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靠美食一改炮灰命>第 39 章 三不沾
  接下来几天,姜妤几乎每天都会抽空去社团活动室试着做京酱肉丝。

  不过做出来的味道嘛……只能说不确定。

  可能好吃,也可能味道古怪。

  姜妤全部都是按照京酱肉丝酱爆的做法,但是所用的主酱料不一样,最后做出来的味道自然也是不同的。

  姜妤把家里送过来的酱料都用了一遍,发现其中有几种酱料按照京酱肉丝的方法做出来,味道居然还不错。

  只不过要做到能比常老爷子做的最传统的京酱肉丝还要好吃……想来肯定不是只换了一种酱料就行了的。

  觉得自己闭门造车也找不出一个结果,姜妤就有心去找常老爷子,仔细问一问有关于京酱肉丝的事情。

  正好。

  吃饭社简绿她们还在讨论着,过几天大家一起去外头吃一顿好的,正在选去哪一家店。

  姜妤就提议了,“社长,你们知道离咱们学校差不多二十分钟车程,在一条名字叫做槐花巷的小胡同,有一家叫常家小馆的店吗?”

  姜妤话一出,简绿她们一群人就齐刷刷的开始作思索状。

  徐园园倒是一下子反应过来了,“就是上次你和……小吊梨汤超级好喝的那家店对吧?!”

  “我要去我要去,小吊梨汤那么好喝,里面的菜肯定也很不错。”

  徐园园反射性的把唐祁的名字给隐去了。

  距离上回唐祁和姜妤一起去吃饭被拍到上传到论坛又被神秘力量删除也有好几天时间了。

  徐园园现在可算是知道了,帅哥的威力。

  就算那天唐祁的照片无缘无故被删了,广大网友们还是靠着强大的搜索能力,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查到了唐祁的个人信息。琇書網

  超级大帅哥、国外留学归来、年纪轻轻就在念博士……这简直就是广大女生梦中情人的首选嘛!

  很快的,论坛上又重新放上了偷/拍到的唐祁的照片,并且迅速的上了校草榜。

  诡异的点在于。

  照片上传多少就会被删掉多少。

  刚开始网友们还能删掉照片就再上传一张。后来就变成了,只要是唐祁的照片,上传之后十秒钟之内,立马会变成一张漆黑的照片。

  之前有人查到了唐祁的个人信息,自然大家都知道唐祁的专业,这种诡异的现象,让人不由自主的猜测和唐祁有关系。

  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照片是人家的照片,能删掉也是人家有水平——君不见学校论坛的负责人到现在还没有抓到删照片的人的尾巴嘛!

  **

  话转回到常家小馆。

  自从社团成立,他们就开始以S大为中心点,向外扩散的寻找藏在街边角落里的美食。

  但是姜妤说的这个槐花巷的常家小馆……大家表示好像记忆里并没有去吃过。

  还是余荣这个副社长靠谱,直接拿出了一张细致到每一条街每一条巷都画出来的龙城地图。

  地图上靠近S大附近的地方,已经用不同颜色的笔涂了二十几个小圆圈,旁边还用很细的笔写着店铺的名字。

  “这些地方都是我们去吃过的店,味道好的就用红笔圈出来,味道差的就用绿笔圈出来,味道不好不差的就用黑笔圈出来。”苏一鸣解释道。

  “怎么样,还不错吧?”

  确实不错。

  姜妤和徐园园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已经你一言我一语的问起了其中几家店最好吃的菜是什么了。

  一群人把话题歪到以前吃过好吃的店铺的时候,简绿一直都没有说话。

  其他人没有印象,但是简绿却隐隐约约的,好像记得有这么一个地方。

  想了半天,“我知道了!”

  简绿拍了拍脑袋,“我记得我爷爷没去世之前,每个十天半个月,就说要去常家小馆吃一顿好的。”

  简绿的爷爷是得了急病去世的,从进医院到去世不到五天。

  去世之前老人家还念叨着,想要再去常家小馆吃一顿好的。

  只可惜,再没有这个机会了。

  这个时候简绿她们才后悔,没有多陪陪老爷子,又嫌弃那种苍蝇小馆,导致家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所谓的“常家小馆”在什么地方。

  简绿他们一家人当时也找过,但是常家小馆其实是附近的人才知道的店,不是熟人带过去的压根就不知道在哪里。

  当时简绿的爷爷病的迷迷糊糊的也说不清楚常家小馆到底在哪里。

  后来老爷子去世了,家里人为了避免触景生情,就再也没有找过所谓的常家小馆。

  简绿也没有想到。

  她会在几年之后,从压根就不是龙城人的姜妤嘴里,再次听到“常家小馆”这个名字,并且原来常家小馆的位置,就在离S大不远的地方。

  老人家已经去世几年了,最悲痛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因为这件事,简绿不知不觉的就想要寻找一些美食,不论是在高档的饭店,还是在街边的小摊。

