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回只要他一把当天的卤味,摆出来不到半天的功夫,绝对能卖个精光。
冯旭也是乖觉的。
他并不准备一天到晚都被关在厨房做卤味,店里每天卖的卤味都是限量的,卖完即止。
没想到限量之后,生意反而越发的好了。甚至有些人为了买卤味,在一大早冯旭还没开店的时候就在门口排起了队。
等到冯旭打开店门,还有人嫌弃着“小老板你动作太慢”,还帮他做起了打扫工作,就为了能快点买到卤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们的追捧,对于冯旭这个做生意的新手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就感。也因此,冯旭才会乐此不疲的天天过来卖卤味。
卤猪蹄变了配方,一开始来买的几个人还没有发现——这些人都是买了卤味准备带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
但是他老婆不行!
金大勇的老婆确实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是已经没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书,喜好美食,长相好看但身体病弱。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欢,一直费心费力的养着,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老婆喜欢吃姜老爷子做的菜,即使小店里的菜价比普通店里贵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爷子开店都带老婆来吃饭。
这段时间老爷子不开店只卖卤味,金大勇为了让家里的娇妻每顿多吃点,也是每天都会来买。
别说!
这店里的卤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欢的。
谁让他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呢!
老婆更喜欢吃店里的卤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欢啃店里的卤猪蹄。每回过来买卤味,他当街就能啃下一整个!
所以这一回,当冯旭把卤味都装好递给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时间就抓了卤猪蹄。
卤猪蹄一入口,他就察觉出来味道不一样了。
“哎!你们这儿卤猪蹄味道怎么不一样了?!”金大勇砸着嘴细细品着嘴里的味道。
一句话,金大勇就把排队准备买卤味的一群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
“什么意思?卤猪蹄变味了?”
“不会吧?这可是姜老爷子的点啊!”
“那可说不准,看店的不是个小年轻嘛,不懂事儿也说不定。”
……
一个个的,都怀疑的看着冯旭和摆出来的卤味。
冯旭面色不变,甚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这卤猪蹄的味道他也是吃过的,味道比之前用老爷子给的卤料做出来的都要好上不少,绝对不可能有问题!
而且,看那边。
原本停下来的金大勇,这会儿已经快把一只卤猪蹄啃完了!
冯旭都看到了,一群注意着金大勇的围观群众自然也看到了。
“看看,都吃完了,我就说姜老爷子的店不可能出问题。”
“是啊是啊,你看金大勇那吃的不尽兴的模样,看来这卤猪蹄应该比之前要好吃了!”
……
金大勇这会儿总算是把嘴腾出来了。
“啧啧,原来你们家的卤味配料还带升级的呀!挺好吃的,其他几种有没有换配方啊?”金大勇打开自己手里的袋子,左看看右看看,想看哪一种跟之前买的不一样。
“没了没了。”冯旭摆了摆手,“今天店里就卤猪蹄换了卤料。如果今后再有什么新的改进,小弟我会提前告诉大家的。”
从金大勇那里认证了卤猪蹄的味道。
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等什么,买来吃吃看啊!
因着卤猪蹄的数量有限,排在前头的你一个我两个的,很快就买完了。
还有几个机灵的,干脆就找了排队在前头的加价购买,“小姑娘,我加二十块,你把你买的卤猪蹄卖给我怎么样?”
因为运气好买到了卤猪蹄的小姑娘往后倒退一步,语气格外坚定,“不卖!”
害怕一群人都找自己要买,扔下这句话就匆匆跑开了。
不过这些事儿冯旭处理就行,姜妤已经和好不容易来看自己的男朋友混到一起去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姜妤惊喜的拉着唐祁,“事情都忙完了吗?”
唐祁点了点头,“暂时告一段落了。”
犹豫了一下,唐祁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先给女朋友提个醒。
“小妤儿你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姜妤一脸懵,“有空是有空,不过有什么事情要说啊?”
姜妤被唐祁拉着去了附近的一家老茶馆。
“说吧,有什么事情要这么郑重其事的告诉我?”姜妤喝了一口雀舌。
唐祁把玩着手里的茶杯,“小妤儿,你知道我亲生父亲的事情吗?”
姜妤听到这话奇怪了,唐祁从来不愿意提起他所谓的亲生父亲,这会儿怎么主动跟自己提起来了。
“我不知道啊,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我调查到,最近我那个亲生父亲在调查我和我妈妈。”唐祁看着姜妤,“虽然我对回去父子相认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是我怕他们打动不了我,可能会从我身边的人下手……”
姜妤听明白了。
想当年她高中时期看了那么多小说也不是白看的呀!
“所以说,你亲生父亲那里应该是个大家族,这会儿因为什么原因忽然想起了你这个二十多年不见的儿子,有意想要把你认回去?”
“这想的也太美了吧!”
“唐祁,你放心,我绝对绝对支持你!要是真的有人来找我,我就把人给打回去!”
姜妤一脸愤愤不平,觉得男朋友的身世实在是有些坎坷。
唐祁看着这样的姜妤,不由得想起了当初,因为母亲病重他又无能为力的时候,小妤儿跑到医院强硬的要自己吃下一碗皮蛋瘦肉粥的模样。
虽然长大了,但是关心自己的模样一点都没变!
“小妤儿。”唐祁忽然冒出来一句,“我想吃你做的皮蛋瘦肉粥了!”
“啊?”姜妤被这个话题转化的速度惊到了,“我们刚刚不是在说……”你爸爸的事情吗?
姜妤说到一半,看到唐祁脸上温柔的笑意,没有再说下去。
这样就很好了。
唐祁、姜妤他们都没有受到唐祁亲生父亲的事的影响,把他们当作陌生人,是最好不过的了。
等到两人谈完事情。
姜妤和唐祁准备找卖完卤味的冯旭一起回去的时候。
姜妤看到店门口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小哥,我认识你们这儿老板的孙女,我们俩是好朋友!你们这儿的卤味……真的一点都没有剩下的了吗?”钱正雅正和冯旭套近乎。
然而冯旭却直接摇了摇头,“没了没了,真没了!”
姜妤拉着唐祁的手跑了过来,高兴的喊了一声,“嘎嘎,你怎么来了?”
钱正雅也放弃了跟冯旭套近乎,转身和姜妤抱了抱,“小妤儿,在这里碰到你就太好了!”
“我最近听说这边卖卤味卖的特别火,一看是你家爷爷的店,就想买点回去给我爸妈他们一起尝尝。”
冯旭在一旁插嘴,“可不是我不卖给你,是真没了!”
他还指了指一旁空荡荡的盘子。
“你骗人!”钱正雅回头瞪了冯旭一眼,“我明明看见了,你偷偷藏了放进厨房里。”
冯旭这才知道,他之前借着“职务之便”,偷偷截了不少卤味准备自己留下来慢慢品尝,居然被人看到了!
摸了摸鼻子,冯旭有点不好意思,“我也不是偷偷藏起来,这卤味是我卖的,我留下点自己尝尝……不过分吧?”
话刚说完,冯旭就发现小表妹也在瞪他。
“分一半出来!”姜妤看着冯旭。
“我不!”冯旭誓死捍卫自己吃卤味的权利。
“嗯?”姜妤一个眼神过去,“那看来我和爷爷要讨论一下……是不是该换个人来负责这边的卤味了。”
“哎!好了好了!我分一半,分一半行了吧?”冯旭妥协了。
垂头丧气的跑进厨房,不一会儿拿出了一个袋子,递给钱正雅,“呐,给你!记得付钱啊!”
钱正雅乐颠颠的接过袋子,“多少钱?现在就发给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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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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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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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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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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