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正是叶颖。他坐在我家的桌子旁,有说有笑的跟我爸我妈谈着什么。
我本来打算径直上楼,不理会叶颖的。但是我看见任旭冲着他的方向去了,我预感事情不妙,于是跟在他后面。他原来是冲着我爸去的。
我妈看到任旭,就对我爸说:“这个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任旭,凌玲的好朋友。”
我爸听到后立马站了起来,然后伸出手来。任旭握了握他的手说:“叔叔好,我是凌玲的好朋友,我叫任旭。”
我爸上下打量了一下任旭,然后对我妈使了个眼色。
任旭有戏了,我这么想。
任旭松开了手,然后装作刚刚才看到叶颖,问我爸:“这位是……”
我爸刚打算介绍,叶颖就站起来整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伸出手说道:“我现在是凌玲的未婚夫,我叫叶颖。”
我看着他们又坐下来聊天,我也不想参与进去,于是就上了楼。
我走到了三楼,这里是之前家里养的狗住的地方。那只狗跟了我们很多年了,它跟我们从索莱尔到了安吉国。我本以为它是很顽强的,结果它却患了心脏病死掉了。我们家从此以后再没养过狗,三楼也没有再改装成别的用处。
我躺在它曾经睡觉的地方,这里我妈每天都打扫,已经没有它的任何味道了。
我真难想象,他们那么在乎利益,甚至连我都不在乎,竟然那么关心一条狗,多余关心我。以至于在它死后,还一直保留着他的地方。
我估计我走了之后,他们绝对会把我的房间改成别的东西。
我又在三楼转了转,看了看它生前的各种玩具之类的,然后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
我走到我房间的拐角,把一层布揭掉,底下是我已经一年多没动过的钢琴。我只在刚到这儿的时候,经常有人来我们家做客,我就需要把钢琴弄到楼下客厅,为客人弹奏一曲。
我坐了下来,翻了半天琴谱,我并不想弹那些古代经典,于是我找到了一首我十分喜欢的歌——《ILoveYou》。我之前特别喜欢这首歌,但是我在别人面前都是弹那些十分经典的歌。不能说是他们欣赏不来,而是他们是不会愿意听我弹这种歌的。
我刚弹下第一个音,我就觉出来我的手指头有点不对劲了。已经一年多没有弹过了,手指的力量已经大不如前了,所以弹出来没有之前的感觉。但是我这次只是为我自己一个人弹奏,不为其他任何人。
我已经比铺子上写的拍子要慢了,毕竟我已经很久没弹过,也没有听过这首歌了。
我生硬的结了尾,然后叹了一口气。突然我的身后响起了掌声,我一转头,是任旭。
他倚在门框上,对我鼓掌。
我转过头,他走了过来,摸着我的头问我:“这是《ILoveYou》吗?”
我很震惊他竟然听过这首歌,于是点了点头。
他坐在我身边说:“我亲弟弟之前很喜欢弹钢琴,他给我弹的最后一首歌就是这个。”
“那后来呢?”
“后来?他被革命者杀死了。”
“对不起,我没想到……”
“没关系没关系,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我早就没事了。他是在革命刚爆发的时候就被屠杀的。”
“那我弹这首歌,你应该不太舒服吧。”
“不会,相反,我还挺喜欢这首歌的。”
“你怎么上来了?你不在下面跟叶颖和我爸妈聊聊吗?”
“不用聊了,我已经搞定了,叶颖已经走了。”
“什么?你是怎么做到的?”
“用了点小技巧,我就把叶颖搞得无地自容了。”
“什么技巧?说来听听?”
“没什么,你不用知道。”
又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一到重要的内容他就不再讲下去了。
“总之结果是好的。”他说道。
我刚想起身,他就把我拉住对我说:“别走,再给我弹一首。”
“不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弹过钢琴了,早就生疏了。”
“我只是想听你弹钢琴,我们今天马上就走,这有可能再也听不到你弹钢琴了。”
我实在没有办法,于是坐了下来。他立马让到一边去,我翻了翻琴谱,然后又找到了一首歌——《FutileDevices》。
他就在我身后,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这首歌比刚刚的歌更轻缓一点,所以我更容易弹的更好。
等我结束之后,任旭似乎完全沉浸在音乐里了,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已经起身,走到了他的面前。
我看着他的眼睛,问他:“吃饭吗?”