  上了大学之后建立吃饭社,也有这个因素。

  简绿想起了当初自己在爷爷在世的时候对常家小馆的心心念念。

  “决定了,我们就去常家小馆!”简绿拍板。

  **

  姜妤她们来的不巧。

  她们一行人来到常家小馆的时候,常老爷子正好出去溜达了。

  胖大妈,也就是常老爷子的儿媳妇显然还记得姜妤,招呼她们进来坐之后,很快就泡了一壶茶过来。

  姜妤也不着急着找老爷子问事情,今天本来主要目的就是来吃饭的。

  点了姜妤推荐的几个菜——姜妤其实也没吃过常老爷子的儿子做的菜,点这几个菜是因为上回聊天的时候,常老爷子曾经跟姜妤抱怨过,说儿子水平不行,学了那么多年也就几个菜拿的出手。

  姜妤今天就照着常老爷子上回说的点了。

  简绿把菜单都看了一遍,才带着疑惑的口吻问胖大妈,“请问,你们店里做奶汤银丝和三不沾吗?”

  这一问,就把胖大妈给问住了。

  奶汤银丝,说起来是一道清真菜。由羊肚丝和奶汤制成,色白如银,故名奶汤银丝。

  至于三不沾,是以蛋黄、绿豆粉、白糖还有少许油搅匀成浆状,运用软炒技法烹制而成的一款甜菜。

  所谓的“三不沾”,指的是吃的时候不粘盘、不粘牙、不粘勺。

  这两道菜原本店里是有的,但是这是常老爷子会做的。因为儿子接手饭馆之后手艺还不到家,这两道菜常老爷子就说还不能加进菜谱。

  “这菜谱上没有,要不我帮你们先去问问能不能做吧?”说完胖大妈就迅速跑向了厨房。

  说起来,三不沾其实是龙城八大居之一的同和居的一道名菜。

  当然其他店里有三不沾这道菜的肯定有很多,但是据说就是同和居做的最好吃。

  但是,当年简老爷子就喜欢来这儿吃“三不沾”。

  因为这里做三不沾用的不是白糖,而是糖桂花,比同和居的三不沾来说可能更甜中更带了一点桂花香——也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个味儿太甜,但是简老爷子就好这口。

  厨房里。

  胖大妈已经把客人要点奶汤银丝还有三不沾的事情给说了。

  “阿鑫,你说该怎么办?”

  要是常老爷子在店里,那当然是二话不说两道菜都不能做。但是这会儿老爷子不在,常鑫难免蠢蠢欲动了。

  他问道,“老婆,上回唐祁带来的那个小姑娘也在?”

  他老婆点了点头。

  常鑫就道,“我看老爷子挺重视那小姑娘的,既然人家想吃,咱们能做就给她做。”

  “不过奶汤银丝要的时间比较久,就上一道三不沾吧,我现在就给她们做。”

  说罢,常鑫已经兴致勃勃的拿出鸡蛋,开始把鸡蛋黄分离出来。

  **

  “三不沾”这道菜看似只是一道简单的甜品,实际上相当考验功夫,是一道火候菜。

  几样简单的食材加在一起,倒入锅中,需要小心翼翼的不停搅拌,十几分钟要搅拌四五百下,这三不沾才能成型。

  常鑫估计是私下里练过不少次,上菜的速度还挺快。

  不多时,就看见胖大妈端出一个盘子放到她们的桌上。

  盘子上金黄色的一片圆,正像是八月十五的月亮,黄澄澄的。

  “先让我来试一试,是不是真的三不沾。”苏一鸣先拿起了勺子。

  估计每个吃三不沾的人,第一回都想试一试,是不是真的“不沾”吧?

  苏一鸣拿勺子往三不沾的边上舀了舀,还真的毫无阻碍的舀起来了,确实不沾盘子——就是盘子底部看起来亮晶晶的,似乎带着一些油。

  用拿筷子碰了碰勺子里的三不沾,居然还能夹起来一些,确实也不沾勺子。

  “啊——”

  苏一鸣一勺子喂进嘴巴里,只觉得软糯香甜,一股浓郁的桂花香气冒了出来。

  刚准备说一声好吃,嘴巴一张发现张不开了。

  好嘛,粘牙上了!

  好在旁边杯子里倒了茶,苏一鸣连忙喝了一口,半天才把沾牙的三不沾给咽下去。

  呼出一口气,苏一鸣道,“这不对啊!不是说不沾牙嘛?三不沾不地道啊!”

  又砸了砸嘴,“味道还可以,就是有点太甜。”

  有了前车之鉴,姜妤几个人吃的就比较小心了。

  先拿勺子舀,然后只用筷子夹了一点点来尝尝味道。

  总的来说……味道还可以,但是沾牙这一点,真的就差评了。

  简绿这个点菜的也是略略吃了一点点就不碰了,大家专心吃起了姜妤之前点的几道菜——果然还是上了菜单的菜比较好吃!

  没多久,常老爷子遛弯回来了,看见姜妤还没开始高兴呢,就看见了桌上剩了大半盘的三不沾。

  常老爷子的脸立马就黑了。

  扯出一张笑脸跟姜妤打了声招呼,“小妤你先坐着,爷爷等会儿再来找你。”

  然后就虎着脸跑进厨房训儿子去了。

  “你说说你!我一早跟你说了这道三不沾你的火候还不够不能给客人吃,你怎么就不听呢?!”

