,就可以给骑兵使用了。
就类似于原来时空米帝大兵使用的卡宾枪一样大小。
沉墨还打算再给骑兵配备一些手榴弹,增加他们的近战攻坚能力。
不过手榴弹虽然不用改造,但是却要对战马进行相应的训练,否则到时候上了战场,手榴弹一扔,敌人被炸死了,自己的战马也被吓惊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升级装备并不是单纯地将装备配发给士兵就足够了,还需要后续大量的适配工作。
不过这些都是时间问题,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阑
在扩充骑兵部队后,沉墨也将原来只有一百人的掷弹兵连升级成为了掷弹兵营。
人数同样是五百人。
虽然号称是掷弹兵,但其实算得上是沉墨军中最精锐的步兵营了。
因为掷弹兵本身每个人都是人高马大,身强力壮之辈,用来单纯地扔手榴弹实在是过于浪费。
全世界无论哪个国家的军队中也不肯能会只让这样的士兵扔手榴弹玩,所以这种教条的设定只能出现在游戏中。
除了装备手榴弹之外,沉墨还给掷弹兵们每人都装备了一支米尼步枪,以及一把可以装在枪管上的三棱刺刀。
三棱刺刀是沉墨早就让兵工厂开始研制的装备,沉墨亲自画出了熟悉的三棱刺刀的草图,兵工厂只需要研究用最合适的材料弄出来就行。阑
枪声本就很长的米尼步枪配上令人胆寒的三棱刺刀之后完全就是一支长矛,在进行白刃战的时候绝对很有杀伤力。
而且三棱刺刀不光是可以装在步枪上使用,单独使用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还配着刀鞘,平时就挂在腰上。
沉墨在现代那一世的时候,小时候见过父亲偷偷从部队退役时带回来的刺刀,就带着刀鞘,跟一把短剑一样。
还有一顶钢盔,这两个成了沉墨小时候跟小伙伴们在一起玩的时候最得意的史诗级装备。
虽然因为钢盔的原因,他总是被安排扮演鬼子,但是看着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沉墨也就认了。
这五百掷弹兵在得到全面加强之后,将会成为沉墨手中的一把攻坚尖刀。阑
然后就是炮兵了,原本已经拥有了一个炮兵营的沉墨,突然觉得三十门火炮还是有点不够用,所以在权衡之后决定将炮营扩充到五十门火炮,增加了十门野战炮和十门加农炮。
同时给炮营的步兵也增加到了三百人,再加上负责后勤辎重的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整个炮营的总人数达到了一千人。
虽然番号还是炮营。但其实已经勉强可以称为一个步炮混合团了。
虽然有了炮营,但是火力不足恐惧症还是影响着沉墨,所以他干脆给骑兵营和每个步兵营都单独配备了一个炮队。
骑兵营配备的炮队包括十门骑兵炮,含五十名炮兵和一百匹马。
这些马既有炮兵们骑乘的,也有用来牵引骑兵炮的,还有用来拉炮弹车的。
所以,骑兵营的编制最后就成了五百五十人。阑
而步兵营,也被沉墨扩充到了是个步兵营,每个营五百人,这其中也包括掷弹兵营。
每个营给配备了一个炮队,配备十门野战炮。
每个炮队有五十个炮兵以及二十匹马。
步兵配备火炮主要是为了在野战中拥有更强火力,所以配备的只有野战炮,没有攻坚用的长重炮。
这年代也没有什么钢筋混凝土,所以只要不是特别坚固的工事,野战炮也能对付的。
如果真的有野战炮啃不动的坚固工事,那就交给了沉墨直属的炮兵营对付就可以了。
所以部队的编制不是为了搞平均主义,是要看该部队承担的主要职责的来进行的。阑
另外,沉墨也将巡防营扩充到了一千人,新增加了五百名全部配备米尼步枪的火枪兵。
原来巡防营配备的燧发枪没用几天也全部换成了米尼步枪。
换下来的这些燧发枪以及长矛和弓箭,沉墨打算配备给那些普通村民们,让他们平时可以用来打猎,如果遇到战时,也直接可以成为民兵,加入到战争当中来。
沉墨甚至打算,再过段时间,就给所有的村民都配备火枪,让武德真正的充沛起来。
虽然平时大家各司其职,但是真的有需要的时候,顷刻之间就会出现全民皆兵的状态。
虽然出现这种局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该有的准备还是要有的。
时刻准备着战争,战争才不会爆发,和平才会报仇。阑
忘记战争,那战争则随时可能来临。
忘战必危,好战必亡,以戈止戈。
最后,沉墨还将原本只要一百人的猎鹰中队升级成为了五百人的猎鹰侦查营。
作为侦察营,主要的职责就是潜伏、侦查、迂回、抓捕、斩首等任务,不需要进行攻坚,所以就没有配备火炮等重武器。
经过全面扩军之后,沉墨麾下总兵力已经达到了四千五百人左右。
也就说整个新乡城,其实就是一座军事基地。非军事人员只有五百人,军事人员是非军事人员的九倍。
而且这五百名非军事人员,也是配备了武器。阑
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整个新乡城就是彻头彻尾的一座军事堡垒。
听起来似乎很不合理,头重脚轻,但是因为系统的缘故,又很合理。
毕竟在沉墨这里,士兵们又不需要百姓进行供养。
一切的成本都可以从敌人的手中取来。
归根到底,这个系统是脱胎于一个战争游戏,所以通过战争来掠过资源,壮大自己,才是这个系统的主旨。
只是没想到被沉墨都快玩成“战争之王”的路子了。
在扩军完成后,沉墨就投入了对军队的训练当中去。虽然这些士兵出来的时候已经合格的士兵了,但是各部队,各兵种之间的配合还是要进行大量的训练才能做到默契有度的。阑
而且对于配发了新装备的士兵也要进行大量的训练。
在忙碌的过程当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疯马再一次的让人送来了消息,他已经邀请到了六个中等部落还有十个小部落的大酋长在野牛部落进行了初步会盟。
这次初步会盟,虽然总体来说还算比较顺利,但是也发生了一些不和谐的事情。
这种不和谐既有各部落之间本来就有的各种矛盾仇怨,以至于这次一见面就许多部落大酋长彼此之间互相争吵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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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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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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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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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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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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