他突然睁开眼睛,似乎是被我吓了一跳。
我向楼下指了指,示意要吃饭了,他才回过神来,然后跟着我上了楼。
我们坐在一起。
吃饭的时候我没有吃饭,他们基本上都在谈论一些关于我姐和任旭的事情,并且无法避免的谈到了关于婚礼的问题。任旭才用了我的建议,我爸妈似乎不太乐意,但也还是接受了。
吃完饭,我们就会到自己的房间里收拾东西。
我问任旭:“你什么衣服都没带,到时候你怎么办?”
“等下回我家,我回去拿东西。”
“我以为你一直住在秦文家呢!”
“你傻啊!我要是住在秦文家,我前几天为什么要跟你一起回来?我直接去秦文家不就好了。”
我还好像突然觉得自己傻了,他说的没错,但我为什么没有想到?果真是傻了。
我和我姐收拾好了东西,然后一起下了楼。
我爸妈跟我姐说了一些话,然后就让我们走了。
他们没有跟我说什么,只在最后跟我说了句再见。
任旭帮我拿着箱子,我帮我姐拿着箱子。他看到我,于是立马把我手里的箱子也抢了过去。
我们走了很久才到任旭家。
任旭开了门,我感受到一股浓浓的香味散发出来,并且发现他家里很干净。
他把箱子放下来,然后对我们说:“启橙家是我们附近唯一一家养马的,她家现在被烧了。所以我的打算是明天我们坐船走,到了第十区我们下船,然后赶马车到第四区。那里是安吉国的边境,而且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马车往索莱尔去的。所以我们到了第四区,要凭自己了。”
“我听你的。”我对他说。
“那我们为什么不现在出发呢?”我姐问道。
“我们先休息一晚上,之后赶路可能就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了。”
“那我们住在哪儿?”我问道。
他家只有一楼。
他把我们往里面领了领,我发现虽然他们家只有一楼,但是他们家还是挺宽敞的。
“我家只有两间卧室,我和凌宇住一间,凌玲你就自己住一间。”然后他看着我笑着说:“我家的床比较小,你得跟我挤挤了。”
他指了旁边一间,示意我姐这间是她的,然后进了自己的房间,我也跟他进去了。
他还真没说错,这个床是我的床的一半,但是我们俩睡的时候不一定会很挤,因为这床也不算是很小。因为我的床,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家所有的床都很大,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xiumb.com
我坐在了他的书桌前,他告诉我他现在要做饭了。
他的书桌上并没有多少书,那些书都是安吉国的书,所以基本上都是一些关于安吉教的。但是我却发现了一本禁书——《安吉上帝》。这本书虽然叫这个名字,但是实际内容却是批判安吉教的。因为他的名字,刚一出版就有许多人购买,但是看了内容之后才觉出这是一本彻彻底底反安吉教作品。这本书的作者是在别国出版的这本书,然后拿来安吉国卖的。最终结果当然是作者被执行了火刑,这本书也被列为了禁书。
任旭这种人绝对不可能从索莱尔带书过来,而他本身又不信奉安吉教,所以他才没有多少书的吧。这些书我一本都不想看,但是我却发现了他有一本笔记本,跟我的很像,这个大概是从索莱尔带来的。我本来想打开看,但是想了想,我如果打开看了,那不就跟任旭一样了吗?
我实在是找不到事情可做,于是我就把我箱子里的笔记本拿了出来,又开始记一些东西。
我只带了一本书,就是那本我看了很多遍的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上它,但是我就是在装笔记本的时候顺手把他塞进了我的箱子里。
我刚一停笔,任旭就在那里喊我们吃饭。
我从房间里走出去,走到餐桌旁。我发现他家的桌子是个圆桌,我挺喜欢圆桌的,但仅限于在安吉国。因为安吉国用筷子,而索莱尔用刀叉。
我们吃饭的时候没有进行交流,我们都吃的很多,因为我们知道接下来因为赶时间,会很辛苦。虽然我们不赶时间,但是任旭似乎挺赶时间的。
值得一提的是,我本以为任旭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但是他的家里到处都散发着香味,屋内物品也都摆放整齐。并且他的厨艺,是真的没话说,非常好。
吃完饭,我帮他一起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然后我们仨就回到了房间。现在才刚五点钟,但我们都在强迫自己睡着。
我记得我说最后一句话是对任旭说:“你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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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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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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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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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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