  为了儿子的脸面,常老爷子也是压低了声音在说话。

  常鑫一脸委屈,“可是我都做了多少年的三不沾了,您到底觉得哪里火候不够了?为什么您总觉得我做出来的就不对头呢?”

  眼看着儿子死不认错,常老爷子冷笑两声,指着外头,“你自己去看看,你那一大盘的三不沾人家吃了多少!”

  常鑫还真的就去看了!

  但是没多久就回到厨房,耷拉着脑袋不说话了。

  一道菜做的怎么样,看客人到底吃了多少就能明白。剩下大半盘的三不沾,彻底让常鑫明白了自己的水平。

  常老爷子道,“现在懂了吧?你这道菜做的不够好,就算是做了送到外面去,人家觉得不好吃也是白费。”

  常鑫依然没有说话,看来还需要时间想通。

  倒是胖大妈,一进厨房看到这个氛围就想着帮自己丈夫解围,说道,“对了爸,姜家小姑娘那一桌,刚刚其实除了点了三不沾之外还点了奶汤银丝,都是您的拿手菜。”

  常老爷子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下,“你别管这些,我等会儿出去问问。”

  **

  常老爷子从厨房出来就找了姜妤这一桌,问刚刚谁点的奶汤银丝还有三不沾。

  “我。”

  简绿看着常老爷子道,“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每隔十天半月都说要来一家常家小馆,说里面的三不沾和奶汤银丝极好的,我却从来没吃过。”

  “好不容易找到了常家小馆,就想点来尝尝,爷爷当年喜欢吃的味道。”

  今天的三不沾其实是不尽如人意的。

  但是简绿也不是傻的,看到常老爷子刚刚的模样,又想到菜单上没有这两道菜,也猜到或许她爷爷当初吃的奶汤银丝还有三不沾是眼前的老人制作的。

  常老爷子一愣,原来是老客人家里的孩子。倒是没有想到,会有老客人的家人在老客人去世之后又找到了他们店里。

  想了想,常老爷子道,“这道三不沾我儿子做的不好,我重新做一道送给你们。”

  说完又着急忙慌的进了厨房。

  常老爷子很久都不做三不沾了。

  做三不沾实在是很耗费力气,需要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不停的搅拌,手臂会很累。

  常老爷子年纪大了,体力不够,很久都不做了。

  他选择在这个时候亲力亲为的再做了一次,并且让儿子再仔仔细细的看他做一遍。也希望刚刚明白了自己做的还不够的儿子这一次能真的看明白。

  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

  常老爷子亲自端了盘子出来。

  他把盘子放在刚刚那一盘三不沾的旁边,“试试看吧,有什么不同。”

  确实很不一样。

  常老爷子的这盘三不沾,颜色更加金黄,并且勺子挖下去,有一种果冻的质感。

  但是等吃到嘴里,有一种沙沙的感觉,接着很快就觉得有一种蛋糕的香甜,滑溜在嘴里很快就融化了。

  好吃!

  跟刚刚那一份沾牙的三不沾,吃起来感觉完全就不一样嘛!

  你一勺我一勺的,很快一个盘子就空了。

  等到一群人吃饱喝足。

  姜妤才问起了常老爷子有关于京酱肉丝的事儿。

  “常爷爷,我问过我爷爷了,他说当年那道京酱肉丝的秘密,就在酱料上。”

  姜妤一边说一边皱着眉头,“但是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问题在哪里,就想来问问常爷爷你,当年尝过的那道京酱肉丝到底什么味儿?”

  “酱料上?”常老爷子也有些迷糊,“他当初用的不是黄酱吗?”

  “我就觉得,那道京酱肉丝特别的鲜,酱香味儿没有我做的浓,然后肉也特别的嫩,嚼起来有一种汁水迸溅的感觉,回味带着一丝丝的甜……让人忍不住一吃再吃。”

  常老爷子眼神慢慢清明,“不是黄酱……不是黄酱,感情他当年做的压根就不算是京酱肉丝?!”

  感觉到老爷子逼人的气势,姜妤赶紧道,“常爷爷您别激动,我爷爷就是觉得,菜品更重要的是好吃,传统不传统的,其实并不是特别的重要。”

  “毕竟,现在的传统,也是更早以前改良出来的。”

  说归说,姜妤还是记下了常老爷子话里的几个特点,准备回去再思考思考。

  今天没有吃到奶汤银丝,简绿还有些遗憾,问起老爷子,“老爷子,以后还能来你这里吃奶汤银丝吗?”

  凭借刚刚的一道三不沾,常老爷子已经找回了面子,就道,“丫头,你刚说你爷爷是店里的老客人,那你爷爷叫什么?”

  “我爷爷叫简致远。”

  “老简啊……”常老爷子抓了抓脑袋,似乎还记得这个老朋友,“没想到老简去世之前都在念着我做的菜。”

  “那成,下一回你要来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亲自给你做一道奶汤银丝。”

  “谢谢老爷子。”

  简绿想好了,到时候拉着她的家人们一起来,尝尝爷爷喜欢吃的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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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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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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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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